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与慢性疼痛:2026年 Cochrane 综述、安慰剂效应、在医生监督下的个人试用与泰国相关规定(下篇)

疼痛是人们寻求医用大麻最常见的原因,但相关证据比大多数人以为的要弱。最有名的一项试验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进行。试验中浓度最高的大麻,在0–10分的疼痛评分上,平均只比安慰剂多降低0.7分[1]。这个结果有统计学意义,但幅度很小。

本篇讲四件事。第一,把多项试验合并分析后,证据显示了什么,其中包括2026年1月发表的一篇 Cochrane 综述。第二,为什么疼痛研究中的安慰剂效应这么大。第三,单个患者如何在医生监督下安全地试用大麻。最后,介绍泰国的相关规定。

不要因为这篇文章而停用或减少医生开的止痛药。 本文中没有任何内容可以作为更改用药的理由。阿片类药物是吗啡这一类强效处方止痛药。突然停用阿片类药物或其他处方止痛药可能很危险。在泰国,大麻花属于管控草药,只能凭授权医疗人员开具的 PT 33 处方单配发。治疗方案的任何调整,都应交给为你开处方的人决定。

本文为下篇。上篇:https://asiannabis.com/t/1365

4. 合并多项试验后,证据显示了什么

单项大麻镇痛试验规模都很小,常常只有20–30人。为了得到更清楚的答案,研究人员会做系统综述。系统综述按固定规则,把针对同一问题的所有试验收集起来,并逐项评定质量。如果还把各试验的数据合并计算,就称为荟萃分析(meta-analysis)。

Cochrane 是一个国际研究网络,以开展这类标准极其严格的综述而著称。2026年1月,由 Ateş 和 Häuser 牵头的团队更新了 Cochrane 原有的一篇综述,主题是大麻类药物用于成人慢性神经病理性疼痛(即神经痛)[2]。这篇综述涵盖21项试验、2,100多名成人,治疗时长从2周到26周不等。

综述发现:

  • 没有高质量证据表明大麻类药物缓解神经痛的效果优于安慰剂。三类产品都是如此:以THC为主、以CBD为主,以及THC/CBD均衡型。
  • THC/CBD均衡型产品带来了小幅改善,但未达到临床意义,也就是改善太小,患者感觉不到实际差别。
  • 大多数试验质量太差,无法得出确切结论。
  • 含THC的产品引起更多头晕和嗜睡,还可能让更多人因副作用退出试验。由于各试验报告副作用的方式不一致,就连这一发现的确定性也只有低到极低。
  • 作者呼吁开展规模更大、持续至少12周的研究。这些研究应纳入有共病的人,即同时患有其他身体或精神疾病的人,现实中的患者往往就是这样。

这是该领域最严格的团队之一在2026年1月给出的最新结论,比大多数公众讨论所设想的更悲观。

两份更早的指导文件

国际疼痛研究协会(IASP) 是由全球疼痛研究人员和临床医生组成的专业组织。2021年3月,该协会表示不支持普遍使用大麻素治疗疼痛,理由是缺乏高质量证据[3]。

2021年晚些时候,《英国医学杂志》(BMJ)发表了一份走快速通道的临床指南,称为 BMJ 快速推荐(BMJ Rapid Recommendation)[4]。它给出的是弱推荐:如果标准治疗效果不够,医生可以让患慢性疼痛的成人试用非吸入式医用大麻或大麻素。“非吸入式”指不通过吸烟或电子烟雾化吸入(vaping)的方式使用。给药途径不同,身体吸收大麻的方式也不同。

BMJ 专家组认为获益很小,只是略大于危害。因此,专家组建议医患共同决策,即医生和患者一起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两份文件都没有说大麻是有效的一线治疗(即最先尝试的治疗)。

一种已获许可的大麻药物

纳比西莫司(商品名 Sativex)有它自己的一段审批历程。它是一种含THC和CBD的口腔喷雾剂,已在多个国家获得许可,主要用于多发性硬化(MS)引起的痉挛。痉挛指肌肉僵硬和抽搐。2005年,加拿大还有条件地批准它作为MS神经痛的辅助治疗。详情见大麻与多发性硬化的文章。

