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源性大麻素系統:大麻如何作用於人體
大麻並非在您的生理機能中引入外來物質,而是借用了您身體本就運作中的訊號網絡。
1. 什麼是真正的內源性大麻素系統
內源性大麻素系統 (Endocannabinoid system) 是一種遍布全身的脂質訊號網絡。它不是器官,也不是單一途徑,而是細胞用來調節其他細胞訊號強弱的工具組。
它由三個部分組成:受體位於細胞膜上並接收訊號;內源性配體 (Endogenous ligands),即內源性大麻素,是身體為激活受體而產生的分子;酵素負責即時合成並在幾秒鐘內分解這些配體。與傳統的神經傳導物質不同,內源性大麻素不會事先儲存,而是根據需要時由細胞膜脂肪合成。該系統的運作模式更像是一種短暫的局部修正,而非開關。
2. 受體:兩種類型,兩種職責
第一型大麻素受體與中樞神經系統
第一型大麻素受體 (CB1) 是哺乳動物大腦中最豐富的 G 蛋白偶聯受體之一。Kendall 和 Yudowski 在 2017 年的《細胞神經科學前沿》(Frontiers in Cellular Neuroscience) 中描述了其在新皮質、海馬迴、基底核和小腦中的高含量,並指出它在突觸前和軸突區間高度富集——位於釋放神經傳導物質的一端,而非接收端。這種解剖學特徵與常見的效應相對應。
| 受體豐富的區域 | 相關效應 |
|---|---|
| 新皮質 | 時間知覺和注意力改變 |
| 海馬迴 | 短期記憶困難 |
| 基底核、小腦 | 動作變慢、平衡受損 |
| 下視丘 | 食慾改變 |
Haspula 和 Clark 在 2020 年於《國際分子科學雜誌》(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olecular Sciences) 發表的綜述中報告稱,CB1 在腦幹的延髓呼吸控制中心表達相對稀少——這一觀察結果解釋了為什麼大麻素不會像鴉片類藥物那樣抑制呼吸。這僅針對特定神經核團的狹義說法,並非主張其無害。
第二型大麻素受體、免疫細胞與周邊組織
第二型大麻素受體 (CB2) 主要位於免疫細胞和組織中。Galiègue 等人 1995 年在《歐洲生物化學雜誌》(European Journal of Biochemistry) 中的研究顯示,人類白血球的表達水平大致為:扁桃體 B 細胞高於自然殺手細胞,接著是單核球與顆粒球,最後是 T 淋巴球;Simard 等人在 2022 年於《藥理學前沿》(Frontiers in Pharmacology) 的分析中,則發現嗜酸性球和 B 細胞的訊號最強。在大腦中,CB2 主要與小膠質細胞 (Microglia) 相關,這也是為何它常在發炎而非中毒的情境下被討論的原因。激活該受體並不會產生快感。
| 特徵 | 第一型大麻素受體 | 第二型大麻素受體 |
|---|---|---|
| 主要位置 | 中樞神經系統、突觸前末梢 | 免疫細胞、脾臟、扁桃體、小膠質細胞 |
| 功能主題 | 抑制神經傳導物質釋放 | 調節免疫訊號 |
| 會導致中毒嗎? | 是 | 否 |
3. 內源性配體與控制它們的酵素
兩種內源性大麻素已廣為人知,皆衍生自細胞膜中現有的花生四烯酸。
花生四烯乙醇胺 (Anandamide) 是最早於 1990 年代初期被鑑定的,其名稱來自梵文 ananda,意為「極樂」。它由 N-醯基磷脂醯乙醇胺特異性磷脂酶 D (N-acyl phosphatidylethanolamine-specific phospholipase D) 合成,作為部分促效劑 (Partial agonist)。隨後發現了由二醯甘油脂肪酶 (Diacylglycerol lipase) 產生的 2-花生四烯醯甘油 (2-arachidonoylglycerol, 2-AG);Haspula 和 Clark 將其描述為這兩類受體的完全促效劑 (Full agonist),且在大腦組織中的濃度顯著較高。
