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整理了大麻、CBD 和工业大麻在亚洲各地的法律地位,也涵盖与亚洲种植者有贸易往来的海外市场。上篇讲泰国和东南亚。下篇讲东亚、南亚、以色列、德国和捷克,最后总结八大地区趋势。
本文为下篇。上篇:https://asiannabis.com/t/148
阅读前须知
- THC 与 CBD。 THC(四氢大麻酚)会让人产生“兴奋感”,CBD(大麻二酚)则不会。很多法律按重量规定 THC 含量上限。
- **工业大麻**是为获取纤维、种子或 CBD 而种植的大麻,THC 含量低于法定上限。
- 去刑事化通常指持有少量大麻只会被罚款,不会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它并不代表可以购买、销售或种植。
每个国家和地区的章节最后都有一段译者注,告诉你可以采取的一个具体步骤。
日本
现状:严格禁止,只为药品留了一个小口子
日本依据《大麻取缔法》实行全球最严格的大麻管制之一。2024年12月,这一点在一个领域有了变化。
- **2024年12月:**该法修正案允许使用以大麻为原料的医药级药品。举的例子是 Epidiolex,一种治疗癫痫的 CBD 药物。
- 这是日本近现代史上第一次合法地将大麻用于医疗。
- 娱乐用途、持有和种植依然严格违法,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
- **CBD:**原文称 CBD 只有在 THC 为0%时才合法,这个说法已经过时。自2024年12月12日起,日本改为规定 THC 残留上限:油剂和粉剂为10 ppm,饮料等水基产品为0.1 ppm,其他产品为1 ppm。超出上限的产品按麻醉品处理。
- CBD 产品在各大城市广泛销售,市场规模估计超过2亿美元。
译者注:泰国产的 CBD 产品可能含有微量 THC,足以超出日本的上限。向日本寄送任何 CBD 产品之前,先拿到一份检测报告(COA)。报告要以 ppm 为单位列出 THC 含量,检测机构的检出限也要低于日本的限值。只写“低于0.2%”的报告无法证明产品合规。
韩国
现状:有限的医疗用途
- 2018年,韩国成为东亚第一个将医用大麻合法化的国家。
-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逐案审批以大麻为原料的药品。
- 已获批的药品有 Epidiolex,以及 Marinol 和 Sativex。Marinol(屈大麻酚)是人工合成的 THC;Sativex(纳比西莫司)是含 THC 和 CBD 的口腔喷雾。详见已获批的大麻素药物。
- 患者需通过 MFDS 申请。韩国国内不允许种植,也没有大麻药房体系。
- 娱乐用途依然严格违法,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
- **CBD:**只有作为 MFDS 批准的药品成分时才合法。
译者注:韩国法务部已发出警告:韩国公民在国外使用大麻(包括在泰国),回国后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有韩国籍的员工、合作伙伴或患者,请他们在泰国接触或使用大麻之前先确认这一点。在泰国合法的行为,在韩国仍可能被起诉。
中国
现状:严格禁止,但也是全球最大的工业大麻生产国
- 大麻被列为毒品。娱乐用途和医疗用途都严格违法。
- 处罚包括拘留和长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大量毒品(可包括大麻)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工业大麻生产国,主要产区在云南省和黑龙江省。
- **CBD:**禁止食用,自2021年5月起也禁止用于化妆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已将 CBD 以及大麻果、大麻籽油和大麻叶提取物列入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
- 中国拥有的大麻相关专利数量居全球首位。
- 工业大麻纤维和大麻籽产品是一个大产业。
译者注:中国工业大麻产业规模大,并不代表 CBD 在中国合法。如果你从中国采购大麻籽或纤维加工设备,请对方书面确认货物可以合法出口。付款前再查清泰国的进口规定,以免货物被扣在海关。
中国香港
现状:零容忍,自2023年起禁止 CBD
