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麻治療潰瘍性結腸炎品質最好的試驗中,患者自覺明顯好轉,每日排便次數從約2.6次降至1次,生活品質也大幅提升。然而在客觀指標上,該試驗顯示C反應蛋白(CRP)與糞便鈣衛蛋白均無顯著變化,與安慰劑相比在內視鏡檢查上也無顯著差異。這樣的結果——患者感覺更好,疾病本身卻沒有被證實出現改變——正是大麻用於自體免疫疾病這個議題的核心,並且直接關係到哪些藥物您絕對不應停用。
本文最重要的一句話: 本文任何內容都不支持減少或停用免疫抑制劑、生物製劑、疾病修飾抗風濕藥物或美沙拉嗪。在自體免疫疾病中,「感覺變好」與「真的變好」是兩種不同的狀態,而感覺不到的發炎仍會造成損害——關節侵蝕、腸道狹窄、手術。症狀改善不等於緩解。本文內容不構成醫療建議。在泰國,大麻花屬於管控草藥,僅能憑 PT 33 處方箋調劑。
1. 作用機制
大麻素受體參與免疫調節。CB2受體主要分布於免疫細胞上,而調節CB2受體活性已被提出作為多種疾病的抗炎策略。具體在腸道中,內源性大麻素系統除了影響免疫訊號傳遞之外,也會影響腸道蠕動、分泌與內臟感覺。
因此這個假說是合理的:如果自體免疫疾病是由不當的免疫活化所驅動,而大麻素受體能調節免疫訊號傳遞,那麼大麻素或許能減緩疾病進程,而不只是掩蓋症狀。
這個假說是可以檢驗的,而且已經被檢驗過了。
2. 潰瘍性結腸炎:將兩個問題區分開來的試驗
Naftali 等人,PLOS ONE,2021年。 32名輕度至中度潰瘍性結腸炎患者,平均年齡30歲,隨機分配使用富含THC的大麻菸(0.5 g,含80 mg THC)或安慰劑,為期八週。
有改善的項目:
| 結果指標 | 大麻組 | 安慰劑組 |
|---|---|---|
| Lichtiger 疾病活動指數 | 10.9 → 5 (p < 0.001) | 11 → 8 (p = 0.37) |
| 生活品質評分 | 77 → 98 (p = 0.001) | 無顯著變化 |
| 每日排便次數 | 2.6 → 1 | — |
沒有改善的項目:
- Mayo 內視鏡評分在大麻組內有所改善(2.13 → 1.25,p = 0.015),但組間差異未達統計顯著(p = 0.374)。
- 兩組的血球計數、C反應蛋白或糞便鈣衛蛋白均無顯著變化。
不良事件皆屬輕微——頭暈35%、意識混亂29%——且無人因此退出試驗。
作者自己的結論正是應該記住的那句話:大麻帶來了臨床緩解並改善了生活品質,但這些效果並未伴隨客觀發炎指標的顯著抗炎改善。
該試驗產品是以吸菸方式使用。請勿仿效此途徑。吸菸本身會對肺部造成傷害,對於長期搭配治療使用而言這一點很重要,而且這並非建議的使用途徑(參見主題1311《給藥途徑》)。
腸胃科醫師會使用糞便鈣衛蛋白與CRP來判斷腸道是否確實處於發炎狀態。這兩項指標都沒有顯著變化。
克隆氏症試驗也得到相同結果。Naftali 等人,Journal of Crohn’s and Colitis,2021年,將56名克隆氏症患者隨機分配使用口服富含CBD的大麻油(160 mg/ml CBD、40 mg/ml THC)或安慰劑,為期八週。大麻組的疾病活動度(CDAI)與生活品質均顯著改善。然而,內視鏡評分、CRP與鈣衛蛋白皆無顯著變化。作者的結論是:大麻用於克隆氏症應僅限於臨床試驗之中。同一研究團隊較早的一項先導研究曾讓21名患者吸食大麻(Clinical Gastroenterology and Hepatology,2013年),報告的臨床反應優於安慰劑,但在緩解率上並無顯著差異。該試驗規模太小,證據份量有限。
3. 為什麼這個區別並非學術上的咬文嚼字
