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農業與採集規範 (GACP) 是一套品質制度,適用於將來要做成藥品原料的植物。主要依據是歐洲藥品管理局 (EMA) 的指南 EMA/HMPC/246816/2005 Rev. 1,於2025年7月通過。核心要求是:每一個批次都能追溯到來源。
上篇談的是紀錄、人員、農場場地、種植材料、作物紀錄、病蟲害防治,以及採收與乾燥。本篇接著談乾燥之後的事:儲存、實驗室檢測、放行、稽核、泰國規定、該從哪裡開始,以及第一次稽核為什麼常常不通過。
10. 儲存與運輸
包裝好的乾燥原料「應存放在乾燥、通風良好的建築內」。指南建議使用透氣容器,「以降低發黴或發酵的風險」。可重複使用的包裝,每次使用前都必須清洗並晾乾。
標籤「必須清楚、牢固黏貼,並以無毒材料製成」。標籤上要寫明原料名稱、批號、數量、日期和狀態。
倉庫要把三類原料分開存放:
- 待驗原料:還在等檢測結果;
- 已放行原料:已通過檢測,可以出貨;
- 不合格原料:檢測沒有通過。
倉庫內和運輸車輛上都要持續做病蟲害防治。許多業者還會保存留樣(retention sample),也就是每個批次另外留下一小部分,以備日後需要再檢測。這是業界常見的做法。
譯者注:泰國的室外空氣常常很潮濕。用這種空氣替倉庫通風,濕氣只會被帶進來,而不是排出去。在這裡,要讓倉庫「乾燥」,通常需要冷氣或除濕機,再加上溫濕度記錄器。貨車停在太陽下會變得很熱,所以運輸要安排短程、遮陽或有冷氣的車輛,並記錄運輸條件。
你可以這樣做:用標示牌劃出三個獨立區域:待驗區、放行區、不合格區。這樣,任何批次都不會在檢測結果出來前被誤出貨。
11. 檢測與放行
抽樣計畫
抽樣計畫要界定四件事。第一是批次的範圍。第二是份樣(increment),也就是從批次不同位置取出的小份樣品。第三和第四是在哪些位置取樣,以及由誰取樣。只從袋子頂層取的樣品,只能告訴你袋子頂層的狀況。
必須檢測哪些項目
檢測報告會列出對樣品所做的各項檢測(如何閱讀大麻檢測報告 (COA))。污染物檢測通常包括重金屬、農藥殘留、致病微生物,以及真菌毒素 (mycotoxin),也就是黴菌留下的毒素。泰國規定目前對販售或出口的大麻花要求哪些檢測,請向泰國傳統與替代醫學廳(DTAM)確認。美國加州則要求範圍更廣的八大類檢測。
| 檢測項目 | 目的 | 要求來源 |
|---|---|---|
| 大麻素與萜烯 | 鑑別與含量 | 加州檢測項目 |
| 含水率與水活性 | 看乾燥大麻花能否抵抗微生物 | 加州檢測項目 |
| 微生物雜質 | 致病微生物與總菌數 | 加州檢測項目 |
| 真菌毒素 | 黴菌生長後殘留的毒素 | 加州檢測項目 |
| 重金屬 | 從土壤、水和資材吸收的金屬 | 加州檢測項目 |
| 農藥殘留 | 作物保護用藥留下的殘留 | 加州檢測項目 |
| 殘留溶劑 | 加工產品中殘留的溶劑 | 加州檢測項目 |
| 異物 | 物理性污染 | 加州檢測項目 |
譯者注:加州在這裡適合拿來當完整檢測項目的範例。泰國種植者要向 DTAM 確認國內的最低要求。出口買家可能會要求更多檢測。下種之前,先向買家索取檢測項目清單和限值,因為這份清單會決定你用哪些資材,以及乾燥要達到什麼目標。選實驗室時,你需要的每一項檢測都要有 ISO/IEC 17025 認證。請每家實驗室提供認證證書,並確認證書的認證範圍有列出該項檢測。
不同市場的限值不同
各地的數值限值差異很大,所以要以你銷售市場的法規為準。Gwinn 等人2023年發表於 Frontiers in Microbiology 的綜述,顯示了這個差距有多大。
在美國各州與各司法管轄區,酵母菌和黴菌總數的處置限值,從每克100到100,000個菌落形成單位(CFU/g)不等。CFU/g 是指一克樣品能長出多少個活的微生物菌落。對於 Aspergillus(麴菌屬)和 Fusarium(鐮刀菌屬)這類危險菌種,該綜述作者建議限值訂為 10 CFU/g。
