Rick Simpson 油:它是什麼、這些說法的來源以及證據顯示了什麼
關於大麻的議題中,很少有產品在「宣稱效能」與「實際證明效能」之間存在如此巨大的差距。
1. 為何會有這篇文章
大多數搜尋這個主題的人並非愛好者。他們本人或是他們照顧的人患有疾病,他們理應得到直接的答案,而不是嘲諷或盲目的鼓勵。
這是一篇說明與證據回顧文章,而非生產指南,也不是治療方案。它不提供任何劑量、時間表或設備說明,也沒有建議遵循的流程。文中絕無任何內容聲稱此製劑能治療任何疾病。
2. 這種製劑究竟是什麼
一種由自身加工過程進行脫羧的「全植株萃取物」
被稱為 Rick Simpson 油(常縮寫為 RSO)的物質,是一種全植株乙醇萃取物。將植物原料浸泡在乙醇中,使大麻素、萜烯、葉綠素和蠟質溶解;接著移除固體,透過加熱蒸發溶劑,留下一種深色且黏稠的殘留物,且不會再進行進一步精煉。
生大麻中的大麻素主要以酸性形式存在,主要是四氫大麻酚酸(THCA)。正如 Radwan 等人在 2021 年於《分子》(Molecules)期刊發表的綜述中所指出的,必須透過老化或加熱進行「脫羧」(decarboxylation)才能形成具活性的** delta-9-四氫大麻酚**(簡稱 THC)。去除溶劑的加熱過程會完成此步驟,因此這種油在口服後具有生大麻植物物質所沒有的活性。
它與其他大麻產品有何不同
| 產品類型 | 關鍵特性 |
|---|---|
| 全植株乙醇萃取物 | 高濃度、未經精煉、已脫羧、含易燃溶劑 |
| 餾出物 | 蒸餾至狹窄的大麻素分餾物 |
| 酊劑 | 保留酒精,因此結構上較稀釋 |
| 無溶劑濃縮物 | 透過冰水、熱或壓力分離出的樹脂 |
3. 故事的起源
創始人的個人說法
Rick Simpson 是一位加拿大人,他在 21 世紀初開始發布自己製作和使用大麻油的紀錄。他的網站 Phoenix Tears 指出,該網站於 2004 年成立,他的住所曾多次遭到加拿大皇家騎警突襲(最後一次在 2009 年),並於 2013 年移居歐洲。
關於他的油治好了皮膚病變,隨後他又供應給許多人的創業故事,皆源於他個人的自行發布。這些內容從未出現在同行評審的醫學文獻中,也沒有發布任何病歷紀錄或獨立驗證。請將其視為被廣泛轉載但缺乏來源的說法。
為何它具有如此大的影響力
它免費提供,沒有產品可以購買,這消除了人們通常的懷疑。隨著健康論壇成為人們研究疾病的方式,它透過紀錄片和公開網頁傳播開來。重複並不等於證據。
4. 溶劑是危害問題,而非方法問題
乙醇、石油腦與殘留物
乙醇能有效溶解大麻素,且至少是人類會攝入的物質,但它易燃,且蒸氣比空氣重,會飄散到整個房間並接觸到火源。
較舊且被廣泛複製的說明版本中提到了石油腦(naphtha)和其他輕質石油餾分。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而非偏好問題:石油腦是一種作為燃料和工業清潔劑出售的可變碳氫化合物混合物,並無食品級規格。大麻油文獻也記錄了石油醚和氯仿的使用。這些物質絕對不應出現在病人服用的東西附近。
蒸發永遠無法完全徹底。殘留溶劑會結合在濃稠的殘留物中,而家庭自製無法測量殘留量。這就是為什麼在受監管的市場中,殘留溶劑檢測是強制性的。
火災與爆炸
將易燃溶劑從熱表面驅除會產生大量可燃蒸氣,這是導致人們身體受傷的原因。Bell 等人在 2015 年的《醫學毒理學期刊》(Journal of Medical Toxicology)中報導,2008 年至 2014 年間,科羅拉多州燒傷中心收治了 29 名因生產大麻油而受傷的病人:中位燒傷面積為體表面積的 10%,66% 需要植皮。這些案例涉及丁烷,但其機制是相同的。
| 危害 | 機制 | 受影響對象 |
|---|---|---|
| 火災與閃燃爆炸 | 熱源或火花附近的蒸氣 | 生產者與建築物 |
| 殘留溶劑 | 厚重殘留物中的不完全蒸發 | 病人(長期重複暴露) |
| 石油溶劑毒性 | 非食品級碳氫化合物 | 病人 |
| 濃縮污染物 | 萃取物會提取植物上的雜質 | 病人 |
| 未知效力 | 高濃度、無分析、無標籤 | 病人和同住者 |
5. 濃度與意外過量攝入
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報告稱,1995 年至 2022 年間,查獲的非法大麻中四氫大麻酚的效力增加了大約四倍,從 3.96% 增加到 16.14%;而藥房出售的花材和濃縮物可超過 40%,有記錄顯示大麻油高達 90%。即使是指尖上一丁點的量,所含的四氫大麻酚也可能超過大量大麻花材。
再加上口服途徑具有延遲發作的特性,容易誘使人們在首劑生效前攝入更多,導致意外過量成為最常報導的危害:嚴重焦慮、恐慌、迷失方向、嘔吐、心跳加速,極端情況下甚至會出現短暫的精神病症狀。美國國家補充與整合健康中心(NCCIH)也將兒童意外中毒列為有紀錄的大麻危害之一。
