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大麻的給藥途徑:舌下、皮膚、直腸、劑型與泰國規定(下篇)

大麻藥物從哪個途徑進入身體,會影響進入血液的量、起效快慢和藥效持續多久。吸入的大麻在5–10分鐘內起效,藥效持續2–4小時。吞服的劑量可能要30分鐘到3小時才起效,而且只有4–20%進入血液。本篇介紹含在舌下的產品、乳霜、栓劑、處方者可能選用的劑型、標準化產品和特殊患者族群,最後說明泰國的相關規定。

譯者註:在泰國,親友和患者常會問種植者醫用大麻「應該怎麼用」。本文不能取代處方者。本文的目的是說明現有證據,讓您向有執照的醫療人員提出更好的問題。

本文為下篇。上篇:https://asiannabis.com/t/1311

舌下給藥與口腔噴劑

舌下給藥的產品要含在舌頭下方。口腔黏膜給藥的產品則經由口腔內壁吸收。研究最多的例子是納比西莫司(nabiximols)。這是一種已取得許可的口腔噴劑,以標準化的植物萃取物製成。每噴100微升,含2.7毫克四氫大麻酚(THC,主要的致醉大麻素)和2.5毫克大麻二酚(CBD)。

「產品特性摘要」(Summary of Product Characteristics)是歐洲和英國用來說明已核准藥物的官方文件。根據這份文件:

  • 大約15分鐘內,血液中就會出現大麻素
  • 濃度在45–120分鐘之間達到高峰
  • 血中濃度比吸入後低
  • 變異係數為57.3%和64.1%。也就是說,不同人之間的結果差距超過平均值的一半,差異非常大。

譯者註:請詢問您的處方者,泰國是否有納比西莫司可用。

為什麼很大一部分還是會被吞下去

舌下黏膜的血液直接流入全身循環,所以這部分劑量不會先經過肝臟。不過,任何放在舌下的產品,都有很大一部分會被吞下去。

Erin Karschner 等研究人員以9位受試者驗證了這一點,結果於2011年發表在 Clinical Chemistry。他們比較了定量吞服的 THC 和口腔噴劑萃取物。結果發現,兩者在最高濃度、達到高峰的時間和總暴露量上,都沒有統計上的顯著差異。吞服劑型的相對生物利用度為92.6%和98.8%。換句話說,吞服帶進體內的量幾乎和噴劑一樣多。

重點:確實有一部分劑量是從舌下吸收的,所以起效會早一點。但把油含在舌下,並不能阻止吞下去的那部分先經過肝臟。

建議做法:把含在舌下的油當作「部分吞服」的產品。追加劑量前的等待時間和用餐安排,都要比照吞服的油。

乳霜與藥膏:作用在局部,不作用全身

外用製劑在塗抹的地方發揮作用。經皮給藥的產品則是設計成能穿過皮膚進入血液。

2022年發表在 Pharmaceutics 的一篇回顧文章解釋了兩者的差別。這篇文章用的是 log P。log P 是衡量物質「偏好油脂、不偏好水」程度的指標。大麻素的數值大約是6–7。已核准皮膚貼片中能穿過完整皮膚的藥物,數值是1–3。大麻素太過親油,很難穿過皮膚進入血液。

因此,乳霜或藥膏只在局部作用。它不會產生有意義的血中濃度,也不會讓人產生醉感。要讓大麻素經皮膚進入血液,產品需要特別設計。例如加入促滲劑(幫助藥物穿過皮膚的成分),或使用貼片系統。

建議做法:乳霜只用在局部問題上,例如某一個疼痛部位。不要期待它能治療全身性的症狀。如果需要全身性的效果,請向處方者詢問其他給藥途徑。

直腸栓劑:一個廣為流傳的錯誤說法

很多資料聲稱,栓劑因為繞過肝臟,生物利用度可達50–80%。請不要再傳這個說法。它誤讀了少數幾篇研究。

這個說法從哪裡來

這個說法可以追溯到美國密西西比大學的 Mahmoud ElSohly 等研究人員。他們在1991年於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發表一項以食蟹獼猴(cynomolgus monkeys)進行的研究。他們測量了栓劑中有多少 THC 進入血液。結果是13.5%,遠低於流傳的數字。

而這13.5%只適用於THC半琥珀酸酯(THC hemisuccinate)。這是一種前驅藥(prodrug),也就是經過修飾、進入人體後才轉換成活性藥物的形式。加上的化學基團讓它具有部分水溶性,因此能穿過直腸黏膜。

同一篇論文也指出,吞服的 THC 吸收量低且不穩定。論文還提到「各種栓劑配方的藥物都沒有顯示出生物利用度」。也就是說,以油脂為基底的栓劑中,一般未經修飾的 THC 不會被吸收。

