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曼谷有人開設第一家大麻藥房之前,泰國菜裡就已經有大麻葉了;而大麻入菜的法律地位,與大麻花的法律地位也截然不同。這兩項事實,常在把「泰國的大麻」當成單一議題的報導中被忽略。
本文介紹這項飲食傳統、廚房裡葉與花之間的關鍵區別,以及法律實際上允許商業餐飲業者做什麼。本文假設你已讀過主題 1316(食用製品與脫羧),不再重複該文中的劑量與安全內容。因為正如你將看到的,那些內容大多不適用於傳統用法。
葉與花在法律上和化學上都是不同的食材
從這裡開始,因為其他一切都以此為基礎。
大麻葉是一種蔬菜。 新鮮葉片中的大麻素絕大多數以酸形式存在,也就是 THCA 而非 THC。THCA 不具致醉性。要轉化它需要脫羧:持續加熱,一般描述為約 110–120°C 並維持一段時間;關鍵在於熱必須真正傳到該化合物上。
這正是一件讓遊客困惑之事的藥理學解釋:泰國廚師數代以來一直在食物中使用大麻葉,卻沒有讓食客陷入醉態。這是兩個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 用量很少。 扇葉與糖葉所含的大麻素遠低於花。常見的報告數值約為 1% 或更低,但因植株而異。因此,以香草用量加入的葉片,本身所含就很少。
- 約 100°C 的水基烹調方式,活化和萃取的量都很少。 把一片葉子丟進小火慢煮的湯鍋裡二十分鐘,並不能有效脫羧:水在 100°C 沸騰,並把食物維持在這個溫度。THC 也不溶於水,因此即使有部分轉化,在沒有油脂的情況下,轉移進湯中的機會也很有限。
含量低,加上活化與萃取效率差的烹調方式,正是讓大麻葉能當作香草使用的原因。
大麻花在各方面都是相反的情況。 它的大麻素含量高得多,而針對它的標準烹調方式(在持續加熱下浸漬入油或奶油)正是專門設計來脫羧並萃取進油脂中的。那是一種藥物製備,應當以藥物製備看待。
即使 THC 被吞下,其作用方式也與吸食大麻截然不同。口服生物利用度約為 4–12%(在經典的餅乾研究中平均約為 6%,某些油劑配方則較高)。效果通常在進食後 30–90 分鐘開始出現(Grotenhermen,Clinical Pharmacokinetics,2003)。正是這段延遲讓人們吃過量食用製品:他們等得不耐煩,就再多吃一些。
傳統用法
大麻葉在泰式料理中作為一種芳香香草出現,在概念上與打拋葉、檸檬葉或南薑屬於同一類,也常被描述為具有嫩肉作用。我們找不到測試過嫩肉說法的來源。大麻葉最常與北部和東北部相關,尤其是湯麵,而船麵常被描述為經典例子。
傳統烹飪中對它的功能性說法,關乎的是風味層次與鮮味,而非效果。大麻葉是否貢獻可測量的鮮味化合物,我們找不到相關研究佐證,因此不打算如此斷言。無可爭議的是,這項傳統把它當作調味料使用。
依一般描述的烹飪做法:
- 新鮮嫩葉,撕碎或切碎,在烹調接近尾聲時加入,與任何軟質香草的用法相同
- 每道菜一到兩片葉子是官方建議,比一些流傳的民間數字還少。衛生廳(衛生部)於 2022 年建議餐飲業者:湯品、咖哩、熱炒和飲品每道使用 1 片新鮮葉片,油炸料理使用 1–2 片新鮮葉片。該廳也建議消費者每天食用的大麻葉料理或飲品不超過 2 份。這是香草的用量,而非主要食材的用量。
- 有時油炸後作為裝飾,或汆燙後用於沙拉
- 在湯品中,加入正在慢煮的高湯裡
其風味被描述為青草味且略帶苦味,比起任何芳香類香草,更接近帶苦味的葉菜。它的味道不強烈,也不是一道菜的重點。
法律實際上允許什麼
這是大多數資料來源出錯的部分,通常是把食品規定和花的規定混為一談。
在泰國食品法規框架下,即依《食品法》發布的衛生部公告:
允許作為食品原料:
- 大麻的各部位,花序與種子除外
- 工業大麻的各部位,花序除外
- 工業大麻籽、火麻仁油、工業大麻籽蛋白
- CBD 萃取物
前提是必須來自國內種植的植株。
禁止:
- 任何食品中使用大麻和工業大麻的花序。 這是一項絕對的禁止令,也是最重要的一項。
- 任何食品中使用大麻籽與大麻籽油。請注意這與工業大麻的不對稱:工業大麻的種子是允許的
- 在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幼兒副食品及能量飲料中使用大麻或工業大麻
