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面禁止到合法化:国际公约、法律模式与美洲和欧洲的大麻法律(上篇)

关于当今大麻法律现状的客观全景,结果研究能或不能告诉我们什么,以及为什么用来描述这些法律的用词往往是错误的。


1. 如何阅读本文

这里的成员生活在截然不同的法律之下:有些地方大麻是受监管的产品,而有些地方持有大麻则会面临数年监禁。以下内容并非推荐任何行动方针,也不暗示改革是不可避免的或禁止令是不理性的。

大多数材料基于百科全书式的参考页面,这些信息很快就会过时,因此请将每个状态视为来源所描述的,并且可能已过时。在信息重叠的情况下,我们优先考虑两个更权威的来源:一份2025年欧洲毒品机构的报告,以及一份律师事务所对2025年美国法规的分析。

2. 国际禁止令架构

1961年公约及其规定的义务

几乎所有国家的大麻法律都处于《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框架内,该公约规定各国必须“将毒品的生产、制造、进出口、分销、贸易、使用和持有严格限制在医疗和科学目的”。

大麻、树脂、提取物和酊剂从一开始就被列入附表一;大麻和树脂也被列入管控最严格的附表四。1971年的《精神药物公约》和1988年的反非法贩运公约扩展了该体系。一个经常被忽略的细微差别是:刑罚条款对于个人持有是否必须定罪存在歧义,而这种歧义正是非罪化运作的空间。它远比商业市场所需的范围狭窄得多。

管理及2020年12月的投票

麻醉药品委员会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 的调查结果,在各附表之间调整物质级别;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将各国的产量限制在申报的医疗需求范围内。

2020年12月2日,该委员会将大麻和树脂从附表四中移除,于2021年4月生效。但它没有做的事情更为重要:大麻仍留在附表一中,医疗和科学目的的义务未受影响。它放宽了药物列管分级 (scheduling) 类别,但并未授权娱乐市场。由于来源没有提供投票数,因此此处不提供。

3. 随意表述容易混淆的五种模式

报道经常说一个国家已经“合法化”,但实际上它所做的事情要狭窄得多。这种区别决定了个人是否可以购买,企业是否可以销售,以及游客是否会构成犯罪。

模式 改变的内容 保持非法的行为
非罪化 低于阈值的持有变成轻度违规 生产、供应、销售
医疗获取 处方患者获取指定产品 无处方持有;娱乐用途销售
家庭种植 家庭可自行种植少量植株 销售;通常包括公开持有
非营利协会 成员集体种植并获得有限数量 商业销售;向非成员供应
商业成人销售 持证企业向成人销售并纳税 无证销售;向未成年人销售

4. 乌拉圭和加拿大

乌拉圭

第19.172号法律由何塞·穆希卡总统于2013年12月20日签署,使乌拉圭成为现代第一个实现合法化的国家;药店销售直到2017年才开始,共有16家获授权药店。消费者必须是乌拉圭公民或永久居民,年满18岁,在国家数据库中登记,并且只能选择一种途径:在药店购买,每月上限40克;在家种植,每户最多6株,每年收获不超过480克;或加入一个15至45名成员的俱乐部,该俱乐部最多可种植99株。没有永久居留权的访客不得购买。

加拿大

曾作为 C-45 法案提交的《大麻法案》(Cannabis Act) 于2018年10月17日生效;而根据2001年的法规,医疗获取早已存在。渥太华负责向生产商发放许可证,而各省则自行设定分销、零售模式和最低年龄。成年人可在公共场合持有30克并种植四株植物,尽管魁北克省和马尼托巴省宣布他们不允许家庭种植。合法最低年龄在阿尔伯塔省为18岁,而在魁北克省为21岁,并且销售必须使用素面包装,禁止做广告。

乌拉圭选择了注册制、小剂量和无利润驱动的零售,其重点在于控制;加拿大则选择了一个获得许可的商业市场,以大规模取代非法市场。

5. 欧洲:已通过与提议中

德国

《大麻法案》于2024年2月23日以407票赞成、226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德国联邦议院,于2024年3月22日通过了联邦参议院,并于2024年4月1日生效。成年人可在公共场合持有25克,在家中持有50克,并种植三株植物。从2024年7月1日起,种植协会变为合法:最多可容纳500名成员,每名成员每月可获得50克。作为第二支柱的商业销售被排除在外;虽然讨论了试点项目,但据来源称,并未实施任何试点。2025年春季,政府表示将在当年秋季重新评估该法案;其结果在此无法核实。