- 根据《危险药物条例》,大麻属违法物品。
- **2023年2月1日:**CBD 被重新列为危险药物。以前合法的 CBD 产品现已全面禁止。
- **贩运:**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罚款500万港元。
- **持有或服用:**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并处罚款100万港元。
- 没有医用大麻项目。
- 这是亚洲收紧力度最大的案例之一。香港从一个活跃的 CBD 市场,在某一天起直接转为全面禁止。
译者注:如果你在泰国网上销售 CBD 或工业大麻产品,请把香港从配送地区中删除。也不要携带这类产品经香港机场转机,因为 CBD 在当地已与其他危险药物同等对待。
中国台湾
现状:严格禁止,CBD 极其有限
- 根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大麻属于第二级毒品。
- **施用:**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
- **持有:**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
- **贩运:**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终身监禁。
- **CBD:**只有凭医生处方、且 THC 低于0.001%时才合法。这个限值极其严格。当地没有获准生产的 CBD 产品,只能依靠进口。
- **工业大麻:**种植违法。
- 没有医用大麻项目。
译者注:台湾0.001%的 THC 限值比泰国的0.2%严格200倍。除非进口商持有所需的许可,并且你的检测报告显示 THC 低于0.001%,否则不要向台湾寄送泰国 CBD 产品。
印度
现状:情况复杂,各邦不同
印度的大麻规定把古老传统和现代毒品法交织在一起。
- **国家层面:**大麻受1985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NDPS Act)管制。
- Bhang是用大麻叶制成的传统饮品或糊状物,被明确排除在该法对大麻的定义之外。
- 各邦的宽容程度不同。北阿坎德邦于2018年成为第一个允许种植工业大麻的邦。
- **工业大麻:**接受的邦越来越多。北阿坎德邦、北方邦、中央邦、曼尼普尔邦和喜马偕尔邦已批准种植工业大麻,THC 上限为0.3%。
- **CBD:**处于法律灰色地带。没有专门法规,但市面上有以工业大麻为原料的 CBD 产品在售。
- 印度传统医学体系阿育吠陀及其他传统医学法规,为大麻类药品提供了合法途径。
译者注:印度各邦规定不同,全国性的概述容易误导人。如果你打算与印度合作伙伴买卖工业大麻品种或产品,请对方出示所在邦的许可证,并核实该邦的 THC 上限。泰国和印度的限值不同(0.2%和0.3%),签约前要先商定适用哪个限值。
尼泊尔
现状:全国禁止,个别省份正在推动改革
大麻在尼泊尔历史悠久,但现行法律很严。
- 1976年《麻醉药品(管制)法》禁止种植、生产和销售大麻。
- **2026年7月:**甘达基省议会通过了一部关于种植医用和工业用大麻的法律。省长于2026年8月3日签署认证。在省政府制定实施细则之前,不能发放任何许可证。
- 该法规定 THC 上限为0.3%。
- **CBD 和工业大麻:**目前还没有单独的法律地位。国家法律仍把所有大麻衍生物视为管制物质。
- 省级法案与国家《麻醉药品(管制)法》相互冲突,这一冲突至今尚未解决。
译者注:尼泊尔的省级法律目前还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不要把甘达基省当作已经开放的市场。请等到它与1976年法律的冲突得到正式解决之后再行动。
斯里兰卡
现状:国内禁止,发放出口种植许可
- 娱乐用途和医疗用途在国内都仍然违法。
- **2025年8月:**斯里兰卡投资局从37家申请者中批准了7家外国投资者,种植仅供出口的医用大麻。首批许可证是临时的,有效期6个月。
- 最低投资额超过500万美元。
- 产品不得流入国内市场。
- 在斯里兰卡,大麻在阿育吠陀医学中有历史渊源。早在公元341年,佛陀达萨国王的医书《Sarartha Sangrahaya》中就记载了大麻的用法。
译者注:斯里兰卡的做法说明,进入一个只允许出口的市场成本有多高(超过500万美元)。打算出口的泰国种植者,在商业计划里要算上认证和安保的全部费用,不能只算种植成本。