包裝食品的限量。 產品標準為衛生部(MOPH)公告第 427 號佛曆2564年(2021年)《含大麻或工業大麻部位之食品》,並經公告第 438 號佛曆2565年(2022年)修訂。根據 2022 年規定生效時的報導,包裝食品每包 THC 不得超過 1.6 mg、CBD 不得超過 1.41 mg。調味料則改採百分比限量:以重量計 THC 不得超過 0.0032%、CBD 不得超過 0.0028%。THC 與 CBD 含量必須標示於標籤上。
餐廳與警語。 兩項 2022 年的法規適用於餐飲店:
- 衛生廳關於在餐飲場所使用大麻葉的公告(第 2 號,佛曆2565年)。該公告訂定了上文引述的葉片使用建議。
- 衛生部關於餐飲店販售之熟食/即食食品的公告(第 2 號,佛曆2565年),於 2022 年 8 月下旬刊登於《皇家公報》。
兩者共同要求餐飲店:
- 標示其使用大麻或工業大麻
- 列出含有大麻或工業大麻的菜餚
- 張貼安全建議:未滿 20 歲者、孕婦與哺乳婦女,以及任何過敏者不應食用這些菜餚;若出現症狀應停止食用;若感到睏倦,請勿駕駛或操作機械
因此,法律架構很清楚,而且與化學原理一致: 湯裡的大麻葉是允許的食品原料。布朗尼裡的大麻花根本不是食品,而是一種管控草藥的製劑。
而 2025 年的變革讓這件事變得更嚴格,而非更寬鬆。 泰國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於 2025 年 6 月 26 日發布。依該公告,ช่อดอกกัญชา,即大麻花,屬於管控草藥:
- 僅能憑授權執業人員開立的 ภ.ท. 33(PT 33)表格處方調劑。
- 每張處方涵蓋期間不超過 30 天,且僅能使用一次(不可續領)。
- 販售或出口的大麻花必須來自取得 GACP 認證的種植場所。
販售大麻花需要取得許可。2026 年,兩項佛曆2569年的部級條例進一步收緊了該許可制度:一項針對大麻/工業大麻萃取物(2026 年 4 月 26 日生效),另一項為《管控草藥部級條例(第2號)》佛曆2569年(2026 年 4 月 30 日生效)。後者的細節請見 bai209。兩者均未變更 PT 33 處方規定。
餐廳不得合法地將受管控的大麻花加入菜餚中。葉片是另一個問題,有另一個且較為寬鬆的答案。
廣告。 佛曆2568年公告禁止為受管控的大麻花做廣告,也禁止網路販售。食品廣告現在也受泰國 FDA 於 2026 年 7 月發布的《食品廣告標準公告》佛曆2569年規範,其中包含針對含大麻或工業大麻食品的具體標準。這適用於宣傳大麻葉料理的餐廳,bai248 有詳細說明。關於更廣泛的廣告與銷售規定,請參閱主題 1293(廣告與銷售規定)。界線究竟落在哪裡,應該請教律師,而不是根據論壇文章自行推論。
給家庭廚師的實用建議
本節適用於泰國。在禁止大麻的國家,持有大麻葉同樣違法。
將葉片當作香草使用:
- 使用新鮮嫩葉。老葉較硬且較苦。
- 與任何軟質香草一樣,晚點再加入。長時間沸煮會讓葉片變灰且口感不佳。
- 每道菜一片葉子(油炸料理一到兩片)是官方建議。沒有任何烹飪上的理由需要超過這個量,超過了味道反而會更差。
- 要清洗乾淨。它們原本長在戶外的植株上。
- 告知所有你招待的人,這道菜含有大麻葉。
- 請注意「沒有效果」這條規則的一個例外:油脂。 如果你的菜是長時間慢燉的濃郁椰奶咖哩,條件就會稍微往萃取的方向移動。以香草用量的葉片來說,這不會產生強烈效果,但「沒有效果」是針對少量葉片在水中沸煮的描述,而不是自然法則。
大麻花不是廚房食材。 在泰國,大麻花屬於管控草藥,僅能憑 PT 33 處方供醫療用途取得,且花序不得用於食品。關於口服大麻產品的作用方式(脫羧、延遲起效、劑量),請參閱主題 1316(食用製品與脫羧)。在禁止大麻的國家,包括越南及其他東南亞國家,製作大麻花食用製品是違法的。
給經營餐飲業者
依序有六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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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葉,不用花。 花序禁止用於食品,沒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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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來源。 