马耳他

马耳他议会于2021年12月14日通过了个人使用法律,并于2021年12月18日生效。成年人可在公共场合携带7克;携带不超过28克将被处以50至100欧元的罚款,但不会留有犯罪记录。一个家庭可以储存50克并种植4株植物,非营利协会每天可向成员供应7克,每月不超过50克,最多可容纳500名成员。禁止营利性销售并禁止在公共场所吸食,由大麻负责任使用管理局负责监督。

卢森堡

该法律于2023年6月通过并于2023年7月21日生效,允许每个家庭种植四株植物并可以在家中消费。公共场合的持有、使用、运输和购买仍然被禁止,但对于不超过三克的持有量减轻了处罚。2023年4月宣布的国家零售连锁店仍处于提议阶段,尚未实施,并且2018年全面合法化的承诺也从未落实。医用大麻已于2018年6月获批。

捷克共和国

这一部分需要最为谨慎,因为相关法规已于2026年1月1日发生变更。在此之前,法院将超过10克干大麻(依据最高法院2014年3月13日发布的Tpjn 301/2013号意见)视为刑事犯罪的界限。医用大麻自2013年4月1日起合法化,目前上限为每月180克。自2026年1月1日起,根据第270/2025号法规(Act No. 270/2025 Coll.),超过21岁的个人可在家中存放最多100克、在其他场所携带最多25克大麻,并可在无需许可证的情况下种植最多三株植株;超过此限度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而家中存放超过200克、其他场所超过50克或种植超过五株则构成刑事犯罪。商业销售仍不被允许。

6. 美国

州与联邦的分歧

根据1970年联邦《管制物质法》,所有大麻均被列入附表一,直至2026年4月,FDA批准药品中的大麻以及受州医用大麻许可证覆盖的大麻被移入附表三;其他所有大麻仍列于附表一(见下文案例研究)。俄勒冈州于1973年实行非刑事化,加利福尼亚州于1996年通过选民投票提案批准医疗用途,科罗拉多州和华盛顿州于2012年将成人使用合法化。据资料来源,24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允许成人使用,38个州允许医疗用途。2005年,最高法院在Gonzales v. Raich案中裁定,联邦权力在州合法化后依然有效,因此联邦的不予追究一直只是政策而非法律:2013年8月29日发布、为遵守州法的经营者提供保护的《科尔备忘录》已于2018年1月4日被撤销;而2014年5月30日首次通过的一项拨款附加条款限制联邦针对各州医疗项目的开支,但需要每年续期。

工业大麻,以及将于2026年11月生效的变化

2018年12月20日签署的《农业法案》将工业大麻——干重 Delta-9 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0.3%的大麻——从联邦管控中移除。因为它仅针对基于干重的单一分子,一个围绕着未被列管的致幻异构体的产业应运而生。2025年11月12日签署的一项联邦支出法案填补了这一漏洞: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分析,其定义变更为每个容器内的总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0.4毫克,并排除了在植物体外合成的、或作为具有类似效果进行销售的大麻素。该规定将于颁布一年后的2026年11月12日生效,分析预计目前大多数大麻二酚产品都将超出该限值。

案例研究:1988年杨氏裁决

1988年9月6日,在就一份要求重新划定大麻管制级别的请愿书进行了长时间听证之后,美国缉毒局自己的首席行政法官 Francis L. Young 裁定,大麻不符合附表I的法定标准,并建议将其改列入附表II。他被引用最多的一句话称,天然形态的大麻是“人类已知最安全的具有治疗活性的物质之一”。

这句话需要结合其背景来理解。这是一句关于急性毒性的比较性陈述,依据的是摆在他面前的案卷记录,而且他还附加了一个通常被略去的限定条件:大麻可以在有监督的常规医疗护理范围内安全使用。急性毒性低与临床安全性是两种不同的属性;依赖性、对易感人群的精神方面影响、心血管影响以及药物相互作用,都可能出现在一种很难过量使用的物质身上。