巴基斯坦
现状:娱乐用途违法,工业和医疗框架正在形成
- 根据1997年《麻醉品管制法》,娱乐用大麻违法。
- **2020年9月:**联邦内阁批准了种植工业大麻和医用大麻的框架。
- 该项目由科学技术部牵头。
- 商业化推进缓慢,但政策方向已定。
- 大麻(尤其是大麻脂)在巴基斯坦部分地区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北部尤为明显。
- **CBD 和工业大麻:**框架停留在纸面上,商业活动依然有限。
译者注:与巴基斯坦工业大麻公司打交道之前,请对方出示依据2020年框架获得的批准文件。内阁通过了框架,并不能证明某家公司就持有许可证。
以色列
现状:完整的医用大麻项目,人均规模居全球前列
以色列自20世纪60年代起就引领大麻研究。1964年,以色列化学家拉斐尔·梅舒拉姆(Raphael Mechoulam)教授分离出了 THC。
- 约14万名患者持有医用大麻许可证,人均比例居全球前列。
- 该项目由以色列医用大麻管理局(IMCA)负责,采用大麻管理机构模式。
- **进口:**以色列的医用大麻花有很大一部分依赖进口,主要来自加拿大(2020–2023年约占进口重量的80%)。
- **出口:**以色列向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及其他受监管市场出口医用大麻。
- 以色列已对加拿大进口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2025年曾提议征收最高165%的关税,但未实施。2026年7月又有新的投诉提交。
- 2026年5月,卫生部的一个委员会建议在三年内逐步取消吸食型医用大麻。几天后,卫生部长叫停了这项建议的推进工作。
- **娱乐用途:**自2019年4月1日起,个人使用已去刑事化。初犯罚款1,000谢克尔,不立刑事案件。
译者注:以色列既买入也卖出医用大麻花,其进口规定有自己的质量标准。以色列采用本国标准:种植用 IMC-GAP,生产用 IMC-GMP。已有外国种植者取得 IMC-GAP 或获认可的同等认证,向以色列供货。想向以色列供货的泰国农场,在为这个市场规划种植之前,应先向以色列进口商索取准确的认证清单。
德国(主要贸易市场)
现状:成年人合法,设有大麻社团(Cannabis Social Clubs)
德国《大麻法》(CanG)于2024年4月1日生效,是欧洲大麻领域最大的法律变革之一。
- 18岁及以上的成年人在公共场所最多可携带25克,在家中最多可存放50克。
- 每名成年人在家中最多可种植3株。
- 大麻社团(Anbauvereinigungen,德语意为“种植协会”)是最多500名会员的非营利团体,共同种植大麻供会员使用。
- 截至2026年年中,已有400多家社团获批。
- 没有商业零售。社团和家庭种植是成年人合法获得大麻仅有的两种来源。
- **医用大麻:**自2017年起完全合法,凭处方在药店购买。
- 德国是欧洲最大的医用大麻市场。主要从加拿大进口(2026年初约占进口量的一半),也从葡萄牙等国进口。
译者注:泰国大麻花进入德国走的是医疗体系,不是社团渠道。根据《消费用大麻法》(KCanG)第19条,社团只能分发在自己场地内共同种植的大麻,因此不能购买进口大麻花。以德国为目标的泰国农场,种植环节需要 GACP(药用植物种植质量标准),加工环节需要欧盟 GMP(EU-GMP)(欧洲药品生产标准)。第一步是对照 GACP 给农场做一次差距评估,弄清审核前必须整改哪些地方。
捷克(主要贸易市场)
现状:去刑事化,医用大麻项目成熟
捷克改革的更多细节见这篇主题帖。
- 自2026年1月1日起(依据第270/2025 Sb.号法律),21岁以上的人在三项限额内个人使用无需许可:家中最多存放100克,其他地方最多携带25克,最多种植3株。
- 家中持有超过200克、其他地方超过50克,或种植超过5株,构成刑事犯罪。介于两者之间的数量(家中100–200克、其他地方25–50克,或4–5株)属于行政违法(přestupek),处以罚款。
- **医用大麻:**自2013年起合法,由国家医用大麻管理局(SAKL)管理。
- 自2020年起纳入医疗保险报销,每月最多30克。
- THC 低于1%的 CBD 产品合法,销售广泛。
- 捷克正在积极发展工业大麻产业。
译者注:捷克对 CBD 产品的1% THC 上限比泰国的0.2%宽松,但这并不改变泰国的规定。泰国生产的产品出境前仍须符合泰国限值,所以要按两个限值分别检测。
东亚、南亚、以色列与欧洲一览