食品法規框架要求使用國內種植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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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2022 年的規定,供應含大麻食品的餐飲店須張貼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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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用於兒童食品,也不得用於能量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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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大麻籽或大麻籽油:工業大麻籽的許可並不延伸至大麻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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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計菜單前,先查閱現行條文。 泰國的大麻法規框架已多次變動,而每一次變動都讓規定更加嚴格:
- 管控草藥公告(2025 年 6 月)
- 兩項部級條例(2026 年 4 月)
- 新的食品廣告標準(2026 年 7 月)
《大麻管制法》目前仍只是草案:內閣於 2026 年 9 月 22 日核准並送交眾議院。本文撰寫時正確的規定,在你閱讀時未必仍然正確。這是需要請教泰國律師的事,而不是論壇能回答的。
我們無法查證的部分
- 上述 THC/CBD 每包限量來自 2022 年修訂案的新聞報導。我們並未對照《皇家公報》中公告第 427 號與第 438 號的條文加以核對。我們也無法確認 2025 年以後是否有任何規定變更了這些限量。
- 我們無法確認供應大麻葉料理的餐廳,除了一般餐飲業許可及 2022 年餐飲店規定之外,是否還需要特定登記。
- 我們找不到任何關於大麻素從葉片轉移至泰式湯品的分析研究;而這類研究才能以定量方式,而非僅從機制上,解答「它真的沒有作用嗎」這個問題。
如果有會員持有載明限量的《皇家公報》第 427 號/第 438 號條文,請發文分享。
資料來源:
- Tilleke & Gibbins,〈Cannabis and Hemp Business Guide — Thailand〉,2025 年版:食品中允許與禁止使用的植株部位;衛生部公告第 424 號。
- 衛生部(MOPH)公告第 427 號佛曆2564年,經第 438 號佛曆2565年修訂:限量依 NutraIngredients 2022 年 11 月 7 日之報導。
- 衛生廳關於在餐飲場所使用大麻葉的公告(第 2 號)佛曆2565年:葉片使用建議依 PPTV、MGR Online 及 Thairath 2022 年 6 月之報導。
- 衛生部關於餐飲店即食食品的公告(第 2 號)佛曆2565年:依 The Standard 2022 年 8 月之報導。
- 泰國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
- JusLaws,《管控草藥部級條例(第2號)》佛曆2569年。
- 泰國 FDA,《食品廣告標準公告》佛曆2569年。
- Grotenhermen F.,〈Pharmacokinetics and pharmacodynamics of cannabinoids〉,Clinical Pharmacokinetics 42:327–36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