该法官的职责仅限于提出建议。DEA局长 John Lawn 驳回了他的建议。1992年,局长 Robert Bonner 制定了“公认的医疗用途”的五项标准;1994年,华盛顿特区的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该机构驳回其法官建议的权力(Alliance for Cannabis Therapeutics v. DEA, 15 F.3d 1131)。其中的结构性问题才是持久的教训:反对重新划定管制级别的机构与对此作出决定的机构是同一个。

此后的进展(截至2026年10月中旬的状况)。 DEA于2026年4月22日发布、4月28日公布的一项最终规则,将 FDA 批准的药品中的大麻以及持有州医用大麻许可证的大麻改列入附表III。其他所有大麻仍列于附表I。关于将其余大麻改列入附表III的听证会于2026年6月29日至7月15日举行,由DEA首席行政法官 Derek C. Julius 主持;2026年9月29日,他暂停了该程序,以考虑是否将政府问责局的一份新报告纳入案卷记录,作出裁决的日期尚未确定。泰国法律并非源自美国的管制分级制度,上述任何变化都不会改变泰国法律。

7. 泰国简述

泰国于2018年实现了医用大麻合法化,是亚洲第一个这样做的国家。2022年6月,大麻花从麻醉品名单中移除,释放了大约4200名囚犯,而四氢大麻酚含量超过0.2%的提取物则仍然受到处方管控。由于将其移出名单时没有附带管控法案,因此由部级条例填补了这一空白。

2025年6月26日,公共卫生部部长发布公告,将大麻花重新归类为管控草药,禁止娱乐用途销售和广告宣传,并要求凭处方获取。一家专注于泰国法律信息的网站描述了自2026年1月起的规定,要求在大麻药房进行医疗监督并禁止在线销售,导致18433家商店中的7297家关闭,并表示截至2026年7月,《大麻与工业大麻法》仍未通过。据报道,对于在公共场合消费的处罚最高可达25000泰铢和三个月监禁;禁止向20岁以下人群销售和出口。

8. 东南亚其他地区:老挝、柬埔寨和越南

各国法律如何规定

在老挝,大麻是非法的。资料显示,根据2009年的记录,在公共场合使用大麻会被判处十二个月监禁,并且在某些毒品案件中强制执行死刑。它还指出,在一些旅游区的企业中存在公开销售的情况,并且被捕者会被索取贿赂;然而后者并不会减轻前者的严重性。

在柬埔寨,大麻受禁止令限制:根据公约,种植于1961年被定为非法,并于1992年再次被定为犯罪行为。执法被指具有机会主义色彩,且含有大麻成分的食品被公开售卖给游客,但资料记录了2013年3月15日暹粒的一次突袭行动,其中18人被捕,其中14人为外国人。

在越南,大麻是非法的。资料没有提供关于处罚或执法的详细信息,因此未陈述任何数据;但缺乏数据并不代表宽大处理。

基本安全提示

在该地区,默认的做法与成文法律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而且这种差距可能会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消失。外籍人士不仅无法幸免,而且往往更容易面临起诉和勒索。在东南亚部分地区,处罚可能长达非常久的刑期,对于某些毒品犯罪,甚至会适用死刑。

9. 结果证据表明了什么,以及没有表明什么

为什么这里没有引用任何研究

下文没有引用任何实证研究,因为在撰写本文时无法检索到任何经过同行评审的结果研究;相反,本节以定性的方式描述了这场辩论。

这里能报告的只是查阅的资料中的数据,这些资料都是参考或分析性质的,而不是研究报告。对于乌拉圭,一份资料指出,非法供应已从2014年的主要获取渠道降至2024年占市场的6.7%。对于加拿大,一份报告指出,2021年有64%的使用者通常通过合法途径购买,而在2018年10月至2025年8月期间,税收收入达到了54亿美元。两者都不具有因果关系。

