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千年來,亞洲人種植大麻,用來織布、當作食物,也用來治病。直到二十世紀,法律才開始把它列為麻醉品。這段轉變留有文字紀錄,可靠程度比網路上大部分說法都高。
本文是上篇,介紹這種植物的起源,以及它在中國、中亞草原和印度的歷史。下篇談泰國、日本、韓國、國際毒品公約,以及2018年以來的變化。
1. 如何閱讀這段歷史
很多大麻歷史的「事實」都是從別的作者那裡抄來的,沒有人查證過。常見的情況是:某個年代先出現在一篇雜誌文章裡,接著有本書引用這篇文章,再有網站摘錄這本書。十年後,大家把一個無從查證的說法當成事實到處轉述。
本文反過來做。每一個說法都會標上以下其中一種標籤:
- **有文獻或已獲佐證:**有標明年代的文本、法律或報告,或者有一個以上的獨立來源說法一致。這類說法直接陳述。
- **據報導:**說法只出自百科全書或摘要中的一次提及,本文沒有另外查證。
- **有爭議:**專家之間意見不一。
- **傳說或民間故事:**追查下去找不到任何可以查證的出處。
本文用到的資料大多是三手資料。三手資料指的是百科全書或摘要類文獻,內容轉述其他著作,不是報告新的研究成果。這類資料能清楚呈現歷史的大致輪廓,但具體年代和數字往往不夠準確。
有一份更好的資料本文沒能查閱:一篇談大麻在泰國料理中用法的飲食史文章。至於2021年那項讀取大量大麻植株完整DNA的研究,這一版已經對照已發表的論文原文查證過。本主題的舊版大多沒有註明出處,所以凡是依據不具名資料的說法,一律標為「據報導」。
**你可以這樣做:**轉述任何大麻歷史年代之前,先到下篇的年表查一下它的標籤。發文提出某個說法時,請註明來源,並說明你是否親自讀過原文。
2. 這種植物從哪裡來
舊的「中亞起源說」
二十世紀大部分時間裡,學者都認為大麻起源於中亞,指的是從高加索山脈經阿富汗一直延伸到中國西部的那一帶。直到現在,參考書仍然寫大麻原產於中亞或南亞,可見這個看法流傳了多久。
2021年的DNA研究發現了什麼
2021年以後,許多媒體報導說這個看法是錯的。依據是一項全基因組重定序研究:研究人員讀取了大量大麻植株的完整DNA,再互相比對。這項研究由Guangpeng Ren等人完成,2021年發表於Science Advances期刊。
研究把植株分成四群。第一群是比較古老的祖先群,稱為基部類群大麻(basal cannabis)。另外三群分別是:工業大麻型,種來取纖維和種子;藥用型,種來收富含THC(四氫大麻酚,大麻中主要的致醉成分)的花;以及藥用型的野生化(逸生)植株。研究結論是,大麻最早在新石器時代(石器時代的最後階段)早期於東亞被馴化。研究推算,早期馴化植株大約在12,000年前從祖先群分化出來。所謂馴化,是指人類開始栽培一種野生植物並從中選育。
這樣的研究論文,份量比任何百科全書都重。不過,12,000年這個數字是誤差範圍很大的估計值:論文給出的範圍大約是6,500到15,700年。
不靠DNA研究,東亞考古也有證據
東亞的考古發掘顯示,人類很早就開始利用大麻,而且這些證據不依賴上述DNA研究。
- **中國:**仰韶文化是中國北方的早期農耕文化,這個文化的陶器上留有大麻纖維的印痕。這些陶器的年代是西元前第五千紀(即西元前5000至4001年)。此說已獲佐證。
- **日本,隱岐群島:**出土了大約西元前8000年的大麻瘦果(大麻細小、堅硬、像種子的果實)。只有一份三手資料提到這項發現,所以標為「據報導」。
- **日本,鳥濱:**鳥濱貝塚出土了大麻製品。貝塚是史前人類丟棄貝殼堆積而成的土丘,這裡是繩文時代早期的聚落。繩文時代是日本以狩獵採集為生的史前時期。
- **韓國:**出土的大麻布料,年代最早可追溯到西元前3000年。給出這個年代的來源不只一個。
因此,目前最早的確切證據在東亞。「中亞起源說」現在只是研究人員正在修正的一個假說。
譯者註:以上早期發現沒有一項來自東南亞。這份清單既不能證明、也不能否定泰國、寮國、越南或柬埔寨早期就有大麻。關於本地品種目前已知的資訊,請看東南亞本地原生種主題。
**你可以這樣做:**引用12,000年這個數字時,請註明出處(Ren等人,Science Advances,2021年),並說明這是估計值。如果需要確鑿的事實,就用仰韶陶器或韓國布料,因為這兩項都有一個以上的來源支持。
3. 中國:最長而且不曾中斷的紀錄
先有纖維和種子
在中國,大麻主要是用來取纖維和種子的作物,可以做布、繩子、鞋子,還有早期的紙。大麻籽一直收錄在中國藥典(官方的藥物名錄)中,從未間斷。也就是說,長期保有官方地位的是種子,不是花。
字詞與早期文獻