| 性質 | 花生四烯乙醇胺 | 2-花生四烯醯甘油 |
|---|---|---|
| 合成酵素 | N-醯基磷脂醯乙醇胺特異性磷脂酶 D | 二醯甘油脂肪酶 |
| 分解酵素 | 脂肪酸醯胺水解酶 | 單醯甘油脂肪酶 |
| 受體活性 | 部分促效劑 | 完全促效劑 |
| 大腦濃度 | 較低 | 顯著較高 |
作為音量控制的分解酵素
脂肪酸醯胺水解酶 (Fatty acid amide hydrolase) 分解花生四烯乙醇胺;單醯甘油脂肪酶 (Monoacylglycerol lipase) 分解 2-花生四烯醯甘油。由於內源性大麻素不會被儲存,這些酵素實際上就是音量控制器:訊號強度取決於配體製造與毀滅的速度。這就是為何許多研究針對酵素而非受體——減緩分解僅會提高現有訊號發生的區域。這對人類是否具有臨床益處仍未定論。
4. 逆向訊號傳導:反向傳遞的訊息
依需合成,反向釋放
在普通的突觸中,突觸前神經元釋放傳導物質,穿過間隙作用於突觸後神經元。內源性大麻素的訊號傳導方向則相反:當突觸後神經元被強烈激活時,它會利用自身細胞膜的脂質合成內源性大麻素,並將其向後釋放到間隙中,隨後與突觸前末梢上的 CB1 受體結合,進而抑制進一步的傳導物質釋放。Castillo、Younts、Chávez 和 Hashimotodani 在 2012 年《神經元》(Neuron) 的綜述中稱這是內源性大麻素介導突觸可塑性的主要模式,同時也指出非逆向機制的存在。
為什麼這對理解效應很重要
它是反饋煞車,而非驅動器:訊號源自於被過度刺激的細胞,並減少自身的輸入。它同時也是局部且短暫的——這些脂質不會傳播太遠,並在幾秒鐘內被分解。
植物大麻素同時打破了這兩個特性。透過血液循環抵達的四氫大麻酚 (THC) 並非按需製造、非局部,也不會在幾秒鐘內被清除;它會到達所有能觸及的 CB1 受體,無論該突觸是否需要訊號。內源性大麻素訊號傳導與大麻中毒之間的差異,不在於分子本身,而在於「在哪裡、何時以及持續多久」。
5. 植物大麻素如何與此系統互動
四氫大麻酚作為部分促效劑
Roger Pertwee 在 2008 年《英國藥理學雜誌》(British Journal of Pharmacology) 的綜述中,將四氫大麻酚 (Tetrahydrocannabinol) 描述為這兩種大麻素受體的部分促效劑。它驅動 CB1 的程度不如完全促效劑強,但由於是全身性而非突觸性給藥,它會同時作用於整個受體群。
大麻二酚:尚存爭議
關於大麻二酚 (Cannabidiol, CBD) 較有共識的是其負面特性:它對兩種大麻素受體的主要結合位點親和力較弱,且不是常規的 CB1 促效劑。Pertwee 的綜述指出它作為大麻素受體促效劑的拮抗劑,具有意想不到的高效力。Laprairie 等人在 2015 年《英國藥理學雜誌》的研究中,將其定性為第一型大麻素受體的負向異位調節劑 (Negative allosteric modulator)——透過結合二級位點來抑制其他促效劑,而非激活受體本身。
除此之外,觀點分歧。León 等人 2023 年在《分子》(Molecules) 發表的綜述中列出了約 56 個建議的分子靶點,包括血清素 5-HT1A 受體、TRPV1 通道、GPR55 和過氧化體增殖劑活化受體 γ。作者明確指出 CBD 的藥理學尚未完全闡明,並指出許多報導的作用濃度高於人體內可能達到的濃度。大麻二酚的機制仍是科學爭議——它是一個假說空間,而非已定論的敘述。
| 主張 | 證據狀態 |
