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大麻執照持有人的義務:PT 27 與 PT 28 記錄、PT 33 處方核對、執業人員值班與稽查

在泰國持照販售大麻花的業者,只要執照還在,就必須持續履行幾項義務。業者要記錄大麻花的來源(PT 27)和去向(PT 28),並且讓每一筆銷售都對應一張 PT 33 處方箋。營業時間內必須有受過訓練的人員在場,記錄也要隨時備妥,供營業時間內的稽查使用。依照 DTAM 的執法指引,PT 27/PT 28 記錄缺漏或不完整,可能被處以停業 30 天。

這些義務適用於誰

依照《泰國傳統醫藥保護法》佛曆2542年(1999年),大麻花屬於管控草藥。以營業為目的販售或加工大麻花,都必須依該法取得執照。自2026年4月30日起,《管控草藥部級條例(第2號)》佛曆2569年讓大麻花執照的條件變得更嚴格。具體改了什麼,請看論壇主題〈泰國佛曆2569年(2026年)兩項部級條例:2026年4月起大麻萃取物與大麻花執照有哪些改變〉。

以下義務主要適用於販售大麻花的商店、診所和藥局。

三項核心記錄

記錄 記錄的內容 每筆需要填寫的資料
PT 27(ภ.ท.27) 大麻花從哪裡來 足以追溯每個進貨批次來源的資料
PT 28(ภ.ท.28) 大麻花如何使用或售出 每筆銷售或使用的日期、批次和數量
PT 33(ภ.ท.33) 每筆銷售所依據的處方 病人資料、處方數量與用藥期間(不得超過 30 天)

另外還需要兩項輔助記錄。第一項是庫存帳。第二項是批次記錄,用來說明每筆銷售出自哪一個生產批次。

每件事發生時就立即登錄。絕對不要事後補填、倒填日期。依照 DTAM 的執法指引,營業場所內沒有 PT 27/PT 28 記錄,或記錄不完整,都可能被處以停業 30 天。

申報與保存期限。 每個月都要向發照機關申報,期限是當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曼谷地區的發照機關是 DTAM,其他地區則是各府衛生局。DTAM 表示,PT 27/PT 28 申報可以透過線上系統或電子郵件提交。PT 33 處方箋要在調劑地點保存至少 1 年。帳冊和輔助記錄要保存至少 3 年,營業時間內隨時可供稽查。

泰國當地條件。 紙本帳冊到了雨季容易受潮,淹水更可能讓一整架檔案全部泡湯。每週把寫完的頁面拍照或掃描,副本存放在店外的地方。這樣即使正本損壞,你仍然能證明當初記錄了什麼。

核對銷售與處方

用兩道檢查就能讓記錄前後一致。稽查人員也會做同樣的兩道檢查。

  1. 每筆銷售都有處方。 在 PT 28 每一筆銷售記錄上,寫上對應的 PT 33 編號。處方箋按照 PT 28 的順序歸檔。這樣任何一筆銷售的處方,幾秒鐘就能找到。
  2. 庫存要對得上。 以期初庫存為基礎,加上進貨量(PT 27),減去售出或使用量(PT 28)。算出來的數字必須等於架上的實際數量。每週盤點一次庫存。數字不符時,要立刻查出原因。無法解釋的差額,稽查人員可能視為疑似虛報。

每張 PT 33 最多只能開 30 天的用量。調劑前,先核對處方日期、數量和簽名。已簽名但內容空白的處方箋,一律不要收。原因請看〈預先簽名的空白 PT 33 處方箋:2026年6月的查緝行動,對泰國持照大麻店有什麼影響〉。

2025年9月,DTAM 表示正在開發一套系統,要把 PT 27、PT 28 和 PT 33 的資料串接到中央資料庫,但沒有公布啟用日期。在任何電子系統正式上路之前,上面兩道人工核對,就是你證明只憑處方銷售的依據。