中文稱這種植物為「麻」,常與「大」字合用,稱為「大麻」。「麻」字在早期的散文和詩歌中多次出現,包括中國早期的詩歌總集《詩經》。有一首早期的歌謠描寫年輕女子把麻織成衣服。這首歌講的是織布,不是吸食致幻。
陶弘景(456–536)是研究藥物的道教學者。他的著作《名醫別錄》把麻子(大麻籽)和人參一起列為藥物。本文只把這件事當作歷史上的做法記錄下來,不是醫療建議。
最有名的錯誤年代
幾乎每一本通俗歷史書都說,神農氏在西元前2737年把大麻記入他的藥典。但現有紀錄並不支持這個年代:
- 神農是神話人物。他是一位「文化英雄」,也就是傳說中教會人們重要技能的人物。他也是中國民間信仰中的神明,有些說法把他列入三皇,即神話中中國最早的統治者。
- 神農沒有任何在位紀錄。就連據說繼他之後的夏朝,也還沒有被證實真的存在。
- 研究人員認為,以他命名的《神農本草經》,是大約西元200至250年間才寫成文字的口傳知識。
- 這本書收錄了365種藥物,大麻是其中之一。另有一份資料認為,書中描述大麻改變心智作用的部分,年代大約在西元三世紀。
所以真正的紀錄是一部西元初期的藥物文獻,傳說把它歸在一位神話人物名下。西元前2737年這個年代來自傳說中的在位時間,沒有任何手稿依據。
**你可以這樣做:**如果有人貼出西元前2737年這個年代,請回覆《神農本草經》的成書年代是西元200至250年,再用一句話說明神農是神話人物。
4. 草原與中東:考古證實古代文獻
希羅多德與斯基泰人
希羅多德是西元前五世紀的希臘歷史學家。他寫過斯基泰人,也就是歐亞草原上的遊牧民族;歐亞草原是從東歐一直延伸到中亞的廣大草原帶。他說,斯基泰人在密閉的小帳篷裡,把大麻種子丟到燒熱的石頭上,享受冒出的煙氣。這是喪禮之後淨化儀式的一部分。
很長一段時間,這段文字是唯一的證據。而且希羅多德寫的是異族的事,內容是聽來的二手資訊。
巴澤雷克與吉爾贊喀勒
後來的考古發現支持了他的記載。阿爾泰山的巴澤雷克墓葬出土時處於冰凍狀態,在二十世紀被發掘。墓中有小型帳篷支架、裝著石頭的火盆(金屬製的火盤),還有大麻種子,和希羅多德的描述相符。
2019年,研究人員發表了吉爾贊喀勒墓地木製火盆上的化學殘留物分析。這處墓地位於中國西部的帕米爾高原,距今約2,500年。殘留物顯示,當時在這裡燃燒的大麻THC含量相當高,代表人們可能是為了它的作用而刻意挑選這些植株。
阿拉德遺址:更早的發現
吉爾贊喀勒已經不是最古老的實物證據了。2020年,研究人員發表了以色列阿拉德遺址(Tel Arad)神殿石灰岩祭壇上的大麻殘留物,這座祭壇距今約2,700年。
這裡的啟示不變:一個原本只靠一段古代文獻支撐的說法,後來被另一種證據(化學殘留物)證實。可靠的歷史說法就應該是這個樣子。
順帶一提字源:英文的canvas(帆布)一詞,來自拉丁文的cannabis,經古法語傳入英文。這種布是以這種植物命名的。
**你可以這樣做:**讀到關於大麻的古代文獻時,先查查有沒有考古發掘或實驗室檢驗支持它。如果還沒有,轉述時就註明「只有單一來源」。
5. 印度:三種製品與一場殖民時期的調查
吠陀經與bhanga一詞
吠陀經是印度教最古老的聖典。《阿闥婆吠陀》是四部吠陀中的第四部,也是最晚成書的一部。全書約有730首頌詩,分為二十卷。成書年代眾說紛紜,從大約西元前1200至1000年到更晚都有。內容主要是治病的咒語和草藥療法。
談印度大麻的資料說,《阿闥婆吠陀》把bhanga列為能解除焦慮的五種聖草之一,並引用這句譯文:「達巴草、大麻、大麥,強大的力量:願它們使我們脫離憂苦」。同樣這些資料也補充說明,學者對這裡的bhanga是否指大麻仍有爭議。
類似的爭議也出現在蘇摩(soma)上。蘇摩是更古老的《梨俱吠陀》中的一種儀式飲料,原料是什麼植物至今不明。如果有人說吠陀經明確提到大麻,那已經超出了語言證據所能支持的範圍。
Bhang、ganja和charas是不同的製品
英文著作常把這幾個詞混著用,彷彿是同一樣東西。其實不是。在印度的法律和實際用法中,它們是用植物不同部位做成的不同製品。表中的「1985年法律」指印度1985年的《麻醉藥品與精神藥物法》(Narcotic Drugs and Psychotropic Substances Act)。
| 製品 | 地區 | 使用部位 | 備註 |
|---|---|---|---|
| Bhang | 印度;主要中心在瓦拉納西 | 葉和種子 | 1985年法律對大麻的法定定義不包括它 |
| Ganja | 印度 | 開花與結果的頂端 | 1985年法律禁止 |
| Charas(手搓樹脂) | 南亞次大陸的喜馬拉雅地區 | 從活株上用手搓下的樹脂 | 與大麻脂(hashish)不同,後者用乾燥植物材料製成 |
