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是人們尋求醫用大麻最常見的原因,但相關證據比多數人以為的薄弱。最知名的一項試驗由加拿大麥基爾大學(McGill University)進行。疼痛以 0–10 分計算時,試驗中效力最強的大麻組平均只比安慰劑組多降低 0.7 分 [1]。這個結果在統計上有顯著性,但幅度很小。
本篇談四個主題。第一,把多項試驗合併分析後,證據顯示了什麼,包括2026年1月發表的一篇 Cochrane 文獻回顧。第二,為什麼疼痛研究中的安慰劑效應特別大。第三,患者個人如何在醫師監督下安全地試用大麻。最後,說明泰國的相關規定。
請不要因為這篇文章而停用或減少醫師開給你的止痛藥。 本文任何內容都不構成更改用藥的理由。鴉片類藥物是強效的處方止痛藥,例如嗎啡。突然停用這類藥物或其他處方止痛藥可能很危險。在泰國,大麻花屬於管控草藥,必須憑經授權醫療人員開立的 PT 33 處方箋才能取得。任何治療上的調整,都應由原本開藥的醫療人員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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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把多項試驗合併分析後,證據顯示了什麼
單一的大麻止痛試驗規模通常很小,常常只有20–30人。為了得到更明確的答案,研究人員會做系統性文獻回顧。系統性文獻回顧會依固定規則,收集針對同一問題的所有試驗,並逐一評定每項試驗的品質。如果再把各試驗的數據合併計算,就稱為統合分析(meta-analysis)。
Cochrane 是一個國際研究網絡,以這類回顧的審查標準極為嚴格而聞名。2026年1月,由 Ateş 與 Häuser 領導的團隊,更新了 Cochrane 原有一篇關於大麻類藥物治療成人慢性神經病變性疼痛(神經痛)的回顧 [2]。這篇回顧涵蓋 21 項試驗、超過 2,100 名成人,治療期間為 2 至 26 週。
回顧的結果如下:
- 沒有高品質證據顯示大麻類藥物緩解神經痛的效果比安慰劑好。三類產品都是如此:以 THC 為主、以 CBD 為主,以及 THC/CBD 均衡的產品。
- THC/CBD 均衡產品帶來小幅改善,但未達臨床意義,也就是改善幅度太小,患者感受不到實質差別。
- 大多數試驗品質太差,無法得出確切結論。
- 含 THC 的產品造成較多頭暈和嗜睡,也可能讓更多人因副作用而退出試驗。由於各試驗回報副作用的方式不一致,連這項發現的確定性也只有低到極低。
- 作者呼籲進行規模更大、為期至少 12 週的研究。研究對象應納入有共病的人,也就是同時患有其他身體或精神疾病的人,因為真實世界的患者往往就是如此。
這是此領域最嚴格的研究團隊之一,在2026年1月發表的最新立場。它比多數公開討論所預設的看法更負面。
兩份較早的指引文件
國際疼痛研究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是由全球疼痛研究人員和臨床醫師組成的專業團體。該協會在2021年3月表示,不支持普遍使用大麻素來治療疼痛,理由是缺乏高品質證據 [3]。
同樣在2021年稍晚,《英國醫學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BMJ)發表了一份快速制定的臨床指引,稱為 BMJ 快速建議(BMJ Rapid Recommendation) [4]。它提出的是弱建議:當標準治療效果不足時,醫師可以讓成年慢性疼痛患者試用非吸入式的醫用大麻或大麻素。「非吸入式」是指不以吸菸或蒸氣吸入(vaping) 的方式使用。給藥途徑會改變身體吸收大麻的方式。
BMJ 專家小組認為,好處很小,只是略大於壞處。因此他們建議採用醫病共享決策,也就是醫師和患者一起權衡利弊之後再做決定。這兩份文件都沒有主張大麻是有效的第一線治療,也就是最先嘗試的治療。
一種已核准的大麻藥物
納比西莫司(品牌名 Sativex)有自己的核准歷程。它是一種含 THC 和 CBD 的口腔噴劑,已在多個國家取得許可,主要用於多發性硬化症(MS)的痙攣。痙攣是指肌肉僵硬和抽搐。2005年,加拿大也有條件核准它作為 MS 神經痛的輔助治療。詳細內容請參閱大麻與多發性硬化症一文。
譯者註:我們無法確認納比西莫司(Sativex)已在泰國註冊,所以請不要假設在泰國買得到。泰國政府製藥組織(Government Pharmaceutical Organization,GPO)生產舌下使用的大麻油,有 THC 為主、CBD 為主,以及 CBD:THC 1:1 三種配方。患者可在醫用大麻門診憑醫師處方取得。THC 含量超過 0.2% 的大麻或工業大麻提取物受另一項法規管理,即《大麻或工業大麻提取物部級條例》佛曆2569年,自2026年4月26日起生效(2026年條例摘要)。只有三類單位可以取得這類提取物的執照:第一類是依《外國人經商法》佛曆2542年不屬於「外國人」的泰國法人,另外兩類是政府機關和泰國紅十字會。