|---|---|
| 四氫大麻酚是第一型大麻素受體的部分促效劑 | 已獲證實 |
| 大麻二酚是該受體的負向異位調節劑 | 已有支持證據 |
| 大麻二酚透過血清素、TRPV1 及其他靶點作用 | 僅為假設;真實濃度下的相關性受質疑 |
| 大麻二酚有單一整合性機制 | 未經證實 |
6. 體內平衡的框架與崩解之處
該系統常被介紹為身體的「平衡主調節器」。作為教學工具,這說得過去:它具有抑制性、分佈廣泛、按需激活,並且似乎能緩衝神經、免疫和代謝活動的波動。但作為一項「聲稱」則薄弱許多。在生理學中,體內平衡意味著具有設定點和修正機制的調節變量——如血液 pH 值、核心體溫、血漿葡萄糖。該系統沒有這類的單一變量;它是透過許多局部迴路運作的。
「抑制特定突觸處過度的傳導物質釋放」是一個經過測量的發現;「恢復體內平衡」是一個教學隱喻;「支持你的內源性大麻素系統能讓你恢復健康」則兩者皆非。
7. 臨床內源性大麻素缺乏症:檢驗中的假說
2001 年,以及在 2016 年發表於《大麻與大麻素研究》(Cannabis and Cannabinoid Research) 的論文中,Ethan Russo 提出了臨床內源性大麻素缺乏症 (Clinical endocannabinoid deficiency) 理論:某些難治性疾病(特別是偏頭痛、纖維肌痛和腸躁症)可能共同擁有一種潛在的內源性大麻素訊號不足。Russo 明確將其視為基於遺傳重疊與共病性的理論,並指出他在首次提出該理論時,客觀證據和臨床數據仍有缺失。
證據支持與不支持之處
最被引用的強烈證據是腦脊髓液測量:與對照組相比,慢性偏頭痛患者的腦脊髓液中花生四烯乙醇胺呈現具有統計學意義的減少。對於纖維肌痛和腸躁症,證據則較為間接。該理論引發了方法論上的批評,最直接的是 2020 年題為《大麻藥物治療中假設與證據的實務考量:釐清對臨床內源性大麻素缺乏症的期望》(Practical Considerations of Hypotheses and Evidence in Cannabis Pharmacotherapy: Refining Expectations of Clinical Endocannabinoid Deficiency) 的論文,該論文主張對其適用的證據標準應更加嚴格。
公平的總結:這是一個假說,而非既定的發現。 目前尚未證明任何特定疾病是由內源性大麻素缺乏引起的,也無法從中得出任何關於特定干預措施的結論。
8. 大腦之外的內源性大麻素系統
腸道、腸腦軸與微生物群
CB1 在腸神經元上表達,內源性大麻素訊號傳導與胃腸道蠕動、分泌、內臟感覺和屏障功能有關。由於腸道與大腦透過神經、內分泌和免疫途徑持續溝通,該系統處於腸腦軸的一個合理連接點——儘管大多數機理細節來自動物模型。
微生物群的延伸研究較新且更不穩固。Wang、Guo、Mao 和 Chen 在 2025 年於《細胞與感染微生物學前沿》(Frontiers in Cellular and Infection Microbiology) 的綜述調查了腸道細菌與內源性大麻素訊號之間的連結假設:細菌產生類內源性大麻素分子、短鏈脂肪酸對酵素表達的影響,以及對屏障完整性的影響。作者直接指出了局限性——大多數這類研究是觀察性的,並未建立因果關係。這是一個潛力領域,但應被描述為初步階段,而非個人健康結論的基礎。
免疫組織、皮膚、骨骼與生殖組織
免疫組織。白血球上的 CB2 將內源性大麻素訊號置於免疫調節之中,包括細胞激素釋放和細胞遷移。作用方向因細胞類型和環境而異,因此「大麻素抑制發炎」是一種過度簡化的說法。
皮膚。Bíró 等人在 2009 年的《藥理學趨勢》(Trends in Pharmacological Sciences) 中描述了皮膚內源性大麻素系統,涉及角質細胞、皮脂腺細胞、感覺神經末梢和常駐免疫細胞。