後來的人體研究

同一研究計畫後來的一項人體研究,於2018年發表在 Medical Cannabis and Cannabinoids。在與吞服膠囊比較的部分,共有12位志願者參加。半琥珀酸酯栓劑的暴露量是吞服膠囊的2.44倍。90%信賴區間為1.78到3.35,表示真實數值很可能落在這個範圍內。

這個數字是栓劑和吞服膠囊之間的比較。它並沒有說明劑量中有多少比例進入血液。而且它適用的是一種有專利的前驅藥,不是一般的大麻油。

建議做法:不要在家自製大麻油栓劑,期待能有很高的吸收率。沒有任何研究證明這樣有效。如果因為嘔吐或吞嚥困難而必須改用其他途徑,請詢問處方者。

處方者可能選用的劑型

劑型 常見途徑 優點 難處
乾燥花 吸入 起效快;含多種植物化合物 不同批次的含量不一樣
油劑或酊劑 吞服或舌下 標示每毫升含量;量取方便 食物會改變吸收;以酒精為基底的酊劑不適合某些患者
膠囊 吞服 單一劑量的重現性最好 起效最慢;無法分成更小的劑量
標準化萃取物 吞服、舌下、口腔噴劑 含量明確且一致 可選的產品較少;價格較高

為什麼標準化對患者很重要

標準化產品的大麻素含量經過檢測、標示在標籤上,而且每個批次都保持一致。沒有標準化的話,患者可能和處方者一起找到合適的劑量,但每次換新批次,這份穩定就可能消失。

2025年發表在 Scientific Reports 的一項研究,檢查了美國科羅拉多州產品標示的 THC 含量。在178項大麻花產品中,有43.3%與標示值相差超過15%。標示不準確的產品,大多高報了 THC 含量。

建議做法:新批次到貨時,請索取該批次的檢測報告(COA),也就是實驗室針對這個批次出具的報告。把每公克或每毫升的 THC 和 CBD 含量與上一個批次比較。如果含量有變,處方者就能在藥效意外改變之前先調整劑量。

滴定給藥與給藥途徑

滴定給藥(titration)是指逐步調整劑量,直到找到有效的最小劑量。這個過程應由處方者主導。給藥途徑會改變每一步實際帶進體內的量:

  • 吸入:大約8–24%在幾分鐘內進入血液,主要是 THC 本身。
  • 吞服:大約4–20%在數小時內陸續進入血液,其中11-羥基-THC(11-hydroxy-THC)的比例高得多。這種具活性的代謝物是在肝臟中產生的。
  • 含在舌下:有一部分較早進入血液,其餘部分的表現和吞服的部分一樣。

建議做法:一次只改變一件事,不論是劑量、途徑,還是和用餐相關的服用時間。用書面記錄服用時間、起效時間和持續時間。這份紀錄能讓處方者看出哪一項改變造成了哪一種效果。

特殊患者族群與途徑選擇

噁心、嘔吐與吞嚥困難

正在嘔吐的患者,無法確保吞下的劑量留在體內。這時沒有人能知道到底吸收了多少。針對這類情況,有一些不需要吞服的給藥途徑。處方者會依照法律上可取得的選項,從中選擇。

有吞嚥困難的患者無法使用膠囊。常見的替代選項是液劑和口腔噴劑。

兒童、年長患者與已有肺部疾病者

對兒童來說,法規核准程度最高的大麻素藥物是口服溶液,也就是吞服的液體。它可以依體重精確量取,並用於不適合吸入的情況。

年長患者屬於需要格外謹慎的患者族群。有幾個因素支持選擇高峰溫和、可預期的途徑:

  • 肝臟代謝藥物的方式改變
  • 心臟和血液循環較敏感
  • 同時使用多種藥物
  • 透過細胞色素P450(cytochrome P450,CYP)產生的與其他藥物的交互作用。CYP 是一群肝臟酵素,THC 也是由它們分解的

有些患者患有氣喘、慢性阻塞性肺病(一種長期的肺部疾病,會造成呼吸困難),或正有胸腔感染。對他們來說,在所有途徑中,吸入需要最充分的理由。

建議做法:把您所有藥物和保健食品的完整清單帶給處方者。處方者靠這份清單,在選擇途徑和劑量前檢查肝臟酵素的交互作用。

泰國的規定

根據泰國公共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大麻花(ช่อดอกกัญชา)屬於**管控草藥。這項公告依據《泰國傳統醫藥保護法》佛曆2542年發布,自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大麻花只能憑PT 33(ภ.ท.33)處方箋**販售,每張處方最多涵蓋30天。禁止廣告和網路販售大麻花。

泰國律師事務所 Tilleke & Gibbins 在分析中補充了兩點。處方箋只能使用一次,不能續領。共有7類醫療人員可以開立處方,範圍涵蓋現代醫學、泰國傳統醫學,到藥學和牙醫。

