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的大麻:中國、草原與印度的起源、纖維與醫藥(上篇)

幾千年來,亞洲人種植大麻,用來織布、當作食物,也用來治病。直到二十世紀,法律才開始把它列為麻醉品。這段轉變留有文字紀錄,可靠程度比網路上大部分說法都高。

本文是上篇,介紹這種植物的起源,以及它在中國、中亞草原和印度的歷史。下篇談泰國、日本、韓國、國際毒品公約,以及2018年以來的變化。


1. 如何閱讀這段歷史

很多大麻歷史的「事實」都是從別的作者那裡抄來的,沒有人查證過。常見的情況是:某個年代先出現在一篇雜誌文章裡,接著有本書引用這篇文章,再有網站摘錄這本書。十年後,大家把一個無從查證的說法當成事實到處轉述。

本文反過來做。每一個說法都會標上以下其中一種標籤:

  • **有文獻或已獲佐證:**有標明年代的文本、法律或報告,或者有一個以上的獨立來源說法一致。這類說法直接陳述。
  • **據報導:**說法只出自百科全書或摘要中的一次提及,本文沒有另外查證。
  • **有爭議:**專家之間意見不一。
  • **傳說或民間故事:**追查下去找不到任何可以查證的出處。

本文用到的資料大多是三手資料。三手資料指的是百科全書或摘要類文獻,內容轉述其他著作,不是報告新的研究成果。這類資料能清楚呈現歷史的大致輪廓,但具體年代和數字往往不夠準確。

有一份更好的資料本文沒能查閱:一篇談大麻在泰國料理中用法的飲食史文章。至於2021年那項讀取大量大麻植株完整DNA的研究,這一版已經對照已發表的論文原文查證過。本主題的舊版大多沒有註明出處,所以凡是依據不具名資料的說法,一律標為「據報導」。

**你可以這樣做:**轉述任何大麻歷史年代之前,先到下篇的年表查一下它的標籤。發文提出某個說法時,請註明來源,並說明你是否親自讀過原文。


2. 這種植物從哪裡來

舊的「中亞起源說」

二十世紀大部分時間裡,學者都認為大麻起源於中亞,指的是從高加索山脈經阿富汗一直延伸到中國西部的那一帶。直到現在,參考書仍然寫大麻原產於中亞或南亞,可見這個看法流傳了多久。

2021年的DNA研究發現了什麼

2021年以後,許多媒體報導說這個看法是錯的。依據是一項全基因組重定序研究:研究人員讀取了大量大麻植株的完整DNA,再互相比對。這項研究由Guangpeng Ren等人完成,2021年發表於Science Advances期刊。

研究把植株分成四群。第一群是比較古老的祖先群,稱為基部類群大麻(basal cannabis)。另外三群分別是:工業大麻型,種來取纖維和種子;藥用型,種來收富含THC(四氫大麻酚,大麻中主要的致醉成分)的花;以及藥用型的野生化(逸生)植株。研究結論是,大麻最早在新石器時代(石器時代的最後階段)早期於東亞被馴化。研究推算,早期馴化植株大約在12,000年前從祖先群分化出來。所謂馴化,是指人類開始栽培一種野生植物並從中選育。

這樣的研究論文,份量比任何百科全書都重。不過,12,000年這個數字是誤差範圍很大的估計值:論文給出的範圍大約是6,500到15,700年。

不靠DNA研究,東亞考古也有證據

東亞的考古發掘顯示,人類很早就開始利用大麻,而且這些證據不依賴上述DNA研究。

  • **中國:**仰韶文化是中國北方的早期農耕文化,這個文化的陶器上留有大麻纖維的印痕。這些陶器的年代是西元前第五千紀(即西元前5000至4001年)。此說已獲佐證。
  • **日本,隱岐群島:**出土了大約西元前8000年的大麻瘦果(大麻細小、堅硬、像種子的果實)。只有一份三手資料提到這項發現,所以標為「據報導」。
  • **日本,鳥濱:**鳥濱貝塚出土了大麻製品。貝塚是史前人類丟棄貝殼堆積而成的土丘,這裡是繩文時代早期的聚落。繩文時代是日本以狩獵採集為生的史前時期。
  • **韓國:**出土的大麻布料,年代最早可追溯到西元前3000年。給出這個年代的來源不只一個。

因此,目前最早的確切證據在東亞。「中亞起源說」現在只是研究人員正在修正的一個假說。

譯者註:以上早期發現沒有一項來自東南亞。這份清單既不能證明、也不能否定泰國、寮國、越南或柬埔寨早期就有大麻。關於本地品種目前已知的資訊,請看東南亞本地原生種主題。

