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6 月下旬,泰國傳統與替代醫學司(DTAM)表示,已查獲多份 PT 33 大麻處方表單。據稱,這些表單由執業人員事先在空白狀態下簽名,再交給零售商,由零售商事後填寫病患與診斷資料。DTAM 表示將依刑法典,對涉案的個人、零售商、醫療機構及醫療專業人員追究偽造罪責。DTAM 也表示,將把相關執業人員移送其所屬專業公會,並推動處方的數位化查驗。合規經營的大麻藥房同樣應該留意,因為這件事改變了「我們有處方存檔」這句話的分量。
1. 查獲了什麼,DTAM 說了什麼
資料來源:泰國媒體(Hfocus )與 Khaosod English ,兩者皆於 2026 年 6 月 27 日刊出。我們在 dtam.moph.go.th 上找不到 DTAM 的新聞稿原文。
相關做法: 據稱,執業人員在空白的 PT 33 表單上簽名,之後由零售商填寫病患與診斷資料。根據報導,零售商還把這些表單當作佐證文件,附在必須以 PT 28 表單提交的使用情形申報中。
DTAM 公布的因應措施:
- 表示將與警方及安全機關合作,依刑法典追究偽造罪責
- 追究對象包括個人、零售商、醫療機構及醫療專業人員
- 執業人員將被移送其所屬專業公會,專業公會可暫停或撤銷其執照
- 計畫導入數位查驗與電子處方資料庫,據報導可標記重複的文件編號與無效的參考代碼
- 民眾可透過 Traffy Fondue 檢舉
上述因應措施中,有兩點值得特別注意。
不只是行政處分,而是刑事追訴。 到目前為止,針對大麻零售的執法都屬於行政處分,例如停業、撤照與罰款。偽造罪的指控一旦提出,針對的是人而不是執照,公司也無法像承擔罰款那樣把它吸收掉。DTAM 並未說明會適用刑法典的哪些條文。這取決於具體事實,應諮詢泰國律師。
責任指向四方。 公告點名了簽名的執業人員、填寫表單的零售商、醫療機構,以及相關個人。依我們的解讀,店家因此很難把自己說成只是別人詐欺行為下的單純收件方。
2. 為什麼這對沒有違規的大麻藥房也有影響
過去的抗辯理由變弱了。 依據《衛生部公告:管控草藥(大麻)佛曆 2568 年》,調劑者必須將每一份處方保存至少一年,並在 DTAM 或警方要求時出示(Tilleke & Gibbins )。
過去,一疊處方檔案就足以應付稽查。但在偽造案調查之後,檔案中處方的可信度取決於它的來源。如果曾為你店裡開立處方的執業人員因空白簽名而被調查,你紀錄中所有出自此人的處方都會從「答案」變成「疑點」。
你可能無法分辨空白簽名的表單和真正的處方。一份事先簽名、事後仔細填寫的表單,在紙面上看起來與看診當下填寫的表單並無二致。我們認為,關鍵在於簽名與病患資料的填寫孰先孰後,而文件本身無法呈現這一點。
因此,風險在於你與執業人員之間的關係,而不在於你的文書作業。一家紀錄完美、但有一位處方者出問題的大麻藥房,比一家紀錄凌亂、但處方者始終親自在場的大麻藥房更容易出事。
3. 這在整體執法格局中的位置
DTAM 於 2026 年 6 月 22 日發布的罰則指引,將未憑合格執業人員處方販售列入停業 90 天的級別;請參閱主題 1295 與 bai246。依據 DTAM 的 2026 年營業場所指南 ,過去曾遭停業的紀錄可能對續照不利;請參閱 bai209。截至 2026 年 6 月,媒體報導統計已稽查 1,247 家營業場所(Khaosod English )。在續照方面,2025 年間有 8,636 張執照到期,並有 1,339 件續照申請(Nation Thailand ,數據截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這是以申請件數對比到期執照數,其中許多執照屬於已歇業的店家。這並不是核准率。
4. 空白簽名的表單留下了哪些空白