允许 ·
有限制或附条件 ·
禁止
| 国家/地区 | 医疗用途 | 娱乐用途 | CBD | 工业大麻 | 死刑风险 |
|---|---|---|---|---|---|
| 日本 | 无 | ||||
| 韩国 | 无 | ||||
| 中国 | |||||
| 中国香港 | 无 | ||||
| 中国台湾 | 无 | ||||
| 印度 | 无 | ||||
| 尼泊尔 | 无 | ||||
| 斯里兰卡 | 无 | ||||
| 巴基斯坦 | 无 | ||||
| 以色列 | 无 | ||||
| 德国 | 无 | ||||
| 捷克 | 无 |
2026年值得关注的八大趋势
- **医疗准入在扩大。**日本2024年的药品改革、尼泊尔甘达基省的法律以及菲律宾的医用大麻法案,都显示亚洲的接受度在提高。
- **泰国已收紧规定。**2025至2026年间,泰国从开放销售转为有规范的、仅限医疗的体系。这说明放宽的规定也可能被收回。
- **有些地方在禁止 CBD。**香港在 CBD 原本合法的情况下,于2023年将其禁止。并非所有趋势都朝放宽的方向走。
- **CBD 规定往往最先变化。**原文认为,CBD 合法化通常先于更大范围的改革。举的例子是日本超过2亿美元的 CBD 市场和印度的工业大麻产业。
- **仅限出口的模式正在出现。**斯里兰卡向出口种植发放许可,最低投资额超过500万美元。泰国出口按 GACP 和 GMP 标准种植的大麻花。在这两种模式下,产品销往国外,而国内规定依然严格甚至禁止。
- **贸易路线正在形成。**主要路线有:泰国到欧盟(GACP 和 GMP 大麻花)、以色列与加拿大之间(医用大麻花双向流动)、斯里兰卡到全球市场(阿育吠陀产品出口)。德国是最主要的进口目的地。
- **死刑依然存在。**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对贩运仍保留极重的刑罚。马来西亚于2023年将死刑改为法官可酌情判处。中国和越南对大规模贩运也可判处死刑。在这些国家开展业务的人必须格外谨慎。
- **东盟国家立场分化。**泰国有医疗框架,菲律宾正在推进法案,老挝在探索工业大麻。印度尼西亚、缅甸和新加坡则维持严格禁止。
译者注:趋势2和趋势3说明规定可能很快收紧。请每六个月复查一次计划中的所有出口市场和供应国。每次复查都记下日期,这样你所依赖的某条规定一旦变化,你就能及时发现。
问题与更新
你所在国家的规定有变化吗?请在本帖下方回复,附上日期和官方来源链接,方便其他种植者核实。也欢迎提出关于出口市场的问题。
本文仅供信息和教育用途。大麻法律经常变化。行动之前,请务必通过本国政府的官方渠道核实现行规定。本论坛不提供法律建议。
参考资料
- 日本:《大麻取缔法》2024年修正案(Cannabis Control Act amendment 2024)
-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医用大麻相关法规
- 中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2021年5月)
- 中国香港:《危险药物条例》2023年修订
- 中国台湾:《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 印度:1985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NDPS Act);各邦工业大麻种植政策
- 尼泊尔:甘达基省《医用和工业用大麻种植管理法》,2026年(Gandaki Province Act to Regulate the Cultivation of Cannabis for Medicinal and Industrial Use, 2026)
- 斯里兰卡:投资局2025年出口种植许可
- 巴基斯坦:联邦内阁2020年框架
- 以色列:以色列医用大麻管理局(IMCA);以色列警方大麻罚款规定(gov.il)
- 德国:《大麻法》(CanG)2024年
- 捷克:国家医用大麻管理局(SAKL);zákon č. 167/1998 Sb., § 5, a trestní zákoník, § 285, ve znění zákona č. 270/2025 Sb.; zákon č. 262/2019 Sb.
- 综合:Cannigma Asia Cannabis Legal Map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