人们争论的四个问题

在消费方面,争议在于合法获取是增加了使用量,还是主要是将现有的使用行为转移到合法渠道中,同时改进了测量方法;估计值取决于受访者如实回答的意愿,一旦这种行为不再属于犯罪,人们的意愿就会发生变化。在年轻人方面,风险最高而研究方法最薄弱,因为青年趋势的变化原因可能与政策无关。在道路安全方面,在驾驶员体内检测出四氢大麻酚并不像血液酒精数值那样,能确立驾驶时的损害程度。在非法市场和收入方面,各地的替代效应都是不完全的,而且总收入忽略了执法和健康成本。这四个问题都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并且被双方选择性地引用。

证据状态一览

经常提出的主张 这里能够表述的结论 状态
合法化增加了总消费量 一旦定罪取消,数据报告意愿会发生转变 尚未确立
合法化增加了年轻人的使用 政策影响很难与趋势变化分开 尚未确立
合法化恶化了道路安全 损害测量方法尚未解决 尚未确立
合法市场取代了非法供应 报告数据中显示部分被取代 已报告,无因果关系
合法化产生可观收入 加拿大的税收收入已有报告 仅为总收入
监管漏洞催生了替代品 替代品填补了定义的漏洞 得到欧洲报告的支持

10. 是什么决定了一个计划是否被判定为成功

有三个反复出现的因素,但没有一个涉及合法化在原则上是否正确。监管能力排在首位:泰国2022年将其移出名单时并没有出台管控法案,此后通过公告才重新建立起框架。由于法规薄弱,监管机构只能临时应变,随之而来的便是动荡不稳定。

定价和税收设计排在第二位:合法产品如果比同等的非法产品贵得多,非法供应商就能继续生存;而如果税收过低,带来的收入则会低于承诺。第三点是非法市场的顽固性,这几乎是最接近通用衡量标准的指标,因为即使在历史最悠久的框架中,这种替代也是不完全的。定义的漏洞是相关的风险:欧洲毒品机构在2025年的报告中指出,截至2024年底,欧洲市场上共有24种半合成大麻素,其中六氢大麻酚存在于27个国家,并在至少22个成员国受到管控,该报告将其与美国2018年工业大麻合法化联系在了一起。

11. 接下来可能发生什么:宣布、起草、实施

将每一项主张分门别类为三种状态。“已宣布”意味着一种可能永远无法提交议会的意向——卢森堡在2018年宣布全面合法化,但五年后仅实施了家庭种植。“起草中”意味着文本存在并正在推进,据报道泰国的《大麻与工业大麻法》即处于此阶段,德国的商业法案亦是如此。“已实施”意味着已经生效,并且有具体日期,这也是唯一值得据此制定计划的类别。反之亦然:美国工业大麻法规的变更和泰国2025年的收紧都是已实施的限制措施。

状态总结

管辖区 来源所描述的立场 关键日期
条约体系 附表一;移出附表四 1961年;投票日期2020年12月2日
乌拉圭 合法;三种途径;仅限居民 2013年12月20日签署
加拿大 合法;联邦许可,省级零售 2018年10月17日
德国 家庭种植,协会;无商业销售 2024年4月1日;俱乐部2024年7月1日
马耳他 个人使用,家庭种植,协会 2021年12月18日
卢森堡 仅家庭种植;提议零售 2023年7月21日
捷克共和国 非罪化;自2026年起家庭种植无需许可 2010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
美国 联邦附表一与各州制度并存;工业大麻限制收紧 工业大麻法规变更2026年11月12日
泰国 移出名单,随后规定为管控草药凭处方获取 2022年6月;2025年6月26日
老挝 非法;部分毒品案件判处死刑 记录于2009年
柬埔寨 非法;执法具机会主义色彩 1992年定罪
越南 非法;无已核实的处罚细节 暂无

12. 交给社区

您能补充的最有用的信息是您所在地区的法律现状——不是新闻头条,而是法规的具体内容、执行情况,以及两者之间的分歧。告诉我们您的国家符合五种模式中的哪一种,上面是否有任何内容已经过时,以及游客最容易犯的错误是什么。在认为这属于严重犯罪行为的管辖区的成员,应仅分享安全的、无任何可识别细节的信息。

本文是 Asiannabis 社区关于大麻法律与政策的教育系列文章之一。它属于一般性信息,而非法律建议,大麻法律变化迅速——在根据本文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先核实您所在国家的当前立场。本内容仅在允许大麻合法的司法管辖区内用于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