译者注:我们无法确认纳比西莫司(Sativex)已在泰国注册,所以不要以为在泰国能买到。泰国政府制药组织(GPO)生产舌下滴用的大麻油,有THC为主、CBD为主和CBD:THC 1:1三种配方。患者凭医生处方在医用大麻诊所领取。THC含量超过0.2%的大麻或工业大麻提取物受另一部法规管辖,即佛历2569年《大麻或工业大麻提取物部级条例》。该条例自2026年4月26日起施行(2026年条例摘要)。只有三类主体可以持有这类提取物的许可证。第一类是根据佛历2542年《外国人经商法》不属于“外国人”的泰国法人。另外两类是国家机关和泰国红十字会。

怎么做:如果医生建议你试用大麻止痛,问一问你能不能用到非吸入式剂型,再问清产品来源。支持试用的那份指南只涵盖非吸入式剂型。

5. 疼痛试验中的安慰剂效应格外大

安慰剂效应,是指只要接受了治疗,哪怕是假治疗,也会出现的改善。疼痛试验靠患者自己报告来衡量疼痛,而不是靠化验。像这样由患者自我报告的结果,安慰剂效应最强。

Gedin 及其同事于2022年在美国医学会旗下期刊 JAMA Network Open 上发表了一项荟萃分析[5]。他们合并了20项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评估大麻类疗法用于临床疼痛的成人患者,共1,459名参与者。

该研究用“Hedges g”报告结果。这是一种效应量,用一个数字就能比较使用不同疼痛量表的研究。按通常的划分,约0.2为小效应,0.5为中等效应,0.8为大效应。

结果如下:

  • 单用安慰剂就显著减轻了疼痛,幅度为中到大(g = 0.64)。
  • 偏倚风险低的试验(设计良好、缺陷少)显示出更大的安慰剂反应。
  • 活性大麻素产生了大效应(g = 0.95)。
  • 大麻素与安慰剂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g = 0.32,P = .09)。P 值是假如实际上没有差异,仍会看到这种结果的概率。通常 P 值要低于0.05才能称为显著,而0.09高于这个界线。

这项研究还考察了媒体报道。这些试验得到大量新闻报道,而且报道明显偏正面。研究还测量了关注度评分,用来反映一篇论文被转发和讨论的广泛程度。正面新闻的数量和关注度评分,都与实际效应大小不相符。

这并不说明患者感受到的缓解是想象出来的。安慰剂镇痛是身体里真实发生的生理过程,对感受到的人来说,缓解是真实的。这里要说的只是:很难测出缓解中有多少来自大麻素本身,而迄今的试验大多没能测出来。

怎么做:读到关于大麻与疼痛的新闻时,找一找与安慰剂的对比,不要只看简单的“用药前后”变化。用药前后的变化里包含了安慰剂效应,所以总比药物本身的效果看起来大。

6. 平均效果小,对个人意味着什么

试验中平均差异小,背后可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每个人都得到一点好处。另一种是少数人获益很大,而多数人毫无获益。获益明显的人称为应答者。他们的结果和无应答者的结果放在一起平均,平均值就显得不大。

只报告平均值的试验,很难区分这两种情况。目前的研究也还没找到可靠的办法来预测谁会有应答。坦白说,这正是为什么即使平均效果弱,在医生监督下做个人试用仍可能是合理的。你要问的不是“2,100人的平均效果是多少?”,而是“我是不是它能帮到的那部分人?”

要回答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是和开处方的医生一起安排一次有章法的试用,并满足两个条件:

  • 有人监督。由医生判断结果,你就不会凭希望做决定。
  • 事先约定停止规则。这样可以防止“还没起效”变成剂量越加越高、没有尽头。

怎么做:

  1. 开始前先记两周疼痛日记。每天分别记三个分数:疼痛强度、睡眠质量、疼痛对你的困扰程度。这样你就有了可供对比的基线。
  2. 开始前和开处方的医生约定,用哪个分数来判断效果,以及变化多少算成功。
  3. 定一个复查日期。事先约定:如果到那天还没达到约定的变化,就停用。

一些患者调查还有一个发现,值得和试验数据放在一起看。部分受访者说,他们平常用的止痛药止痛效果比大麻更好。但他们仍然选择大麻,因为更能接受它的副作用。这是明智、合理的选择,但和“大麻效果更好”不是一回事。要如实看待这个领域,这两点都得记住。