誰必須值班、哪些資格算數

DTAM 是泰國傳統暨替代醫學司,隸屬於泰國公共衛生部。依照2026年4月的新規,每一類營業場所都需要一名負責督導的專業人員:

  • 診所:醫師、藥師、牙醫師、泰國傳統醫學醫師、應用泰國傳統醫學醫師或中醫師
  • 藥局:藥師
  • 草藥產品店:泰國傳統醫學醫師、應用泰國傳統醫學醫師或中醫師
  • 民俗療法執業場所:經認證的民俗療法師

此外,至少要有一名員工修畢 DTAM 認證的醫用大麻課程。營業時間內,必須全程有一名受過訓練的員工在場。

證書屬於個人,不屬於店家。這名人員不在時,店家必須暫停營業,直到另一位合格人員到場為止,沒有任何寬限期。所有證書都要備妥認證副本放在櫃檯,這樣稽查人員就不必只看手機裡的照片。

稽查如何進行

稽查人員可能在營業時間內的任何時候上門,記錄必須隨時備妥。官方沒有公布稽查頻率的統計數字。

根據業者的經驗,稽查人員會依下列順序檢查:

  1. 有效的執照,張貼在從入口就看得到的位置
  2. 有合格人員值班,並能出示證書或執照
  3. 專用、有標示、上鎖、不直接放在地上的儲存櫃
  4. PT 27 和 PT 28 記錄,與架上實際盤點數量比對
  5. PT 33 記錄,抽樣與 PT 28 比對
  6. 所有文件上的地址一致

這六項問題,沒有一項能在稽查人員還在店裡時補救。

如果稽查人員發現違規,你會收到書面通知(หนังสือแจ้ง)。通知上會寫明你違反了哪一條規定,以及處分內容,例如暫停或撤銷執照。依照 DTAM 的執法指引,視違規情節輕重,停業期間為 30 到 90 天。依照該法(1999年)第52條,每一道處分令最長可暫停執照 90 天。依照第70條,你可以在接獲通知後 30 天內提出申訴,但申訴審理期間處分仍然有效。暫停、撤銷與申訴的細節,請看論壇的〈泰國執照暫停與撤銷:大麻執照持有人的完整罰則一覽(上篇)〉。

換照等同一次完整稽查,因為主管機關會用當下的標準審查你。2026年4月新規生效前核發的執照,在到期前仍然有效,但換照時必須完全符合新規。換照時程、人力規劃和完整的例行工作行事曆,請看〈在泰國經營大麻藥房、保住執照:2026年4月新規、四項要件與最常導致停照的稽查缺失(上篇)〉。

本週該做的事

  • 依照上面的順序,自己跑一遍六項檢查。 這樣你就知道稽查人員今天上門會發現什麼,而且還來得及改正。
  • 從今天起,在 PT 28 每一筆銷售記錄上寫上 PT 33 編號。 之後要把任何一筆銷售對應到處方,只要幾秒鐘。
  • 盤點庫存,並與 PT 27 和 PT 28 對帳。 現在發現的差額,還來得及說明和更正。
  • 排班表上,每個營業日都排兩名合格人員。 這樣一個人缺勤,你也不必被迫關店或違規營業。
  • 掃描本週的記錄頁面,副本存放在店外。 這樣淹水或漏水也不會讓你的歷史記錄全部消失。

如果你對 PT 27、PT 28 或 PT 33 記錄有疑問,或是曾經接受過稽查,歡迎在本主題下方回覆。

參考資料

  1. 《泰國傳統醫藥保護法》佛曆2542年(1999年),第52條及第70條。
  2. 《管控草藥研究、出口、販售及加工許可部級條例》佛曆2559年(2016年)。《泰國皇家公報》(Royal Gazette),第133卷,第103ก篇,2016年12月9日。
  3. 《管控草藥部級條例(第2號)》佛曆2569年。2026年4月30日生效。
  4. 泰國公共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2025年6月2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