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引擎確實可以使用植物油運轉,魯道夫·狄塞爾確實認為這件事很重要,而工業大麻油在石油出現之前也確實曾是燈油。坊間流行的版本在每一步都誇大了其中某項事實——而建立在這些事實之上的最大主張,也就是工業大麻可以取代化石燃料,則是1980年代的一種倡議論點,數據並不支持。
本文為有關工業大麻火麻仁油(而非大麻花)的歷史與技術資料。本文內容均不構成法律或工程建議。
1. 狄塞爾實際做了什麼、說了什麼
工業大麻文獻中的說法是,魯道夫·狄塞爾的引擎(德國專利於1892年申請、1893年核准)是為了使用植物油而設計的。事實並非如此,而狄塞爾本人的說法就足以定案。
狄塞爾是在1912年於倫敦機械工程師學會發表的演講**「狄塞爾油引擎」**中提出這番說法,演講內容於同年刊載於 Engineering(第93卷)及 Proceedings of the Institution of Mechanical Engineers。以下所有引文及關於巴黎的敘述,皆出自這篇1912年的論文。
這具引擎是為礦物油打造的。 用狄塞爾的話說:「這具引擎是為使用礦物油而建造的,之後在未做任何改動的情況下以植物油運轉。」
那場著名的展示並不是他做的。 在1900年巴黎世界博覽會上,Otto 公司應法國政府要求,展示了一台以落花生(花生)油運轉的小型柴油引擎。狄塞爾在1912年描述了這件事;做這件事的並不是他。
是花生油,不是工業大麻油。 這個故事每一個流傳到大麻文獻中的版本,都把花生換成了工業大麻。並沒有任何有紀錄的工業大麻油展示。
但狄塞爾本人的觀點才是有意思的部分,而且比神話化的版本更具先見之明:
「植物來源的脂肪油可以使用這一事實,在今天看來或許微不足道,但隨著時間推移,這類油品或許會變得與如今某些天然礦物油及焦油產品同樣重要。」
在同一篇論文中,他也指出了實際優點:這種油的效果幾乎與礦物油一樣好,可以兼作潤滑劑,並且可以就地生產。他還主張,當化石儲量最終耗盡時,動力可以從太陽的熱能產生。
這是引擎發明者本人在1912年提出的、支持在地生產生質燃料與能源獨立的嚴肅論點。它不需要加上工業大麻,就已經足夠了不起。
2. 石油之前的燈油
Jack Herer 所著 The Emperor Wears No Clothes 中的另一項歷史主張是:1800年以前,火麻仁油是全世界使用最廣泛的照明燃料,僅次於鯨油。
整體圖像是正確的。 在煤油出現之前,照明仰賴鯨油、獸脂以及各種植物油——火麻仁油也是其中之一,特別是在原本就為了纖維而種植工業大麻、種子為副產品的地區。
這個排名則是我們無法查證的。 「僅次於鯨油、最受歡迎」是一項針對前工業時代燃料使用的全球性主張,需要的是從來沒有人蒐集過的數據。應將其視為未經證實;站得住腳的說法是:在種植工業大麻的地方,火麻仁油是用於照明的數種植物油之一。
而它輸給煤油,是輸在本身條件,早在任何禁止令出現之前數十年就已如此——這與工業大麻在紙張、紡織品以及帆船時代的繩索與帆布上所經歷的模式相同。石油蒸餾物更亮、更便宜、也更充裕。這就是全部的解釋。
3. 以數據檢驗能源主張
Herer 在 The Emperor Wears No Clothes 中更宏大的能源論點——工業大麻可以取代化石燃料、逆轉溫室效應並拯救地球——是1980與1990年代的一種倡議立場,卻被當作政策結論提出。其核心並非籽油,而是全株生物質:種植工業大麻取其莖稈與葉片,再透過熱裂解將乾物質轉化為木炭、甲醇和燃料氣體。這個論點並非從能源分析推導而來,應當按其本來面目——倡議——來解讀。
它站不住腳的原因有兩個。
生物質與需求的對比。 工業大麻是不錯的生物質作物。歐洲田間試驗報告,視年份、地點與品種不同,每公頃約可產出6–16公噸乾物質。隆德大學的一項研究估算,工業大麻的總生物質能源產量約為每公頃186 GJ,與北歐常見的能源作物相近。但2024年全球初級能源使用量約為592 EJ。以每公頃186 GJ計算,若要完全由工業大麻供應,大約需要32億公頃,約為全球全部耕地(約16億公頃)的兩倍。這還只是原始生物質中的總熱量,尚未計入乾燥、熱裂解或轉化為甲醇過程中的大量損失。即使只占一小部分,也會與糧食生產相衝突。這正是第一代生質燃料所遭遇的糧食與燃料之爭,而工業大麻也無法倖免。
