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泰國大麻法律更新 — 種植者不可不知的資訊

2026年泰國大麻法律更新 — 種植者與企業不可不知的資訊

現狀(2026年7月)

根據泰國公共衛生部關於管控草藥(大麻)的佛曆2568年公告,大麻花被歸類為管控草藥,該規定自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

主要變更

1. 大麻花 = 管控草藥

  • 需要由持有執照的泰國醫生、藥師、牙醫或經核准的傳統醫學從業人員開具的有效PT33處方
  • 處方有效期為30天,可提供30天的用藥量
  • 娛樂用途屬違法行為 — 處罰包括最高1年監禁和20,000-25,000泰銖罰款

2. 兩項佛曆2569年部級法規

法規 1 — 高THC提取物(3月26日發布,2026年4月26日生效)

  • 管制THC含量超過 0.2% 的大麻/工業大麻提取物的生產、進口、出口、銷售和持有
  • 僅允許4種用途:政府麻醉品管制、醫療用途、醫療/科學研究、工業用途
  • 許可證僅限於泰國法人(不屬於《外國人商業法》定義下的「外國」實體)、政府機構以及泰國紅十字會

法規 2 — 管控草藥許可(2026年4月30日生效)

  • 修訂了大麻花的管控草藥許可框架,增加了額外的審批標準和持續的營運義務

3. 無處方仍屬合法的部分

  • THC含量低於 0.2% 的大麻提取物 — 不受限制
  • 根、莖和葉(非大麻花) — 未被歸類為管控草藥

4. 被禁止的事項

  • 線上銷售和自動販賣機分銷
  • 在公共場所吸食大麻
  • 向未滿20歲者銷售

對農場的影響

  • 在18,433家商店中,有7,297家商店已關閉(截至2026年2月) — 11,136家仍在營運
  • 另有4,587張許可證將於2026年到期,5,210張將於2027年到期
  • 取得合法許可的農場仍可營運 — 但必須有醫療監督及經過認證的傳統醫學從業人員駐場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