**你可以這樣做:**引用12,000年這個數字時,請註明出處(Ren等人,Science Advances,2021年),並說明這是估計值。如果需要確鑿的事實,就用仰韶陶器或韓國布料,因為這兩項都有一個以上的來源支持。


3. 中國:最長而且不曾中斷的紀錄

先有纖維和種子

在中國,大麻主要是用來取纖維和種子的作物,可以做布、繩子、鞋子,還有早期的紙。大麻籽一直收錄在中國藥典(官方的藥物名錄)中,從未間斷。也就是說,長期保有官方地位的是種子,不是花。

字詞與早期文獻

中文稱這種植物為「麻」,常與「大」字合用,稱為「大麻」。「麻」字在早期的散文和詩歌中多次出現,包括中國早期的詩歌總集《詩經》。有一首早期的歌謠描寫年輕女子把麻織成衣服。這首歌講的是織布,不是吸食致幻。

陶弘景(456–536)是研究藥物的道教學者。他的著作《名醫別錄》把麻子(大麻籽)和人參一起列為藥物。本文只把這件事當作歷史上的做法記錄下來,不是醫療建議。

最有名的錯誤年代

幾乎每一本通俗歷史書都說,神農氏在西元前2737年把大麻記入他的藥典。但現有紀錄並不支持這個年代:

  • 神農是神話人物。他是一位「文化英雄」,也就是傳說中教會人們重要技能的人物。他也是中國民間信仰中的神明,有些說法把他列入三皇,即神話中中國最早的統治者。
  • 神農沒有任何在位紀錄。就連據說繼他之後的夏朝,也還沒有被證實真的存在。
  • 研究人員認為,以他命名的《神農本草經》,是大約西元200至250年間才寫成文字的口傳知識。
  • 這本書收錄了365種藥物,大麻是其中之一。另有一份資料認為,書中描述大麻改變心智作用的部分,年代大約在西元三世紀。

所以真正的紀錄是一部西元初期的藥物文獻,傳說把它歸在一位神話人物名下。西元前2737年這個年代來自傳說中的在位時間,沒有任何手稿依據。

**你可以這樣做:**如果有人貼出西元前2737年這個年代,請回覆《神農本草經》的成書年代是西元200至250年,再用一句話說明神農是神話人物。


4. 草原與中東:考古證實古代文獻

希羅多德與斯基泰人

希羅多德是西元前五世紀的希臘歷史學家。他寫過斯基泰人,也就是歐亞草原上的遊牧民族;歐亞草原是從東歐一直延伸到中亞的廣大草原帶。他說,斯基泰人在密閉的小帳篷裡,把大麻種子丟到燒熱的石頭上,享受冒出的煙氣。這是喪禮之後淨化儀式的一部分。

很長一段時間,這段文字是唯一的證據。而且希羅多德寫的是異族的事,內容是聽來的二手資訊。

巴澤雷克與吉爾贊喀勒

後來的考古發現支持了他的記載。阿爾泰山的巴澤雷克墓葬出土時處於冰凍狀態,在二十世紀被發掘。墓中有小型帳篷支架、裝著石頭的火盆(金屬製的火盤),還有大麻種子,和希羅多德的描述相符。

2019年,研究人員發表了吉爾贊喀勒墓地木製火盆上的化學殘留物分析。這處墓地位於中國西部的帕米爾高原,距今約2,500年。殘留物顯示,當時在這裡燃燒的大麻THC含量相當高,代表人們可能是為了它的作用而刻意挑選這些植株。

阿拉德遺址:更早的發現

吉爾贊喀勒已經不是最古老的實物證據了。2020年,研究人員發表了以色列阿拉德遺址(Tel Arad)神殿石灰岩祭壇上的大麻殘留物,這座祭壇距今約2,700年。

這裡的啟示不變:一個原本只靠一段古代文獻支撐的說法,後來被另一種證據(化學殘留物)證實。可靠的歷史說法就應該是這個樣子。

順帶一提字源:英文的canvas(帆布)一詞,來自拉丁文的cannabis,經古法語傳入英文。這種布是以這種植物命名的。

**你可以這樣做:**讀到關於大麻的古代文獻時,先查查有沒有考古發掘或實驗室檢驗支持它。如果還沒有,轉述時就註明「只有單一來源」。


5. 印度:三種製品與一場殖民時期的調查

吠陀經與bhanga一詞

吠陀經是印度教最古老的聖典。《阿闥婆吠陀》是四部吠陀中的第四部,也是最晚成書的一部。全書約有730首頌詩,分為二十卷。成書年代眾說紛紜,從大約西元前1200至1000年到更晚都有。內容主要是治病的咒語和草藥療法。

談印度大麻的資料說,《阿闥婆吠陀》把bhanga列為能解除焦慮的五種聖草之一,並引用這句譯文:「達巴草、大麻、大麥,強大的力量:願它們使我們脫離憂苦」。同樣這些資料也補充說明,學者對這裡的bhanga是否指大麻仍有爭議。