骨骼。Ehrenkranz 和 Levine 在 2019 年的《臨床內分泌學與代謝雜誌》(Journal of Clinical Endocrinology & Metabolism) 中將 CB2 描述為骨骼中最主要的大麻素受體,而 CB1 位於支配骨骼的交感神經末梢上。他們指出人體研究有限,大麻對骨骼影響的臨床相關性尚不明確。
生殖組織。Walker、Holloway 和 Raha 在 2019 年的《卵巢研究雜誌》(Journal of Ovarian Research) 中報告了卵巢、子宮內膜、輸卵管和子宮肌層中的大麻素受體和內源性大麻素酵素,並指出大多數知識來自體外與動物實驗。
| 組織系統 | 較為確立 | 未確立 |
|---|---|---|
| 免疫系統 | 白血球上的受體表達 | 人體內的一致性結果 |
| 腸道微生物群 | 相關性、合理的機制 | 因果關係;人類普遍性 |
| 皮膚、骨骼、生殖組織 | 受體與酵素的定位 | 人體機理證據 |
9. 長期大量使用下的耐受性與受體下調
持續的 CB1 激活不會讓受體群保持不變。Hirvonen 等人在 2012 年的《分子精神醫學》(Molecular Psychiatry) 中,對長期每日吸食大麻者進行了正子斷層掃描 (PET),發現皮質區的 CB1 受體密度下調,且與使用持續時間成正比。
現有的恢復數據
恢復的發現同樣重要,但鮮少被引用:在受控研究單位中進行約四週的持續戒斷後,CB1 受體密度回升至正常水平。Marco Colizzi 和 Sagnik Bhattacharyya 在 2018 年對人類證據的系統性綜述中也得出結論:規律使用會產生耐受性,而戒斷與至少部分的逆轉有關。
這些結論需要資格限制:該研究規模較小,涉及大量每日使用者,且發現的是區域性而非全球性的變化,不同效應的耐受性並非以相同速度消退。數據所支持的觀點是普遍的:受體層級對慢性大量暴露的適應是真實、可測量且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是可逆的。
10. 為什麼個體反應差異如此之大
基準受體密度在不同人之間、以及同一個人的不同區域之間皆存在差異,且本身會因先前的暴露而改變——這也透過期望、學習的情境和熟悉度塑造了反應,這些因素皆很難與藥理學區分開來。
基因變異已得到證實。最被深入研究的例子是編碼脂肪酸醯胺水解酶的基因中常見的錯義變異,命名為 C385A。Dincheva 等人在 2015 年的《自然通訊》(Nature Communications) 中報告稱,該變異與小鼠及人類的前額葉-杏仁核功能改變有關,這與酵素活性降低和花生四烯乙醇胺水平升高一致。Boileau 等人 2015 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同一變異會影響大腦中該酵素的正子斷層掃描顯影劑的結合——證實它改變了活體人類大腦中酵素的可用性。
每一項都是群體層級的效應:在日常實踐中無法測量,也無法預測特定個體會經歷什麼。目前的科學在解釋「為什麼」人們存在差異方面,遠比預測「某一個人」會有什麼反應要來得成功。
我們很希望聽到社群的聲音。該系統的哪一部分最令你驚訝——訊號傳遞的方向性、周邊組織參與的廣泛性,還是大麻二酚的機制至今仍未解決?如果您從事生理學、藥理學、護理學或實驗科學相關工作,我們非常歡迎您提出更正與補充。
本文為 Asiannabis 社群醫用大麻教育系列文章的一部分。內容僅為一般資訊,非醫療建議——治療決策應由合格醫師執行。內容僅供在醫用大麻合法管轄區內作為教育目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