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已於 2026 年 9 月 22 日通過《大麻管制法》草案,並送交眾議院。草案目前仍是「草案」,尚未成為法律。國會還沒有審議,眾議院公共衛生委員會也在擬定自己的版本,通過日期至今未定。在法案刊登於《皇家公報》之前,現行的公告與部令繼續有效。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的狀態。 《大麻管制法》草案已於 2026 年 9 月 22 日經內閣通過,目前在眾議院審議中,尚未成為法律。
1. 最關鍵的一句話
泰國尚未通過任何大麻相關的基本法律。 現行法規是公共衛生部的一項公告加上數項部令,並不是一部法律。內閣通過只是把草案送進眾議院,今天適用的任何規定都沒有因此改變。
2. 時間軸與日期
| 日期 | 事件 |
|---|---|
| 2026 年 4–7 月 | 就草案舉行了數輪公眾諮詢,當時名稱為**《大麻與工業大麻法》** |
| 2026 年 7 月 16 日 | 眾議院公共衛生委員會(主席:Sakoltee Phattiyakul)表示正在加快推動委員會自己的**《大麻與工業大麻管制法》**,將與公共衛生部版本一併審議(Thairath,2026 年 7 月 16 日) |
| 2026 年 7 月 20–21 日 | DTAM 將完成的草案更名為**《大麻管制法》**,呈交公共衛生部長 Pattana Promphat |
| 2026 年 8 月 3 日 | 部長 Pattana 公布執法數據(見第 7 節),並重申大麻僅限醫療用途 |
| 2026 年 9 月 22 日 | 內閣通過《大麻管制法》草案,並送交眾議院(The Nation,2026 年 9 月 23 日) |
| 目前(2026 年 10 月) | 在眾議院審議中。仍是草案,尚未成為法律。 本次更新時尚未公布一讀日期 |
2026 年 10 月再次查證: 多家媒體證實內閣已通過草案,並由部長 Pattana Promphat 宣布(The Nation;Thai Examiner,2026 年 9 月 23 日)。我們找不到已公布的一讀日期。Thairath 在 7 月報導,公共衛生部版本預計約於 2027 年 1 月送入國會。任何關於 2027 年刊登《皇家公報》的日期,都應視為推測,而不是既定時程。
3. 內閣通過不等於法律
接下來的程序比多數報導描述的還要漫長:
DTAM 起草 → 呈交部長 → 內閣通過 → 眾議院(一讀、委員會審查、二讀及三讀)→ 參議院 → 國王御准 → 刊登《皇家公報》→ 生效日。
法案目前已完成前三個步驟,內閣於 2026 年 9 月 22 日通過。之後任何一個步驟都可能修改條文,法案也可能就此停滯不前。
這一點對業者很重要,因為經內閣通過的草案會產生聽起來像法律的新聞標題。但它並不是法律。
4. 草案的主要內容
以下清單彙整自有關內閣通過版草案的報導(The Nation;Thai Examiner,2026 年 9 月 23 日)。我們尚未看到官方條文,每一項都應視為可能變動。
適用範圍。 大麻及其萃取物僅限由授權醫事人員用於醫療,以及用於研究。不允許娛樂用途。
執照制度。 栽培、生產、進口、出口與銷售均須取得執照,由 DTAM 核發,效期一般為三年。栽培場地須登記為小型、中型或大型,以便追溯其位置。
現有店家。 現行店家執照將在 2026 至 2028 年間陸續到期。若要依新法換照,店家必須轉型為醫療機構,並有醫師駐點。
居家栽培。 2026 年 5 月有一則報導引述部長的說法,表示非商業性的居家栽培不會受罰。我們在所有關於內閣通過版草案的報導中都無法證實這一點。僅為報導內容,未經證實。
銷售限制。 不得販售給未滿 20 歲者,也不得販售給孕婦或哺乳中的婦女。不得在學校、寺廟、宿舍、公園、動物園或遊樂園販售。
行銷。 禁止為大麻花及樹脂刊登廣告。吸食器具的推廣也受到限制。
THC 與花是兩條不同的規定。 依現行規定,THC 含量超過 0.2% 的大麻或工業大麻萃取物屬於第五類麻醉品。依佛曆 2568 年公告,花則不論 THC 含量多少都屬於管控草藥。THC 低於 0.2% 的花仍受管制,超過 0.2% 的花也不會因為這個門檻就變成麻醉品。我們沒有看到任何報導指出草案改變了這一點。