類似的爭議也出現在蘇摩(soma)上。蘇摩是更古老的《梨俱吠陀》中的一種儀式飲料,原料是什麼植物至今不明。如果有人說吠陀經明確提到大麻,那已經超出了語言證據所能支持的範圍。

Bhang、ganja和charas是不同的製品

英文著作常把這幾個詞混著用,彷彿是同一樣東西。其實不是。在印度的法律和實際用法中,它們是用植物不同部位做成的不同製品。表中的「1985年法律」指印度1985年的《麻醉藥品與精神藥物法》(Narcotic Drugs and Psychotropic Substances Act)。

製品 地區 使用部位 備註
Bhang 印度;主要中心在瓦拉納西 葉和種子 1985年法律對大麻的法定定義不包括它
Ganja 印度 開花與結果的頂端 1985年法律禁止
Charas(手搓樹脂) 南亞次大陸的喜馬拉雅地區 從活株上用手搓下的樹脂 與大麻脂(hashish)不同,後者用乾燥植物材料製成
大麻脂(hashish) 阿拉伯語世界、中亞與南亞 從乾燥植物材料篩下的樹脂 這個詞最早的紀錄約在西元1123年
毛狀體粉末(kief) 各地通用 從葉和花上篩下的毛狀體(微小樹脂腺)粉末 壓製後成為大麻脂
麻與大麻 中國 莖纖維與種子 用於纖維和食物,不取樹脂
麻(asa)與大麻(taima) 日本 莖纖維 用於祭祀和紡織
삼베(sambe) 韓國 以莖纖維織成 一種象牙色的布

有紀錄的bhang做法包括:

  • **bhang goli:**磨碎的植物材料加水混合;
  • **bhang thandai:**把糊狀物加牛奶混合後過濾,再用吉祥草(kusha)、糖、水果和香料調味;
  • **bhang lassi:**用凝乳和乳清製成。

資料指出,早在西元前1000年,古印度就已把bhang加進食物和飲料裡。1563年,在印度西岸果阿行醫的葡萄牙醫師加西亞·德·奧爾塔(Garcia de Orta),在果阿印行的著作Colóquios dos simples e drogas da India中,以「bangue」之名描述了它。

宗教與節慶

在摩訶濕婆節(Maha Shivaratri)和侯麗節(Holi)這兩個印度教節日期間,人們會分送bhang。Bhang和濕婆神的信徒關係密切,在瓦拉納西的河階(ghats,通往恆河的石砌台階)上調製。錫克教的武士教團尼杭(Nihang)會在霍拉·莫哈拉節(Hola Mohalla)飲用它。

Charas在一些濕婆派(崇奉濕婆神的宗教團體)中占有核心地位。那迦苦行僧(Naga Sadhu)、阿戈里派(Aghori)和密教拜拉弗(Bhairava)修行者都是濕婆神的苦行信徒,他們用一種叫chillum的陶土煙斗吸食charas。這些宗教習俗一脈相承,不是現代才出現的。

1798年的稅與1894至1895年的委員會

政府先定了政策,之後才做調查。1798年開始對bhang、ganja和charas課稅。當時官方的理由是擔心民眾的健康和精神狀態。

英屬印度政府應倫敦下議院的要求,在1893年成立了印度大麻藥物委員會(Indian Hemp Drugs Commission),1894年提出報告。這份報告至今仍是全世界殖民時期規模最大的大麻調查。結論是:適度使用是常態,重度使用相當少見;而且適度使用幾乎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這是十九世紀政府對社會影響所做的調查。本文只把它當作歷史記錄,不是現代的健康研究結論。

譯者註:在泰國,花和提取物適用不同的規定。依照《大麻或工業大麻提取物部令》(佛曆2569年)(2026年4月26日起生效),THC含量超過0.2%的提取物,只有三類對象可以申請執照:依《外國人經商法》(佛曆2542年)不屬於「外國人」的泰國法人、政府機關,以及泰國紅十字會。手搓的charas或篩製的大麻脂在這項條例下算不算「提取物」,本文無法下定論。製作或銷售任何樹脂製品之前,請以書面詢問核發你執照的主管機關,並保留回覆。稽查人員詢問時,這份回覆就是你的佐證紀錄。

**你可以這樣做:**發文時,把bhang、ganja和charas當成三個不同的詞,按各自的真正意思使用。不論在印度法律還是泰國法律中,使用的植物部位不同,製品的法律地位都可能不同。

1839年:印度的知識如何傳入西方醫學

十九世紀,大麻經由印度進入西方醫學。威廉·布魯克·奧沙納西(William Brooke O’Shaughnessy,1809–1889)是愛爾蘭籍醫師,任職於加爾各答醫學院(Medical College of Calcutta,加爾各答今拼作Kolkata)。他記錄了當地醫者如何調製和使用這種植物。