在潰瘍性結腸炎與克隆氏症中,症狀與發炎可能朝兩個方向彼此脫鉤。 患者可能自覺良好,腸道卻處於發炎狀態;而沒有人察覺的持續發炎,仍會導致真正重要的後果——狹窄、瘻管、手術,以及結腸炎患者長期癌症風險的上升。
這正是現代發炎性腸道疾病(IBD)治療以內視鏡評估的黏膜癒合為目標,而不僅是控制症狀的原因。一種只改善症狀卻不影響發炎的治療,無法取代能控制發炎的治療;它頂多是可以疊加使用的輔助,而且帶有特定的危險——它可能掩蓋原本會促使醫師加強真正治療的訊號。
多數關於患者獲益的報告來自問卷調查與小型回溯性研究。在多倫多與索爾福德進行的患者問卷調查(Lal 等人,European Journal of Gastroenterology & Hepatology,2011年)發現,IBD患者使用大麻的情形很普遍,主要用於腹痛、腹瀉與食慾不振。一項針對30名克隆氏症患者的回溯性研究(Naftali 等人,Israel Medical Association Journal,2011年)報告疾病活動度評分降低,也報告對其他藥物的需求減少。2013年的先導研究則報告有三名患者擺脫了類固醇依賴。對於藥物減量的結果,請務必審慎看待。這些減量既無對照組、也未經盲法設計。而且它們出自一種在對照試驗中客觀指標並未改善的疾病——這恰恰是患者可能自覺良好、疾病卻持續進展的情況。
同一個加拿大研究群也發現了一個警訊。Storr 等人,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s,2014年在卡加利調查了313名IBD患者。大麻能緩解疼痛與腹瀉,但在克隆氏症患者中,為了IBD症狀使用大麻超過六個月,與較高的手術風險相關(勝算比約為5)。這是一種相關性,而非因果證明。病情較嚴重的患者可能本來就使用較多大麻。但這正是「症狀緩解掩蓋了持續進展的疾病」時您會預期看到的模式,也是持續監測各項指標最有力的理由。
4. 類風濕性關節炎
Blake 等人,Rheumatology,2006年——就我們截至2026年所能查到的資料,這是唯一一項專門針對類風濕性關節炎、已發表的大麻類藥物隨機對照試驗,也幾乎是此領域所有說法的來源。
設計。 58名患者(31名使用活性藥物、27名使用安慰劑),為期五週,於晚間使用 nabiximols 口腔黏膜給藥噴劑,最後一週平均每日噴5.4次。
結果。 活動時疼痛、休息時疼痛、睡眠品質、DAS28疾病活動度評分,以及簡式 McGill 疼痛問卷中的疼痛項目均有統計上的顯著改善。晨僵則無顯著效果,不過基線分數本來就偏低。
安全性。 絕大多數不良反應為輕度或中度,沒有因不良反應而退出的案例,活性藥物組也沒有嚴重不良反應。
作者將這些結果描述為具有臨床意義的效益,並呼籲進行更詳細的研究。
在看待這項結果時,有兩點需要一併考量。58名患者、為期五週,屬於初步試驗,作者自己在標題中也這麼說。而在此後的二十年間,那項「更詳細的研究」基本上並未出現——這本身就是一項資訊。一項有前景的小型試驗之後無人跟進,在這個領域是常見的模式,而原因通常不是後續研究沒有必要。
DAS28的改善值得注意,因為DAS28除了患者自評項目之外,還包含壓痛與腫脹關節數,因此並非純粹主觀的指標。但它也不是評估關節損害的影像學指標。
該試驗使用的是 nabiximols(Sativex)。我們在泰國市場上找不到這項產品,因此泰國讀者不應假設能取得試驗所用的產品。此外,標準化醫藥噴劑的試驗結果也無法套用到其他大麻產品上。
關於退化性關節炎的補充說明。 多數搜尋「大麻治療關節炎」的人,指的是退化性關節炎或一般關節疼痛。那是另一種疾病:關節磨損與退化,而非免疫系統對關節的攻擊。上述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資料並不適用於它。我們能找到品質最好的CBD安慰劑對照試驗是 Vela 等人,Pain,2022年。該試驗讓手部退化性關節炎或乾癬性關節炎患者每日服用20–30 mg合成CBD,為期12週,結果發現與安慰劑相比,對疼痛並無顯著效果。