6. 在網路上流傳的方案
該方案採取遞增式:從幾乎感覺不到的劑量開始,以固定的間隔增加,並在兩到三個月內累積到遠高於一般使用者會攝入的每日總量。鎮靜作用被呈現為「有效」的證明,而非劑量限制性的副作用。本文不會重現這些數字。
目前尚未對此製劑進行過隨機對照試驗,也沒有受控病例系列研究,更沒有作為產品的藥代動力學表徵。這些時間表來自一個人的敘述,而非基於劑量探索的研究。
7. 證據實際顯示了什麼
實驗室與動物實驗
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NCI)關於大麻在癌症護理中的專業總結指出,大麻素在實驗室模型中可能會產生抗腫瘤效應,包括細胞死亡和抑制細胞生長,且小鼠和大鼠研究顯示四氫大麻酚可減少肝腫瘤發展。它還提到了一個在推薦文獻中很少引用的發現:在具備免疫功能的動物中,四氫大麻酚似乎會抑制抗腫瘤免疫力並促進腫瘤生長。
為何培養皿中的濃度不能等同於人體應用
在選定濃度下應用於細胞的化合物,與吞服的化合物處於完全不同的境地:它必須在腸道中存活、通過肝臟,並以相當的濃度到達目標組織。大多數在體外殺死癌細胞的化合物在該鏈條的某個環節就會失效。英國癌症研究中心(Cancer Research UK)直言:目前的研究僅限於實驗室研究且結果不一,因此我們不知道大麻素是否能治療人類癌症。
人體數據
數據非常薄弱,且涉及的是醫藥級大麻素,而非此類自製製劑。Guzmán 等人在 2006 年的《英國癌症期刊》(British Journal of Cancer)上發表了一項安全性初步研究:9 名復發性膠質母細胞瘤患者接受了 delta-9-四氫大麻酚治療,復發手術後的中位生存期為 24 週。Twelves 等人在 2021 年同一期刊上發表了一項 1b 期隨機安慰劑對照試驗,將 nabiximols 噴霧劑加入替莫唑胺中用於復發性膠質母細胞瘤治療;在 12 名使用 nabiximols 和 9 名使用安慰劑的患者中,一年生存率分別為 83% 與 44%,作者呼籲進行足夠規模的試驗。該研究規模太小,無法得出任何結論,且使用的是並非這種油的產品。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指出,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尚未批准將大麻或大麻素作為癌症治療方法。
症狀與腫瘤是不同的問題
大麻素是否有助於患者進食、睡眠或減輕不適,這是關於「症狀」的問題。它是否能縮小腫瘤或延長壽命,則是關於「疾病」的問題。前者有證據支持,後者則無。
| 問題 | 證據狀態 |
|---|---|
| 大麻素在實驗室影響癌細胞 | 有證據支持,但同時伴有不利的動物實驗發現 |
| 此萃取物能縮小人體腫瘤 | 無隨機試驗,無受控病例系列 |
| 醫藥級大麻素延長癌症生存期 | 尚未確立;僅有小規模早期信號 |
| 大麻素緩解化療引起的噁心 | 有證據支持;已有核准藥物 |
| 大麻素可靠地緩解慢性疼痛 | 效果極其有限;效應值小 |
| 此製劑可與癌症治療並用 | 尚未確立;存在藥物交互作用擔憂 |
8. 為何個人見證會在此處產生誤導
四個篩選機制決定了你所讀到的內容。選擇偏差:病情改善的人會發文,病情惡化的人則不會,因此網路上流傳的內容看起來像是有很高的成功率,實則不然。同時進行的常規治療:許多見證描述了患者同時接受手術、化療或放療;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指出,一項針對 13,180 名癌症患者的研究顯示,33% 的人在診斷後使用了大麻。自發性緩解:雖不常見,但在數百萬患者中確實會發生,而發生此情況的人會歸功於他們正在服用的任何東西。缺乏後續追蹤:見證是在充滿希望的時刻寫下的;而癌症預後是以年為單位來衡量的。
9. 已紀錄的危害
延誤或拒絕常規治療
這是最嚴重的已紀錄危害,且有實際數據支持。Johnson、Park、Gross 和 Yu 在 2018 年發表了兩項分析。在《國家癌症研究所期刊》(JNCI)中,他們對比了 281 名使用替代療法而非接受常規治療的可治癒癌症患者,與 560 名接受常規治療的患者:總體死亡風險比為 2.50,乳癌為 5.68,肺癌為 2.17,大腸直腸癌為 4.57。在《JAMA Oncology》中,同一小組發現補充療法使用者的五年生存率為 82.2%(對比常規組的 86.6%),並得出結論:額外的死亡率是由於他們拒絕常規治療的比例大幅提高所致。
與癌症治療的交互作用