接著,他先在動物身上試驗這些製劑,評估毒性。然後再用在當時沒有好療法的病人身上,包括風濕病、破傷風、狂犬病和嬰兒抽搐。

他在1839年於加爾各答發表研究結果,1840年代初把成果帶回英國。他的工作有固定順序:先整理既有知識,再測毒性,然後用於病人,最後發表。以那個年代來說,這種做法相當有系統。知識本身來自印度的傳統做法,他的貢獻在於試驗和寫成報告。

在巴黎,精神科醫師雅克-約瑟夫·莫羅·德·圖爾(Jacques-Joseph Moreau de Tours)用大麻脂研究人的心智。1845年,他出版了Du Hachisch et de l’Aliénation Mentale(《論大麻脂與精神錯亂》)。法國作家泰奧菲爾·戈蒂耶(Théophile Gautier)和夏爾·波特萊爾(Charles Baudelaire)曾在巴黎的洛贊府邸(Hôtel de Lauzun)參加他的大麻脂聚會。他們留下的記述成為早期毒品文學的經典。仔細讀就會發現,他們描寫的是口服過量後難以承受的經歷,不是愉快的體驗。

十九世紀其餘的時間裡,大麻酊劑和提取物在歐洲和北美是藥房的常見商品。醫師拿來治療的病症越來越多。但當時沒有對照試驗,也沒辦法統一藥效強度,同樣的藥,這一瓶可能比下一瓶強很多。

由於劑量難以預測,許多醫師改用劑量能夠重複控制的藥物。1942年,大麻從美國官方藥物名錄《美國藥典》(United States Pharmacopeia)中被移除。因此,大麻在西方醫學中式微,禁令並不是唯一的原因。

譯者註:奧沙納西的工作順序,同樣適用於農場要試的任何新產品或新方法。先讀已知資料,再拿幾株試試看。把結果記下來,之後才用到整個種植室。萬一出了問題,損失的只是少數幾株,而不是整批收成。

**你可以這樣做:**下次試用新資材時,先在三到五株上試用,旁邊留一組不處理的植株做對照。記下日期和用量,再把結果貼到種植日誌。


6. 上篇重點整理

  • 人類使用大麻最早的確切證據在東亞,而且大多與纖維和種子有關。
  • 「12,000年前在東亞馴化」這個年代,出自2021年的DNA研究(Ren等人,Science Advances),是誤差範圍很大的估計值。
  • 神農西元前2737年之說是傳說,《神農本草經》約在西元200至250年成書。
  • 希羅多德對斯基泰人的記載,後來被巴澤雷克的出土文物和吉爾贊喀勒的殘留物證實;以色列阿拉德遺址的祭壇年代還要更早。
  • Bhang、ganja和charas是用植物不同部位做成的不同製品。
  • 西方醫學從印度的傳統做法引進大麻,後來又放棄它。藥效強弱難以預測是原因之一,禁令並非唯一原因。

以上內容都不是在說明大麻對人體的作用。文中提到的歷史醫療用途,一律只當作歷史來介紹。

如果你發現錯誤,請在本主題下方留言更正,可以的話請附上來源。

上篇參考資料

  • Ren G, Zhang X, Li Y, et al. Large-scale whole-genome resequencing unravels the domestication history of Cannabis sativa. Science Advances, 2021; 7(29): eabg2286.
  • Ren M, Tang Z, Wu X, Spengler R, Jiang H, Yang Y, Boivin N. The origins of cannabis smoking: chemical residue evidence from the first millennium BCE in the Pamirs. Science Advances, 2019; 5(6): eaaw1391.
  • Arie E, Rosen B, Namdar D. Cannabis and frankincense at the Judahite shrine of Arad. Tel Aviv, 2020; 47(1): 5–28.
  • 希羅多德(Herodotus),關於斯基泰人的記載,西元前五世紀。
  • 《詩經》(Shi jing);陶弘景,《名醫別錄》(Mingyi bielu);《神農本草經》(Shennong Bencaojing)。
  • 《阿闥婆吠陀》(Atharvaveda)。
  • 加西亞·德·奧爾塔(Garcia de Orta),1563年,對「bangue」的描述。
  • 印度大麻藥物委員會報告(Report of the Indian Hemp Drugs Commission),1893–94年(1894年出版)。
  • W. B. O’Shaughnessy, On the Preparations of the Indian Hemp, or Gunjah (Cannabis Indica), Calcutta: Bishop’s College Press, 1839.
  • J.-J. Moreau de Tours, Du Hachisch et de l’Aliénation Mentale, 1845.

本文是Asiannabis社群大麻歷史與文化教育系列的一部分,僅供在大麻合法地區作教育用途。

下篇:亞洲的大麻:泰國、日本、韓國、禁毒公約與部分鬆綁(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