你可以這樣做: 如果醫師建議你試用大麻來止痛,請詢問你能否取得非吸入式的劑型,也問清楚產品的來源。支持試用的指引只涵蓋非吸入式劑型。
5. 疼痛試驗中的安慰劑效應特別大
安慰劑效應是指:只要接受了某種治療,即使是假的治療,症狀也會改善。疼痛試驗是根據患者自己回報的感受來衡量疼痛,而不是靠實驗室檢驗。像這樣由患者自行回報的結果,安慰劑效應最強。
2022年,Gedin 和同事在美國醫學會旗下的期刊《JAMA Network Open》發表了一篇統合分析 [5]。他們合併了 20 項以臨床疼痛成人為對象、測試大麻類療法的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共 1,459 名受試者。
這項研究以「Hedges g」呈現結果。這是一種效應量,用一個數字就能比較使用不同疼痛量表的研究。一般慣例是:約 0.2 為小效應,0.5 為中等效應,0.8 為大效應。
結果如下:
- 單靠安慰劑就讓疼痛明顯減輕,幅度屬中等到大(g = 0.64)。
- 偏誤風險低的試驗(設計良好、缺陷少的試驗)反而出現更大的安慰劑反應。
- 真正含大麻素的治療組產生大效應(g = 0.95)。
- 大麻素與安慰劑之間的差異沒有統計顯著性(g = 0.32,P = .09)。P 值是指:假如兩者其實沒有差別,仍會看到這種結果的機率。通常 P 值要低於 0.05 才能稱為顯著,而 0.09 高於這個門檻。
同一項研究也檢視了媒體報導。這些試驗獲得大量新聞報導,而且論調明顯偏正面。研究還測量了關注度分數,這個分數追蹤一篇論文被分享和討論的廣度。不論是正面新聞的數量,還是關注度分數,都與實際效應的大小不相符。
這並不表示患者感受到的緩解是想像出來的。安慰劑帶來的止痛是身體內真實發生的生理過程,對感受到的人來說,緩解是真的。這裡要說的重點更具體:要測出有多少緩解來自大麻素本身非常困難,而目前的試驗大多沒能測出來。
你可以這樣做: 閱讀關於大麻與疼痛的新聞時,請找出它與安慰劑的比較,不要只看單純的「使用前後」變化。使用前後的變化包含了安慰劑效應,所以看起來總是比藥物本身的效果更大。
6. 平均效果很小,對個人代表什麼
試驗中平均差異很小,可能掩蓋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每個人都得到一點好處;另一種是少數人得到很大的好處,而多數人完全沒有。得到明確好處的人稱為反應者。把他們的結果和無反應者一起平均後,平均值看起來就不大。
只報告平均值的試驗,很難區分這兩種情況。研究也還沒找到可靠的方法,來預測誰會有反應。坦白說,這正是即使平均效果薄弱,在醫師監督下讓個人試用仍可能合理的原因。你要問的不是「2,100 人的平均效果是多少?」,而是「我是不是它能幫到的那群人?」
唯一能回答這個問題的方法,是和開處方的醫師一起規劃一次有架構的試用,並符合兩個條件:
- 有醫師監督。 由醫師判斷結果,你就不會只憑期望做決定。
- 事先約定停止規則。 這能避免「還沒見效」變成劑量不斷加高、沒有終點。
你可以這樣做:
- 開始前先寫兩週的疼痛日記。每天記錄三個分開的分數:疼痛強度、睡眠品質,以及疼痛對你造成多少困擾。這樣你就有一個基準可以比較。
- 開始前,和開處方的醫師約定要以哪一個分數來判斷,以及變化多少才算成功。
- 訂一個回診評估日期,並事先說好:如果到時候沒有達到約定的變化,就停止使用。
有些患者調查的結果值得和試驗數據放在一起看。部分受訪者表示,他們平常用的止痛藥止痛效果比大麻更好,但他們還是選擇大麻,因為比較能接受它的副作用。這是明智、合理的選擇,但它和「大麻效果更好」是不同的說法。要誠實地呈現這個領域,兩點都必須顧及。
7. 本文沒有主張的兩件事
本文並不是說大麻對疼痛毫無作用。 作用機制是真實存在的,也有部分試驗結果是正面的。睡眠改善也一再被報告。上面提到的患者偏好同樣站得住腳。
本文也不構成停用任何藥物的理由。 大麻能否讓患者降低鴉片類藥物的劑量,是另一個仍有爭議的問題,請參閱〈以大麻替代酒精與鴉片類藥物:合理的減害問題,卻幾乎沒有試驗證據〉。不論答案最後是什麼,突然停用處方的鴉片類藥物或其他止痛藥都很危險。這個決定應由開處方的醫師來做,而不是由論壇決定。
你可以這樣做: 如果你想減少止痛藥,請在下次回診時提出。帶一份完整清單,列出你正在使用的所有東西,包括大麻(清單該列哪些內容)。這樣醫師就能檢查藥物之間的交互作用,並安全地規劃減量。
8. 泰國的規定與醫療指引
依據泰國公共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大麻花屬於管控草藥。這項公告依《泰國傳統醫藥保護法》佛曆2542年發布,自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 [6]。主要規定如下:
- 大麻花只能憑經授權醫療人員為自己的患者開立的 PT 33 處方箋供應。
- 每張處方箋的用量最多 30 天。