| 大麻脂(hashish) | 阿拉伯語世界、中亞與南亞 | 從乾燥植物材料篩下的樹脂 | 這個詞最早的紀錄約在西元1123年 |
| 毛狀體粉末(kief) | 各地通用 | 從葉和花上篩下的毛狀體(微小樹脂腺)粉末 | 壓製後成為大麻脂 |
| 麻與大麻 | 中國 | 莖纖維與種子 | 用於纖維和食物,不取樹脂 |
| 麻(asa)與大麻(taima) | 日本 | 莖纖維 | 用於祭祀和紡織 |
| 삼베(sambe) | 韓國 | 以莖纖維織成 | 一種象牙色的布 |
有紀錄的bhang做法包括:
- **bhang goli:**磨碎的植物材料加水混合;
- **bhang thandai:**把糊狀物加牛奶混合後過濾,再用吉祥草(kusha)、糖、水果和香料調味;
- **bhang lassi:**用凝乳和乳清製成。
資料指出,早在西元前1000年,古印度就已把bhang加進食物和飲料裡。1563年,在印度西岸果阿行醫的葡萄牙醫師加西亞·德·奧爾塔(Garcia de Orta),在果阿印行的著作Colóquios dos simples e drogas da India中,以「bangue」之名描述了它。
宗教與節慶
在摩訶濕婆節(Maha Shivaratri)和侯麗節(Holi)這兩個印度教節日期間,人們會分送bhang。Bhang和濕婆神的信徒關係密切,在瓦拉納西的河階(ghats,通往恆河的石砌台階)上調製。錫克教的武士教團尼杭(Nihang)會在霍拉·莫哈拉節(Hola Mohalla)飲用它。
Charas在一些濕婆派(崇奉濕婆神的宗教團體)中占有核心地位。那迦苦行僧(Naga Sadhu)、阿戈里派(Aghori)和密教拜拉弗(Bhairava)修行者都是濕婆神的苦行信徒,他們用一種叫chillum的陶土煙斗吸食charas。這些宗教習俗一脈相承,不是現代才出現的。
1798年的稅與1894至1895年的委員會
政府先定了政策,之後才做調查。1798年開始對bhang、ganja和charas課稅。當時官方的理由是擔心民眾的健康和精神狀態。
英屬印度政府應倫敦下議院的要求,在1893年成立了印度大麻藥物委員會(Indian Hemp Drugs Commission),1894年提出報告。這份報告至今仍是全世界殖民時期規模最大的大麻調查。結論是:適度使用是常態,重度使用相當少見;而且適度使用幾乎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這是十九世紀政府對社會影響所做的調查。本文只把它當作歷史記錄,不是現代的健康研究結論。
譯者註:在泰國,花和提取物適用不同的規定。依照《大麻或工業大麻提取物部令》(佛曆2569年)(2026年4月26日起生效),THC含量超過0.2%的提取物,只有三類對象可以申請執照:依《外國人經商法》(佛曆2542年)不屬於「外國人」的泰國法人、政府機關,以及泰國紅十字會。手搓的charas或篩製的大麻脂在這項條例下算不算「提取物」,本文無法下定論。製作或銷售任何樹脂製品之前,請以書面詢問核發你執照的主管機關,並保留回覆。稽查人員詢問時,這份回覆就是你的佐證紀錄。
**你可以這樣做:**發文時,把bhang、ganja和charas當成三個不同的詞,按各自的真正意思使用。不論在印度法律還是泰國法律中,使用的植物部位不同,製品的法律地位都可能不同。
1839年:印度的知識如何傳入西方醫學
十九世紀,大麻經由印度進入西方醫學。威廉·布魯克·奧沙納西(William Brooke O’Shaughnessy,1809–1889)是愛爾蘭籍醫師,任職於加爾各答醫學院(Medical College of Calcutta,加爾各答今拼作Kolkata)。他記錄了當地醫者如何調製和使用這種植物。
接著,他先在動物身上試驗這些製劑,評估毒性。然後再用在當時沒有好療法的病人身上,包括風濕病、破傷風、狂犬病和嬰兒抽搐。
他在1839年於加爾各答發表研究結果,1840年代初把成果帶回英國。他的工作有固定順序:先整理既有知識,再測毒性,然後用於病人,最後發表。以那個年代來說,這種做法相當有系統。知識本身來自印度的傳統做法,他的貢獻在於試驗和寫成報告。
在巴黎,精神科醫師雅克-約瑟夫·莫羅·德·圖爾(Jacques-Joseph Moreau de Tours)用大麻脂研究人的心智。1845年,他出版了Du Hachisch et de l’Aliénation Mentale(《論大麻脂與精神錯亂》)。法國作家泰奧菲爾·戈蒂耶(Théophile Gautier)和夏爾·波特萊爾(Charles Baudelaire)曾在巴黎的洛贊府邸(Hôtel de Lauzun)參加他的大麻脂聚會。他們留下的記述成為早期毒品文學的經典。仔細讀就會發現,他們描寫的是口服過量後難以承受的經歷,不是愉快的體驗。