泰國患者實際拿到的是什麼

一項全國性研究調查了泰國患者實際拿到的產品。研究於2024年發表在 Medical Cannabis and Cannabinoids,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期間,追蹤了30家醫院的21,284位受試者。主要製劑是溶在10%椰子油中的大麻萃取物。每毫升含1.701毫克 THC,幾乎不含 CBD。大約93%的受試者以口服滴劑的方式使用。

這項研究是在2025年規定實施之前進行的,但主要結論依然成立。在泰國,最常見的劑型是滴劑形式的油,而不是吸入的大麻花。因此,上篇談到的吞服產品問題,適用於大多數泰國患者:起效較晚、受食物影響,以及肝臟的首渡效應。

在別人會吸到煙的地方吸食

公共衛生部的一項公告於2022年6月14日刊登在《皇家公報》,並於2022年6月15日生效。這項公告依據《公共衛生法》佛曆2535年第25條第5款發布。公告將可能危害他人健康的大麻或工業大麻煙霧或氣味,列為公共滋擾。經官方命令後仍不停止滋擾行為,可處3個月以下有期徒刑、25,000泰銖以下罰金,或兩者併罰。

處方箋允許一個人使用藥物,但不允許他在別人不得不吸到煙的地方吸食。

建議做法:如果處方者同意您使用吸入方式,請在私人空間進行,遠離不使用大麻的鄰居和家人。

譯者註:如果有親友或患者向種植者要油,有幾項規定很重要。

  • 自2026年4月26日起,《大麻或工業大麻萃取物部級條例》佛曆2569年開始生效。THC 含量超過0.2%的萃取物執照,只發給依《外國人經商法》佛曆2542年不屬於「外國人」的泰國法人、政府機關,以及泰國紅十字會。請參閱我們關於佛曆2569年兩項部級條例的主題。
  • 未經許可加工或販售管控草藥,違反上述1999年法律(佛曆2542年)第46條。依第78條,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20,000泰銖以下罰金,或兩者併罰。
  • 用自己種的花在家做的油,每毫升的 THC 含量是未知的。即使出於好意,也沒有人能以標準化的方式給藥。

建議做法:如果有人向您要油,請介紹他們去找能開立 PT 33 處方箋的合格醫療人員。也請引導他們選擇附有實驗室檢測報告的合法產品。

現有證據還無法回答的問題

目前有三個缺口:

  • 沒有關於汽化吸入乾燥花對健康影響的長期人體資料
  • 沒有可靠的吸收資料能把舌下途徑和吞服的部分區分開來
  • 一般直腸用大麻製劑完全沒有吸收資料

這些並不代表選擇途徑可以隨便。它代表選擇途徑是一項臨床判斷,應該和了解患者情況、也熟悉法律的合格醫療人員一起決定。

建議做法:看診時,帶上您記錄服用時間、起效時間和持續時間的書面紀錄。這樣醫療人員看到的是您自己的資料,而不是平均值。

分享您的經驗

請在本主題下方告訴我們,您一開始用的是哪種途徑?第一次服用前,有人向您說明過起效時間嗎?換劑型之後有什麼改變?您所在的地方買得到經過檢測的標準化產品嗎?我們很想聽聽泰國和整個區域會員的經驗。請只分享一般資訊,臨床決定請交給您的處方者。

參考文獻

  • 納比西莫司(nabiximols)口腔黏膜噴劑。產品特性摘要(Summary of Product Characteristics)。
  • Karschner EL 等。吞服 THC 與口腔黏膜大麻萃取物的比較。Clinical Chemistry,2011年。
  • 大麻素經皮膚遞送的回顧文章。Pharmaceutics,2022年。
  • ElSohly MA 等,密西西比大學。食蟹獼猴經直腸給予 THC 半琥珀酸酯後 delta-9-THC 的生物利用度。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Sciences,1991年。
  • THC 半琥珀酸酯栓劑與吞服膠囊比較的人體研究(12位志願者)。Medical Cannabis and Cannabinoids,2018年。
  • 科羅拉多州大麻花產品標示與實測 THC 含量的比較。Scientific Reports,2025年。
  • 加拿大藥師協會與加拿大衛生部(Health Canada):關於起效時間與藥效持續時間的資料。
  • Tilleke & Gibbins。泰國大麻管控草藥規定分析。
  • 泰國全國性世代研究,21,284位受試者,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Medical Cannabis and Cannabinoids,2024年。
  • 泰國公共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泰國傳統醫藥保護法》佛曆2542年。
  • 《大麻或工業大麻萃取物部級條例》佛曆2569年。
  • 公共衛生部依《公共衛生法》佛曆2535年第25條第5款發布之公告,《皇家公報》,2022年6月14日。

本文是 Asiannabis 社群醫用大麻教育系列文章之一。內容僅為一般資訊,不構成醫療建議。治療決定應由合格醫療人員做出。本內容僅供在醫用大麻合法的司法管轄區內作教育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