7. 本文没有说的两件事

本文没有说大麻对疼痛毫无作用。 作用机制是真实存在的,也有一些试验结果是正面的。睡眠改善的报告一直很一致。上文提到的患者偏好也是正当的。

本文不是停用任何药物的理由。 大麻能否让患者减少阿片类药物用量,是另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见用大麻替代酒精和阿片类物质:一个合理的减害问题,却几乎没有试验证据。无论答案如何,突然停用处方阿片类药物或其他止痛药都很危险。这个决定应由开处方的医生来做,而不是由论坛来做。

怎么做:如果你想减少某种止痛药,在下次就诊时提出来。带上一份完整清单,列出你用的所有东西,包括大麻(清单上该写什么)。这样医生就能检查药物之间有没有相互作用,并安全地安排减量。

8. 泰国的相关规定与医疗指导

根据泰国公共卫生部《管控草药(大麻)公告》佛历2568年,大麻花属于管控草药。该公告依据佛历2542年《泰国传统医药保护法》发布,自2025年6月26日起施行[6]。主要规定如下:

  • 大麻花只能凭 PT 33 处方供应,处方须由授权医疗人员为其本人的患者开具。
  • 每张处方的用量不超过30天。
  • 大麻花必须来自通过泰国传统与替代医学司良好农业与采集规范(GACP)认证的来源。GACP 规定了药用植物必须怎样种植、采收、干燥和记录。
  • 禁止为大麻花做广告,禁止在网上销售大麻花。

另一部《大麻管制法》目前还只是草案,尚未成为法律。内阁于2026年9月22日批准该草案,并提交众议院审议(草案进展)。

泰国公共卫生部医疗服务司(DMS) 发布了医用大麻指导意见,把神经病理性疼痛列为研究显示有获益证据的病症之一。同一份指导意见指出,大麻产品不应作为一线治疗:应先用标准治疗。这份指导意见写于2026年 Cochrane 更新之前,而那次更新对试验证据的解读更为谨慎。

译者注:最实际的起点,是目前为你治疗疼痛的医生。问问医生,按你的疼痛类型,在监督下试用大麻是否合理。泰国许多公立医院设有医用大麻诊所,所以也可以问能否转诊过去。记得带上你两周的疼痛日记。一张 PT 33 处方最多只能开30天的用量。所以,把第一次复查日期定在第一张处方用完时或之前,比较合适。

译者注:即使大麻花是你自己种的,也不要送给或卖给有疼痛的朋友或亲戚。无许可证销售管控草药,违反佛历2542年《泰国传统医药保护法》第46条。根据第78条,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两者并处。在本论坛上向疼痛患者提供大麻花,同样算作被禁止的广告或网上销售(可以发什么)。

欢迎在本主题下分享你的经验。 如果你凭处方用大麻治疗慢性疼痛,请告诉我们你是哪种疼痛。也请说说哪方面有变化:疼痛强度本身、睡眠,还是疼痛对你的困扰程度。这是三种不同的结果,试验提示它们未必会一起变化。请描述效果,不要写剂量,也不要建议任何人更改用药。


参考文献

  1. Ware MA, et al. Smoked cannabis for chronic neuropathic pain: a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CMAJ. 2010;182(14):E694–E701. doi:10.1503/cmaj.091414
  2. Ateş G, Welsch P, Klose P, Phillips T, Lambers B, Häuser W, Radbruch L. Cannabis-based medicines for chronic neuropathic pain in adults. Cochrane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s. 2026, Issue 1. doi:10.1002/14651858.CD012182.pub3
  3.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 IASP Position Statement on the Use of Cannabinoids to Treat Pain. 2021年3月18日. https://www.iasp-pain.org/advocacy/iasp-statements/iasp-position-statement-on-the-use-of-cannabinoids-to-treat-pain/
  4. Busse JW, et al. Medical cannabis or cannabinoids for chronic pain: a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BMJ. 2021;374:n2040. doi:10.1136/bmj.n2040
  5. Gedin F, Blomé S, Pontén M, et al. Placebo response and media attention in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s assessing cannabis-based therapies for pain: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JAMA Network Open. 2022. doi:10.1001/jamanetworkopen.2022.43848
  6. 泰国公共卫生部《管控草药(大麻)公告》佛历2568年(《皇家公报》,2025年6月25日)。摘要:https://med-cannabis.dtam.moph.go.th/law/2418/

本文属于 Asiannabis 社区医用大麻科普系列,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医疗建议。请勿根据本文任何内容更改任何处方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