十九世紀其餘的時間裡,大麻酊劑和提取物在歐洲和北美是藥房的常見商品。醫師拿來治療的病症越來越多。但當時沒有對照試驗,也沒辦法統一藥效強度,同樣的藥,這一瓶可能比下一瓶強很多。
由於劑量難以預測,許多醫師改用劑量能夠重複控制的藥物。1942年,大麻從美國官方藥物名錄《美國藥典》(United States Pharmacopeia)中被移除。因此,大麻在西方醫學中式微,禁令並不是唯一的原因。
譯者註:奧沙納西的工作順序,同樣適用於農場要試的任何新產品或新方法。先讀已知資料,再拿幾株試試看。把結果記下來,之後才用到整個種植室。萬一出了問題,損失的只是少數幾株,而不是整批收成。
**你可以這樣做:**下次試用新資材時,先在三到五株上試用,旁邊留一組不處理的植株做對照。記下日期和用量,再把結果貼到種植日誌。
6. 上篇重點整理
- 人類使用大麻最早的確切證據在東亞,而且大多與纖維和種子有關。
- 「12,000年前在東亞馴化」這個年代,出自2021年的DNA研究(Ren等人,Science Advances),是誤差範圍很大的估計值。
- 神農西元前2737年之說是傳說,《神農本草經》約在西元200至250年成書。
- 希羅多德對斯基泰人的記載,後來被巴澤雷克的出土文物和吉爾贊喀勒的殘留物證實;以色列阿拉德遺址的祭壇年代還要更早。
- Bhang、ganja和charas是用植物不同部位做成的不同製品。
- 西方醫學從印度的傳統做法引進大麻,後來又放棄它。藥效強弱難以預測是原因之一,禁令並非唯一原因。
以上內容都不是在說明大麻對人體的作用。文中提到的歷史醫療用途,一律只當作歷史來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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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參考資料
- Ren G, Zhang X, Li Y, et al. Large-scale whole-genome resequencing unravels the domestication history of Cannabis sativa. Science Advances, 2021; 7(29): eabg2286.
- Ren M, Tang Z, Wu X, Spengler R, Jiang H, Yang Y, Boivin N. The origins of cannabis smoking: chemical residue evidence from the first millennium BCE in the Pamirs. Science Advances, 2019; 5(6): eaaw1391.
- Arie E, Rosen B, Namdar D. Cannabis and frankincense at the Judahite shrine of Arad. Tel Aviv, 2020; 47(1): 5–28.
- 希羅多德(Herodotus),關於斯基泰人的記載,西元前五世紀。
- 《詩經》(Shi jing);陶弘景,《名醫別錄》(Mingyi bielu);《神農本草經》(Shennong Bencaojing)。
- 《阿闥婆吠陀》(Atharvaveda)。
- 加西亞·德·奧爾塔(Garcia de Orta),1563年,對「bangue」的描述。
- 印度大麻藥物委員會報告(Report of the Indian Hemp Drugs Commission),1893–94年(1894年出版)。
- W. B. O’Shaughnessy, On the Preparations of the Indian Hemp, or Gunjah (Cannabis Indica), Calcutta: Bishop’s College Press, 1839.
- J.-J. Moreau de Tours, Du Hachisch et de l’Aliénation Mentale, 1845.
本文是Asiannabis社群大麻歷史與文化教育系列的一部分,僅供在大麻合法地區作教育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