每公頃產油量則更弱。 澳洲近期的品種試驗(2022–23)記錄到工業大麻籽實產量約為每公頃1–2.7公噸,籽油含量為7%至約29%。即使兩個範圍都取最高值,每公頃產油量也遠低於1,000公升;典型結果換算下來只有數百公升。工業大麻低於油菜籽,更遠低於油棕:
| 作物 | 約略產油量(公升/公頃/年) |
|---|---|
| 工業大麻籽 | 數百公升;即使在最佳情況下也低於1,000(依澳洲試驗數據計算) |
| 油菜籽(芥花) | ~1,190(廣泛引用的數字) |
| 油棕 | ~5,950(廣泛引用的數字) |
世界實際走向何方。 此後數十年間取代化石燃料的技術是太陽光電、風力與電池——直接轉換,而非燃燒生物質。與直接完成轉換的太陽能板相比,種植作物、收穫、加工再燃燒,是捕捉太陽能的一種低效率方式。狄塞爾本人的直覺——從太陽的熱能取得動力——最後證明是正確的,只是方式是他無法預料的,而且與農業無關。
4. 工業大麻油真正具競爭力之處
不是作為燃料。而是作為材料與食品,在這方面理據相當紮實。
食品。 工業大麻籽提供完全蛋白質、3:1至5:1的omega-6與omega-3比例,以及依栽培品種不同、每100公克油中約1–4公克的γ-次亞麻油酸。對油籽作物而言,食品是遠比燃料價值更高的用途,而且永遠如此。
工業用油。 火麻仁油乾燥後會形成堅硬的塗膜,在油漆、清漆與木器塗料方面有悠久的歷史——這項用途並不需要它在能量含量上勝過石油。
化妝品與個人護理,其脂肪酸組成與價格定位在這方面都能發揮作用。
模式很一致:工業大麻在現代的真正機會在於其特性能發揮關鍵作用的特定應用——營養、隔熱、濕度調節、耐用纖維——而不是以大宗商品的形式取代更便宜的東西。
5. 為何值得在這點上嚴格把關
因為能源主張最有可能被真正內行的人檢驗,也最有可能在辯論中落敗。
投資人、工程師或農業經濟學家一旦聽到「工業大麻可以取代化石燃料」,就會對說話者所說的其他一切打折扣。與此同時,工業大麻經過證實的論據——營養數據、麻混凝土的隔熱與濕度數據、纖維特性、法規框架——確實強而有力,也確實具有商業價值。
在能源上過度宣稱,得不償失,而且失去的恰恰是工業大麻企業最需要的那群受眾。
6. 在泰國
泰國已經在推行植物油柴油計畫,使用的是棕櫚油。標準B7柴油含有7%以棕櫚為原料的生質柴油。B10已於2024年5月停售,此後混合比例隨棕櫚價格波動在B5與B7之間調整,而B20主要供卡車使用。油棕每公頃產油量約為工業大麻籽的十倍或更多(見上表),因此工業大麻在泰國生質柴油中沒有實際的立足之地。對泰國種植者而言,有用的問題是食品、纖維與材料,而不是燃料。
工業大麻籽與籽油屬於食品與工業原料,不在規範大麻花的管控草藥框架之內。大麻花依據2025年6月26日發布的泰國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屬於管控草藥,且僅能憑PT 33處方表單調劑。以重量計THC含量超過0.2%的萃取物,依據衛生部指定第五類麻醉品之公告(佛曆2565年,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仍屬第五類麻醉品。
工業大麻種植的許可規定則較不明確。自2022年除名以來,種植工業大麻一般不需要麻醉品許可證,但種植者一直被要求透過泰國FDA的Plookganja系統登記。兩項佛曆2569年部令隨後於2026年收緊了大麻/工業大麻萃取物及管控草藥業者的許可規定。《大麻管制法》仍為草案:內閣於2026年9月22日通過並送交眾議院,該法將建立新的制度。商業種植前,請向泰國FDA確認現行規定。食品產品亦受泰國FDA食品法規規範。
如果本地區有人正在商業化壓榨火麻仁油:您實際得到的每公頃產量是多少?油粕賣多少錢?這兩個數字決定了這一切能否成為一門生意,而任何一本工業大麻倡議書籍中都沒有提到其中任何一個。
本文為 Asiannabis 社群工業大麻與工業用大麻教育系列的一部分。內容涉及工業大麻火麻仁油,而非大麻花,僅為一般資訊,並非技術或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