簽名,往往連同執業人員的姓名與執照號碼,都已經在表單上了,所以表單看起來才像真的。留給他人填寫的欄位包括:
- 處方日期
- 病患身分
- 診斷病症
- 產品、每日劑量、使用期間(最多 30 天)及總量
關於誰可以開立處方、單次使用與 30 天的規定,以及紀錄保存,請參閱主題 1358 與 1291。DTAM 在此處 公布官方表單。
5. 大麻藥房應如何因應
以下是我們的建議,並非法律意見。如果你面臨重大風險,請將這些建議交由泰國律師評估。
逐一認識你的處方者,並親自查驗其執照。 表單上載有執業人員的執照資料。請向專業公會核對,而不是照抄了事。無法確認身分並查驗執照的處方者,就是你最大的單一風險來源。
優先採用在店內、當著你的面開立的處方。 這是唯一在結構上不可能產生空白簽名表單的安排。如果你的經營模式仰賴從外部送來的處方,那麼這種依賴正是現在需要重新設計的地方。另外,DTAM 的 2026 年營業場所指南規定,店家營業期間,現場須至少有一名完成 DTAM 認可訓練的員工。
絕對不要在你收到時並不完整的表單上填寫任何欄位。 在已簽名的表單上補填任何資料,即使內容正確、即使出於好意,正是 DTAM 表示將以偽造罪追究的行為。
記錄看診過程,而不只是處方。 記下時間與在場的處方者,並保存診斷佐證。看診當下所做的紀錄,是空白簽名表單無法產生的東西。
及早為電子查核做好準備。 紀錄能與中央資料庫順利比對的店家,幾乎不必擔心中央資料庫。紀錄有抄寫錯誤和缺漏的店家,則會被系統標記,而這些標記看起來就像詐欺。趁著差異還能以行政方式更正,現在就核對你的紀錄。
6. 最新進展(截至 2026 年 10 月)
- 起訴: 我們未找到任何專門針對空白簽名或偽造 PT 33 表單提起訴訟的公開報導。
- 預先簽名: 2026 年 8 月,政府公開警告 牙醫不得在未檢查病患的情況下預先簽署 PT 33 表單。
- 電子處方: 我們未找到電子 PT 33 系統已上線的公告。DTAM 的 2026 年指南仍以紙本表單為準。
- 法律: 《大麻管制法》仍處於草案階段。內閣已於 2026 年 9 月 22 日通過並送交眾議院,PT 33 制度可能因此改變。佛曆 2569 年的兩項部令收緊了執照規定,但並未更動 PT 33 處方規定。
7. 我們無法查證的事項
- DTAM 的泰文新聞稿原文。英文報導中提供的檢舉專線號碼無法向 DTAM 求證,因此我們未予列出。
- 將適用刑法典的哪些條文。
- 依據偽造罪公告所進行的任何起訴或其結果。
- 電子處方資料庫的設計或時程。
- 任何要求處方者(而非受訓員工)必須在場的法規文件。
- DTAM 公布的任何 PT 33 處方開立數量數據。
8. 重點摘要
檔案中的處方已不足以自證其真。 處方的價值,如今取決於處方者是否誠信,以及你能否證明看診確實發生過。結構上的解決方法,是讓處方者親自在場。文件上的解決方法,是在每次看診當下做成紀錄。這個月該做的事,是在中央資料庫替你核對之前,先自行核對紀錄。
這裡有人在稽查時被要求出示處方嗎?稽查人員具體查看了什麼:表單、診斷佐證、處方者的執照,還是三者都看?據報導,截至 2026 年 6 月,已有 39 件針對停業或撤照的申訴經過審查,可見這套程序確實在運作,但稽查人員實際查核哪些項目,至今沒有任何公開資訊。對執照持有人來說,一份親身經歷的分享,比任何法規摘要都更有價值。
延伸閱讀:如何在泰國經營大麻藥房而不失去執照;20,000 泰銖與 25,000 泰銖罰款之爭;泰國佛曆 2569 年的兩項部令;泰國大麻事業執照申請;廣告與販售規定。
本文彙整已公開的報導與 DTAM 指引,並非法律意見。我們無法閱讀 DTAM 公告原文,也未直接查閱《皇家公報》條文。在根據本文任何內容採取行動之前,請先向合格的泰國律師或 DTAM 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