加州要求實驗室取得 ISO/IEC 17025 認證,這是檢測實驗室能力的國際標準。加州也禁止在檢測報告發出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就修改報告。
超出規格的結果與召回
超出規格結果,是指超出約定限值的檢測結果。要把它當成需要調查的事件處理。不要一再重驗,直到出現合格數字為止。請依照以下步驟處理:
- 將該批次隔離待驗。
- 檢查結果是否出自實驗室錯誤。
- 把檢查範圍擴大到使用相同資材或同一時段的其他批次。
- 決定該批次要重新加工、判定不合格,還是銷毀。
- 記錄決定和理由,並簽名。
召回是把同一套流程倒過來走,而且要靠可追溯性。你的程序要寫明由誰宣布召回、要通知哪些人。程序也要說明如何比對已出貨數量和已收回數量。
乾燥後才檢測,救不了已經發黴的原料。Gwinn 的綜述指出,真菌毒素一旦形成,「沒有經過驗證的技術能將其分解或解毒」。
你可以這樣做:寫一頁超出規格處理程序,列出上述五個步驟,並指定簽核人。這樣,出現不良結果時,就沒有人能悄悄重驗,或把該批次出貨。
歐洲藥典專論
歐洲藥典是歐洲官方的藥品品質標準典籍。專論是藥典中針對單一原料、具法律引用效力的規格。專論規定必須做哪些檢測、限值是多少,讓兩家實驗室檢測同一批次時能得出相同結論。
自2024年7月1日起,歐洲藥典收錄了 大麻花(Cannabis flower) 專論(專論3028,增補本11.5)。這份專論定義了三種化學型(化學型說明)。
| 化學型 | 規格(以乾重計) |
|---|---|
| THC 主導型 | 總 THC 至少 5.0%,總 CBD 至多 1.0% |
| 中間型 | 總 THC 和總 CBD 各至少 1.0%,THC:CBD 比值介於 0.2 到 5.0 |
| CBD 主導型 | 總 CBD 至少 5.0%,總 THC 至多 1.0% |
主要檢測類別如下:
- 鑑別:用肉眼和顯微鏡檢查,再加上 HPTLC 指紋圖譜。HPTLC(高效能薄層層析)是一種實驗室方法,能做出植物成分的特徵圖譜。
- 含量測定:總 THC 和總 CBD,酸式和中性形式合併計算。供病人使用的大麻花,含量必須在標示值的 ±10% 以內。
- 異物:作為處方藥的大麻花,不得有種子,也不得有長度超過 1.0 cm 的葉片。
- 乾燥失重:在真空下以 40 °C 測量24小時。已出版版本中的限值為12%。
- 黃麴黴毒素 (aflatoxin) B1:適用草藥通則的限值 2 µg/kg(每公斤2微克)。
- 重金屬:用於藥品時,採用以吸入暴露為基礎的 ICH Q3D 限值。ICH Q3D 是關於藥品中金屬及其他元素雜質的國際指南。
- 農藥與微生物品質:依草藥通則和微生物學章節,按預定用途和給藥途徑訂定。專論本身沒有列出這些數值。
譯者注:如果你打算供應歐洲醫療市場,你的大麻花就是用這份專論來衡量。先問買家這份專論是否適用於你的原料。再把試作批次的檢測結果和上表比對,在投入整季作物前就先看出差距。
如何判斷「藥用級」的說法
「藥用級」這個詞本身沒有固定的法律定義。用下面這些問題,才能讓它有具體意義:
| 要問的問題 | 可靠的回答 | 薄弱的回答 |
|---|---|---|
| 哪一張證書?由誰核發?有效到何時? | 指明的主管機關或經認證的驗證機構,附上範圍和到期日 | 「我們遵循 GMP 標準」 |
| 這張證書涵蓋哪些步驟? | 種植、乾燥、檢測、包裝和放行,分別列出 | 「整個流程」 |
| 我可以看這個批次的檢測報告嗎? | 由獨立實驗室針對這個批次出具的報告 | 舊的單次報告或行銷摘要 |
| 結果是依照哪一份規格判定的? | 指明的專論或經主管機關核准的規格 | 只有數字,旁邊沒有限值 |
| 最近幾個批次的含量有多一致? | 多個批次的實際數據 | 「非常一致」 |
檢測結果一定要對照明確的限值,才能算合格。
