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泰國大麻法律更新 — 種植者與企業不可不知的資訊
現狀(2026年7月)
根據泰國公共衛生部關於管控草藥(大麻)的佛曆2568年公告,大麻花被歸類為管控草藥,該規定自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
主要變更
1. 大麻花 = 管控草藥
- 需要由持有執照的泰國醫生、藥師、牙醫或經核准的傳統醫學從業人員開具的有效PT33處方
- 處方有效期為30天,可提供30天的用藥量
- 娛樂用途屬違法行為 — 處罰包括最高1年監禁和20,000-25,000泰銖罰款
2. 兩項佛曆2569年部級法規
法規 1 — 高THC提取物(3月26日發布,2026年4月26日生效)
- 管制THC含量超過 0.2% 的大麻/工業大麻提取物的生產、進口、出口、銷售和持有
- 僅允許4種用途:政府麻醉品管制、醫療用途、醫療/科學研究、工業用途
- 許可證僅限於泰國法人(不屬於《外國人商業法》定義下的「外國」實體)、政府機構以及泰國紅十字會
法規 2 — 管控草藥許可(2026年4月30日生效)
- 修訂了大麻花的管控草藥許可框架,增加了額外的審批標準和持續的營運義務
3. 無處方仍屬合法的部分
- THC含量低於 0.2% 的大麻提取物 — 不受限制
- 根、莖和葉(非大麻花) — 未被歸類為管控草藥
4. 被禁止的事項
- 線上銷售和自動販賣機分銷
- 在公共場所吸食大麻
- 向未滿20歲者銷售
對農場的影響
- 在18,433家商店中,有7,297家商店已關閉(截至2026年2月) — 11,136家仍在營運
- 另有4,587張許可證將於2026年到期,5,210張將於2027年到期
- 取得合法許可的農場仍可營運 — 但必須有醫療監督及經過認證的傳統醫學從業人員駐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