追溯。 該法將從栽培開始管控大麻。此外,DTAM 已在網路上公布登記店家,附有 GPS 座標與執照到期日(The Nation,2026 年 7 月 8 日)。部長表示,這份地圖涵蓋約 10,000 個地點,占總數 95% 以上。
罰則。 罰則將比現行更明確、更重。未經許可生產、進口、出口或銷售者,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具體數字尚未公布。
治理架構。 設立國家大麻委員會,由公共衛生部長擔任主席。
整體而言,草案主要是把 2025 年 6 月以來部令已經確立的方向正式寫入法律。除此之外,它增加了從栽培開始的管控,以及一條要求店家具備醫療身分才能換照的途徑。
5. 內閣通過後的三種情境
以下是情境分析,不是預測。
情境 A:大致依內閣版本通過。 眾議院與參議院僅小幅修改便通過內閣版本,結果大致如第 4 節所述。
情境 B:大幅修正或合併。 眾議院將內閣版法案與公共衛生委員會的《大麻與工業大麻管制法》或其他同主題法案一併審議,或在委員會階段大幅改寫。罰則輕重、居家栽培、執照類別以及現有店家的過渡安排,最後都可能與內閣草案不同。
情境 C:停滯。 法案在眾議院或參議院停滯,或國會在法案通過前解散。屆時將如 2022 年以來一樣,繼續以公告和部令進行管理。
在三種情境下,佛曆 2568 年公告與兩項佛曆 2569 年部令都會繼續有效,直到某部法律刊登於《皇家公報》並生效為止。
6. 目前真正具有約束力的規定
依 2025 年 6 月 26 日發布的**《公共衛生部公告:管控草藥(大麻)佛曆 2568 年》**,大麻花屬於管控草藥。大麻花只能憑 PT 33 處方箋調劑,每張處方箋最多 30 天份,不得續領,且必須來自取得 GACP 認證的來源。網路銷售、廣告與娛樂用途一律禁止。兩項佛曆 2569 年部令收緊了執照規定:萃取物部令於 2026 年 4 月 26 日生效,《管控草藥(第 2 號)》於 2026 年 4 月 30 日生效。兩者都沒有改變 PT 33 的規定。依先前 2020 年工業大麻規定與 2021 年大麻規定核發的執照,效期只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為止(The Nation,2026 年 4 月 28 日)。完整細節請參閱論壇主題 1330(2022–2026 年法規全覽)。
7. 執法不會等法案通過
部長 Pattana 於 2026 年 8 月 3 日的會議上公布的數據,涵蓋自 2025 年 10 月以來持續進行的專案行動:稽查 1,326 家店家、查扣 83 次、查扣產品價值超過 1.09 億泰銖、40 名個人或業者面臨法律行動、84 張執照遭暫停、4 張遭撤銷,並審理 39 件申訴(ASEAN NOW,2026 年 8 月 4 日)。
另外,海關廳表示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起,非法出口大麻將按查獲重量每公斤處以 30,000 泰銖罰款,並予以沒收(Pattaya Mail,2026 年 6 月 19 日)。這是針對走私的海關罰款,不是對合法出口收取的費用。報導並未指明其背後的法律依據。
實際上,透過執行現有規定,市場轉向僅限醫療用途的過程已經在發生。法案將使這個方向正式化。
8. 如何解讀你看到的任何最新消息
是哪一種法規? 公告、部令與法律是三種不同的東西,各有各的程序。報導若只說「泰國新大麻法」卻沒說明是哪一種,就沒有參考價值。
處於哪個階段? 起草、諮詢、呈交、內閣通過、審議、通過、刊登公報、生效。關於草案的標題,並不是關於法律的標題。
是哪一天的消息? 在這個議題上,一篇六個月前的文章可能以十足肯定的口吻描述早已過時的狀況。
有沒有引用《皇家公報》? 附有刊登資訊與日期、卷號與部號,代表記者看過法規原文,而不只是看了另一篇報導。
如果你在泰國經營業務:自 4 月以來,你在實務上是否感受到任何變化,還是目前的改變僅止於紙上?另外,如果你看過法案草案本身的條文,而不只是相關報導,那會是任何人能在這裡分享的最有用資訊。請註明來源與日期。
本文僅為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文中所述的立法程序尚未完成。採取任何行動前,請查閱《皇家公報》並諮詢合格的泰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