在歐洲供應鏈中,乾燥通常應該在取得 GMP 認證的作業場所內進行。GMP(優良製造規範)是藥品製造的標準(歐盟GMP標準 (EU-GMP) 說明)。因此,只取得 GACP 認證(沒有 GMP 認證)的農場,通常是把中間原料供應給 GMP 製造商,一般不會直接把成品大麻花賣給藥局。
你可以這樣做:每次購買標榜「藥用級」的品種、資材或服務時,都用上表提問。也要盡早拿同樣的問題問未來的買家。他們的回答會告訴你,該自己乾燥和包裝作物,還是把作物送到 GMP 場所處理。
12. 自我查核、稽核與認證
自我查核是你按固定時程,在自己農場進行的稽核。每項發現都要指定負責人和期限,結案情況也要留下紀錄。
稽核員到場時很少看種植本身。常見做法是挑一個成品批次,一步一步往回追:
- 它來自哪個種植區?
- 來自哪個繁殖批次、哪一株母株?
- 適用哪些噴藥紀錄?
- 經手的是哪些操作人員?他們的訓練紀錄在哪裡?
- 是誰簽名放行的?
在泰國,負責認證的機構是泰國傳統與替代醫學廳(กรมการแพทย์แผนไทยและการแพทย์ทางเลือก)。根據律師事務所整理的資料,該廳的檢查員會審查土壤、水、農藥使用、工作人員衛生和採後處理。證書目前的有效期限,以及後續檢查的時程,請向 DTAM 確認。
你可以這樣做:每個月挑一個成品批次,自己用上述五個問題追溯一次。記下追溯在哪一步斷掉。稽核員做的就是同樣的測試,所以你要比他們先找到斷點。
13. 泰國的情況
泰國在2018年將醫用大麻合法化,是亞洲第一個這麼做的國家。2022年6月,大麻花從麻醉品清單中移除。
接著,泰國依據《泰國傳統醫藥保護法》佛曆2542年,發布了泰國公共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這份公告於2025年6月23日簽署,2025年6月25日刊登於泰國皇家公報,2025年6月26日生效。公告將大麻花(ช่อดอกกัญชา)列為管控草藥(泰國規定在2022–2026年間的變化)。大麻花只能憑 PT 33(ภ.ท.33)處方販售,每張處方最多涵蓋30天(PT 33 說明)。大麻花禁止做廣告,也禁止線上販售。
在這套框架下,販售或出口的大麻花,必須來自經泰國傳統與替代醫學廳認證、符合良好農業與採集規範的種植場所。每次出口都必須向核發許可的機關提交詳細報告。
譯者注:2026年規定又進一步收緊。《管控草藥部級條例(第2號)》佛曆2569年自2026年4月30日起生效,收緊了大麻花的許可標準(佛曆2569年兩項部級條例說明)。《大麻或工業大麻提取物部級條例》佛曆2569年自2026年4月26日起生效,限制 THC 含量超過0.2%的提取物許可。《大麻管制法》草案還不是法律:內閣於2026年9月22日通過草案,並送交眾議院(草案目前進度)。每一季開始前,都要對照現行規定檢查你的許可。
紀錄要同時滿足泰國與外國主管機關
泰國檢查員查的是國內制度。外國買家,以及買家背後的主管機關,查的是他們自己的規定。歐洲指南本身也要求參照國外的標準,例如灌溉用水必須符合目的地國家的標準。
所以,你的規格、水質檢測、限用產品清單和放行檢測項目,都要依你打算供應的最嚴格市場來撰寫(出口途徑說明)。這樣,一套紀錄就能同時滿足雙方。
本地區的農場該從哪裡開始
- 親自閱讀原始文件。 閱讀世界衛生組織 (WHO) 的 GACP 指南,以及真正對你有約束力的國家法規。這樣你才會知道實際要求,而不是別人整理的摘要。
- 先找到客戶。 收貨製造商的規格,決定你要做哪些檢測、要達到哪些限值。
- 動工前就開始做紀錄。 紀錄沒辦法事後補做。一個批次要嘛有當下寫的紀錄,要嘛就是沒有紀錄。
- 先解決乾燥問題。 在這種氣候下,乾燥決定了設施預算(見上篇第9節)。
- 為品質管理編列預算。 也就是要有專職人員負責,不能當成有空才做的雜事;另外還要有每個批次的檢測和定期稽核。
本地區也有實實在在的優勢。陽光強,而且全年穩定。椰糠和稻殼等資材在本地就有生產。農產品出口產業在其他作物上,早已在運用 GAP 制度、可追溯性和出口文件作業。