Antoniou、Bodkin 和 Ho 在 2020 年的《加拿大醫學會期刊》(CMAJ)中審查了大麻素的藥物交互作用。四氫大麻酚和大麻二酚(CBD)由細胞色素 P450 3A4 代謝,四氫大麻酚也由 2C9 代謝,而大麻二酚會抑制 2C19 和 3A4/5。已記錄的後果包括服用華法林(warfarin)時國際標準化比值(INR)升高和出血風險增加,以及氯巴占(clobazam)代謝物和他克莫司(tacrolimus)水準增加三倍。
Bar-Sela 等人在 2020 年的《Cancers》期刊上報導了一項針對 102 名接受免疫治療的晚期癌症患者的前瞻性研究:34 名同時使用大麻的患者,其中位疾病進展時間較短(3.4 個月對 13.1 個月),中位生存期也較短(6.4 個月對 28.5 個月)。儘管這是觀察性研究且存在混雜因素,但這是一個告知治療團隊的理由。
污染物濃縮
萃取過程會濃縮植物上的所有雜質。Park 等人在 2020 年的《藥理學前沿》(Frontiers in Pharmacology)中對此進行了編目:84% 的分析大麻樣本含有農藥殘留,最多含有 24 種藥劑;麴黴菌(Aspergillus)和鐮刀菌(Fusarium)會產生黴菌毒素,該評論描述了一名肺癌患者在化療期間使用大麻,確診 19 天後死於侵襲性肺麴黴病;大麻會從土壤中富集鎘、鉛和汞;此外,84 種大麻二酚產品中有 69% 標示不符。
Ruchlemer 等人在 2015 年的《癌症支持治療》(Supportive Care in Cancer)中提出:大麻葉和花材上攜帶的微生物對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存在伺機性肺部感染的風險,主要來自吸入的黴菌。
10. 實驗室檢測與分析證書
分析證書(Certificate of Analysis, COA)是獲授權實驗室為特定批次產品發出的報告。加州大麻管理部門要求進行八個類別的測試,每個物質都必須通過或失敗。對於濃縮物,其中六個類別至關重要。
| 測試類別 | 對濃縮物為何重要 |
|---|---|
| 大麻素與萜烯 | 高濃度會導致意外過量攝入 |
| 殘留溶劑 | 溶劑萃取物的核心危害,不檢測則無法察覺 |
| 農藥 | 萃取過程會濃縮殘留物而非移除 |
| 重金屬 | 從土壤中吸收,並透過萃取濃縮 |
| 微生物雜質 | 對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直接構成危險 |
| 黴菌毒素 | 耐熱,無法透過蒸發移除 |
對於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而言,沒有標籤的油具有特殊的危險性:這些失敗模式無法通過觀察、嗅聞或品嚐來檢測。
11. 泰國的法律地位
大麻花材已於 2022 年 6 月從泰國麻醉品清單中移除,但四氫大麻酚含量超過 0.2% 的萃取物仍屬於第 5 類麻醉品。濃縮全植株萃取物的濃度遠高於該閾值。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共衛生部發布公告,將大麻花材列為受管制草藥,限制僅能作醫療用途,禁止娛樂用途銷售與廣告,並要求持牌醫師、藥劑師或牙醫處方。因此,泰國的醫用大麻僅限處方使用。自 2022 年以來政策多次變動,請務必確認最新規定。
12. 病人或照顧者實際上可以做什麼
告知治療團隊。腫瘤科醫師不是為了監管病人使用什麼;他們是為了避免因藥物交互作用、感染或無法解釋的肝功能檢查結果而措手不及。
詢問有關交互作用的問題,說明所使用的任何大麻素產品,以及它是否影響抗凝血、免疫治療或任何使用上述酶的藥物。如果腫瘤科醫師不確定,請諮詢醫院藥師。處方產品具有明確成分、檢測過的批次和負責的專業人員;而沒有標籤的瓶子則什麼都沒有。
請將這兩個問題分開。大麻素是否有助於噁心、食慾、睡眠或疼痛,這是與治療團隊討論的合理問題。非管制濃縮物是否應該取代或延誤癌症治療,則是另一個問題,而生存數據已經給出了答案。美國國家補充與整合健康中心(NCCIH)簡述道:不要因為使用大麻或大麻素而推遲諮詢醫護人員來解決醫學問題。
如果您患有嚴重疾病,或正在照顧患病者,並且您已經研究過這種製劑,請在下方告訴我們您聽到了什麼、被承諾了什麼,以及實際發生了什麼。對於在凌晨兩點進行搜尋的人來說,真實的敘述(包括那些結果不理想的情況)是這個社群能提供的最有價值的資訊。但論壇討論串不能取代第二醫療意見,文中內容也不能取代了解您病例的醫師、護理師和藥師。請務必告知他們您正在使用的東西。
本文為 Asiannabis 社群關於萃取與採後處理教育系列的一部分。內容僅為一般資訊,非醫療建議。內容僅供在法律允許大麻加工的司法管轄區內作為教育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