- 大麻花必須來自通過泰國傳統與替代醫學司良好農業與採集規範(GACP)認證的來源。GACP 規定藥用植物必須如何種植、採收、乾燥及記錄。
- 禁止廣告大麻花,也禁止在網路上販售。
另一部《大麻管制法》目前仍只是草案,尚未成為法律。內閣已於2026年9月22日通過草案,並送交眾議院審議(草案進度)。
泰國公共衛生部醫療服務司(Department of Medical Services,DMS)已發布醫用大麻指引。指引把神經病變性疼痛列為研究顯示有效益證據的病症之一。同一份指引也指出,大麻產品不應作為第一線治療,應先採用標準治療。這份指引是在2026年 Cochrane 更新之前寫成的,而 Cochrane 更新對試驗證據的解讀更加謹慎。
譯者註:實際上最好的起點,是目前為你治療疼痛的醫師。請詢問醫師,以你的疼痛類型而言,在監督下試用大麻是否合理。泰國許多公立醫院設有醫用大麻門診,所以也可以詢問能否轉介到那裡。記得帶著你兩週的疼痛日記。一張 PT 33 處方箋最多涵蓋 30 天,因此第一次回診評估的日期,最好訂在第一張處方用完之前或當天。
譯者註:即使是你自己種的大麻花,也不要送給或賣給有疼痛問題的親友。未持執照販售管控草藥,違反《泰國傳統醫藥保護法》佛曆2542年第46條。依第78條,可處最高1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20,000泰銖罰金。在本論壇上為疼痛患者提供大麻花,也算是廣告或網路販售,同樣被禁止(可以發布哪些內容)。
歡迎在本主題下方分享你的經驗。 如果你憑處方使用大麻治療慢性疼痛,請告訴大家你是哪一種疼痛,以及改變的是什麼:是疼痛強度本身、睡眠,還是疼痛對你造成的困擾程度。這是三種不同的結果,而試驗顯示它們不一定會同時改變。請描述結果,不要分享劑量,也不要建議任何人更改用藥。
參考文獻
- Ware MA, et al. Smoked cannabis for chronic neuropathic pain: a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CMAJ. 2010;182(14):E694–E701. doi:10.1503/cmaj.091414
- Ateş G, Welsch P, Klose P, Phillips T, Lambers B, Häuser W, Radbruch L. Cannabis-based medicines for chronic neuropathic pain in adults. Cochrane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s. 2026, Issue 1. doi:10.1002/14651858.CD012182.pub3
-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 IASP Position Statement on the Use of Cannabinoids to Treat Pain. 18 March 2021. https://www.iasp-pain.org/advocacy/iasp-statements/iasp-position-statement-on-the-use-of-cannabinoids-to-treat-pain/
- Busse JW, et al. Medical cannabis or cannabinoids for chronic pain: a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BMJ. 2021;374:n2040. doi:10.1136/bmj.n2040
- Gedin F, Blomé S, Pontén M, et al. Placebo response and media attention in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s assessing cannabis-based therapies for pain: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JAMA Network Open. 2022. doi:10.1001/jamanetworkopen.2022.43848
- 泰國公共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政府公報,2025年6月25日)。摘要:https://med-cannabis.dtam.moph.go.th/law/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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