你可以這樣做:在投資建物之前,先取得目標買家的書面規格,並和 WHO 指南及泰國規定對照閱讀。列出你目前還沒達到的每一項要求。這份清單就是你的專案計畫。
14. 實際工作量,以及第一次稽核為何不通過
對小農場來說,要改變的與其說是設備,不如說是時間和習慣。硬體工程不大:
- 將乾燥室和包裝室密封,並加裝防蟲網;
- 可上鎖、分區存放的資材倉庫;
- 修好排水;
- 經過校正的感測器和磅秤。
真正的負擔是重複性的工作。你要撰寫作業程序,並訓練員工照著做。你要當天填寫紀錄。你要追蹤檢測結果、進行自我查核,還要讓檔案多年後仍然容易查找。檢測費用會隨品種和批次的數量增加,而不是隨公頃數增加。
以下模式來自業界常見的實地經驗,並非取自官方法規清單。
| 不通過的模式 | 稽核員看到什麼 | 根本原因 |
|---|---|---|
| 事後補填紀錄 | 好幾週的紀錄筆跡相同、墨水也相同 | 紀錄到月底才一次填完 |
| 追溯中斷 | 成品批次無法追溯到母株 | 每個階段都重新編碼 |
| 缺少採收前間隔天數 | 噴藥紀錄沒有寫距採收的間隔 | 表格上沒有這個欄位 |
| 未調查就重驗 | 合格結果直接歸檔,蓋在不合格結果上面 | 沒有超出規格處理程序 |
大多數農場第一次稽核不通過,原因出在紀錄,而不是種植。作物往往種得很好,只是當時沒有人記下來。
你可以這樣做:這週就拿自己的表格,對照表中四種不通過模式檢查。確認每個編碼貫穿所有階段,噴藥表格也有「距採收天數」欄位。接著加上第11節的超出規格處理程序。這些都是稽核員第一次到場時最常發現的缺口。
你的農場經歷過 GACP 稽核嗎?不論通過、沒通過,還是仍在改善缺失,你分享的細節都會比任何指南摘要更能幫到其他種植者。稽核員最先檢查什麼?你缺了哪一份紀錄?改善實際花了多久?也想請教和泰國農場及出口農場合作的品質管理人員與顧問:哪一項缺失你一再看到?哪一種改善方式能長久有效?歡迎在本主題下方回覆。
下篇參考資料
- 歐洲藥品管理局 (EMA) 草藥藥品委員會(HMPC)。Guideline on Good Agricultural and Collection Practice for starting materials of herbal origin, EMA/HMPC/246816/2005 Rev. 1(HMPC 於2025年7月9日通過)。
- 歐洲藥典。專論3028,Cannabis flower,增補本11.5(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 國際醫藥法規協和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sation)。ICH Q3D 元素雜質指南。
- ISO/IEC 17025,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 加州大麻實驗室檢測要求(八大類檢測項目)。
- Gwinn 等人(2023)。發表於 Frontiers in Microbiology 的綜述,主題為大麻的微生物與真菌毒素風險。
- 泰國公共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
- 世界衛生組織 (WHO)。WHO guidelines on good agricultural and collection practices (GACP) for medicinal plants。
本文屬於 Asiannabis 社群關於栽培標準、檢測與出口的教育系列。內容僅為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或法規建議,適用於大麻種植合法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