5. 實驗室證據
常被引用的實驗室研究有兩條路線。Malfait 等人,PNAS,2000年在膠原蛋白誘發關節炎(一種類風濕性關節炎模型)的小鼠出現症狀後給予CBD。無論以注射或口服方式給予,CBD都阻止了關節炎的進展並減少了關節損害。其效果呈鐘形劑量曲線。另一方面,研究發現THC的主要代謝物 THC-11-oic acid 具有抗炎活性且不具精神活性。其合成類似物 ajulemic acid 則減輕了佐劑誘發關節炎大鼠的關節損傷(Zurier 等人,Arthritis & Rheumatism,1998年)。
這些發現與人體臨床結果資料處於不同的證據層級,而人體的後續研究正說明了為何這一點很重要。ajulemic acid 後來以 lenabasum 之名被開發為藥物,但在全身性硬化症(2020年)與皮肌炎(2021年)的第三期試驗中未能達到主要療效指標。有時也有人建議使用外用製劑。我們的文章**〈大麻用於皮膚〉**說明了外用製劑中的大麻素能夠與不能夠達到哪些效果。
6. 綜合結論
發炎性腸道疾病: 有良好證據顯示,在潰瘍性結腸炎與克隆氏症中,八週內症狀與生活品質均有改善。但沒有證據顯示對客觀指標具有抗炎效果。觀察性資料顯示,克隆氏症患者較長期使用與較多手術相關,這與「掩蓋活動性疾病」此一已有記載的風險相符。
類風濕性關節炎: 僅有一項2006年的小型、結果正面、為期五週的試驗,之後幾乎沒有後續研究。退化性關節炎: 我們所能找到的CBD安慰劑對照證據為陰性結果。
兩者皆然: 它是一種應與負責管理該疾病的專科醫師討論的輔助療法,以症狀來評估效果,並與控制疾病的治療並用——絕不能取而代之。
合理的臨床立場是腸胃科或風濕科醫師都會認同的:如果患者想嘗試用它來控制症狀,答案不是拒絕,而是**「可以,作為併用,而且我們會持續監測各項指標」**——因為這些指標如今是唯一能讓你們雙方知道疾病是否仍在受到治療的依據。
7. 在泰國(截至2026年10月)
依據2025年6月26日發布的泰國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大麻花屬於管控草藥。大麻花僅能憑經授權醫事人員開立的 PT 33 處方箋調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0天用量。每張處方僅能使用一次(不得續領),且大麻花必須來自取得GACP認證的栽培場所。不得在網路上販售或廣告大麻花,亦不允許娛樂用途。2026年,兩項佛曆2569年的部令收緊了許可規定,但並未更改PT 33處方規則。《大麻管制法》目前仍是草案:內閣已於2026年9月22日通過,並送交眾議院審議。後續變動請參見 bai209、bai247 及主題1330。生物製劑與免疫抑制劑本身也有其感染風險特性,這也是專科醫師必須知道您額外使用了任何東西的另一個原因。
如果您患有IBD或類風濕性關節炎,並曾在治療之外併用大麻素:在此期間,您的專科醫師是否持續監測鈣衛蛋白、CRP或關節影像?試驗顯示症狀與發炎可能各自獨立變化,而是否有人持續監測後者,才是真正決定這樣做是否安全的關鍵問題。
本文為 Asiannabis 社群醫用大麻教育系列的一部分。內容僅為一般資訊,不構成醫療建議。除非在專科醫師的指示下,切勿減少或停用免疫抑制劑、生物製劑或疾病修飾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