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執照與法規遵循」版:泰國及亞洲的大麻執照與規定

歡迎來到「執照與法規遵循」版!你可以在這裡討論泰國及亞洲各地的大麻執照申請程序、法律規定與法規遵循。本版適合所有種植者,包括持照農場、商店和其他業者,也包括想了解哪些規定適用於自己的居家種植者。

可以討論的主題

  • 大麻種植與經營的泰國執照申請:哪種執照涵蓋哪些業務,以及稽查和換照會經過哪些程序
  • 泰國 FDA 的規定與產品標準。泰國 FDA(อย.,食品藥物管理局)是泰國管理食品、藥品、化妝品和保健產品的主管機關,不是美國的同名機構。標示規定請看這篇主題。
  • 遵循泰國公共衛生部公告:管控草藥(大麻),佛曆2568年。佛曆(B.E.,Buddhist Era)是泰國使用的曆法,所以佛曆2568年就是西元2025年。「管控草藥」是《泰國傳統醫藥保護法》(佛曆2542年,即1999年)規定的一種法律類別。被列為管控草藥的植物,從事研究、出口、販售和加工都需要執照。
  • 進出口許可
  • 申報與文件規定,也就是持照者必須保存的紀錄和必須提交的報告
  • 最新法規動態。每一項變動都請附上來源與日期再發文,做法請看這篇指南。

譯者註:佛曆2568年公告自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依照這項公告,大麻花只能憑 PT 33(ภ.ท.33)處方販售,每張處方最多開30天的量。大麻花禁止廣告,也禁止網路販售。所以請不要在本版張貼大麻花的販售資訊、價格,或「私訊我購買」之類的內容。另外有兩項較新的部令已在2026年4月生效(詳情)。《大麻管制法》草案目前還不是法律。內閣在2026年9月22日通過草案,並送交眾議院審議(詳情)。

譯者註:如果你在東南亞其他國家種植,請在發文中註明國家,因為泰國的規定在那裡並不適用。發文前請先讀各國法規概覽。

本版的資訊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你的具體情況請諮詢法律專業人士。去諮詢時,請帶上你的相關文件,以及你在討論串裡得到的回覆,這樣能更有效利用諮詢時間。

先讀法律原文

泰國的部令和公告,要刊登在泰國官方公報《皇家公報》(ราชกิจจานุเบกษา)上才會生效。各種摘要(包括本論壇的文章)可能已經過時,或內容不完整。在根據摘要採取行動之前,請先打開正式刊登的原文,核對條文用字和生效日期。如何查找和閱讀原文,請看這篇主題。

  • 佛曆2568年公告的正式原文:已於2025年6月25日刊登在《皇家公報》。條文副本可在 DTAM 網站查閱。
  • 發照機關:公共衛生部泰國傳統醫學與替代醫學廳(DTAM,กรมการแพทย์แผนไทยและการแพทย์ทางเลือก)。場所位於曼谷的,向 DTAM 申請;位於其他府的,向場所所在地的府公共衛生辦公室(สสจ.)申請。官方網頁:DTAM 醫用大麻部門。

如何在這裡提問

你可以直接在本主題下方回覆提問,也可以在本版開一個新主題。請附上以下資訊,方便其他成員給出符合你情況的回答:

  • 執照類型:你目前持有或打算申請的執照;沒有的話請寫「無,居家種植」。答案往往取決於執照類型。
  • 府別:同一地區的成員可以告訴你,當地類似的案例後來怎麼處理。
  • 規模:植株數量或種植面積,以及是室內、戶外還是溫室種植。這樣成員才能拿你的情況和規模相近的業者比較。
  • 階段:正在申請、準備接受稽查、辦理換照,還是要回覆主管機關的通知。
  • 原文用字:請貼上你要詢問的那份文件或通知的原文。貼之前請先刪除姓名、地址和執照號碼。這樣成員就能根據真正的條文回答,不必用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