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草藥與第五類麻醉品:泰國 THC 0.2% 與 1.0% 兩條界線,以及樣品如何檢測

在泰國,大麻花依傳統醫藥法列為「管控草藥」。THC 超過 0.2% 的大麻與工業大麻萃取物,則依麻醉品法列為「第五類麻醉品」。這兩類各有各的執照,誰能申請執照的規定和罰則也不一樣。如果你從事種植、加工、開立處方或銷售,檢測報告上的 THC 數值會告訴你,你的產品歸哪一部法律管。

兩個類別,分屬兩部不同的法律

泰國法律依產品的種類和 THC 含量來分類大麻產品。THC(四氫大麻酚)是大麻中主要的致醉成分。

管控草藥(สมุนไพรควบคุม) 第五類麻醉品(ยาเสพติดให้โทษประเภท 5)
涵蓋範圍 大麻花(ช่อดอกกัญชา) THC 超過 0.2% 的大麻與工業大麻萃取物
母法 《泰國傳統醫藥知識保護與促進法》佛曆2542年(1999年) 《麻醉品法典》佛曆2564年(2021年)
目前主要規定 泰國公共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2025年6月26日生效;《管控草藥部級條例(第2號)》佛曆2569年,2026年4月30日生效 《大麻或工業大麻萃取物部級條例》佛曆2569年,2026年4月26日生效
誰可以持有執照 大麻花執照的申請條件已在2026年4月收緊 僅限依《外國人經商法》佛曆2542年不屬於「外國人」的泰國法人、政府機關,以及泰國紅十字會
供應給病患 必須有 PT 33(ภ.ท.33)處方,每次最多 30 天份量 僅限萃取物條例允許的用途
廣告與網路銷售 大麻花禁止廣告與網路銷售 依麻醉品法規定。宣傳或銷售任何萃取物之前,請先詢問核發執照的機關

泰國佛曆年份換算成西元年份,減去 543 即可。佛曆2569年就是2026年。

你可以這樣做: 把你經手的每一項大麻產品都列出來,分別歸到上表的其中一欄。這樣就能知道每項產品適用哪部法律、需要哪一種執照。

舊的1979年《麻醉品法》現在的定位

數十年來,大麻都依《麻醉品法》佛曆2522年(1979年)列為第五類麻醉品。後來《麻醉品法典》佛曆2564年(2021年)取代了這部法律,但沿用了編號一到五類的分類制度。

2022年,大麻植株從第五類清單中移除,但 THC 超過 0.2% 的萃取物仍留在清單上。大麻花之後被改列為管控草藥。完整的沿革請見泰國大麻法規 2022–2026。

許多舊文章和種子商品頁面仍在引用1979年的法律。如果某篇貼文寫著「大麻屬於第五類」,請先查看發文日期,再決定要不要相信。

萃取物的 0.2% 界線

萃取物是指從植株中提取大麻素製成的產品,例如大麻油。如果 THC 超過萃取物重量的 0.2%,該產品就屬於第五類麻醉品。要生產、進口、出口、販售或持有這類產品,都必須取得《麻醉品法典》規定的執照。

個人無法申請這種執照。因此,自己在家製作高 THC 大麻油的種植者,可能就是在無照處理第五類麻醉品。目前公開資料還沒有確認,大麻松香(rosin)、大麻樹脂(hash)或自製大麻油在這項條例下是否算「萃取物」。

THC 在 0.2% 以下(含)的萃取物,例如許多工業大麻 CBD 油,有可能不屬於第五類。但這項豁免附有條件,進口或販售前請先確認。其他產品規範也可能適用,例如食品、化妝品或草藥產品的相關規定。

你可以這樣做: 在製作、存放或販售任何濃縮產品之前,先以書面詢問核發執照的機關,該產品是否算「萃取物」。對方的回覆會告訴你,是否需要申請第五類執照。

1.0% 是工業大麻的界線,不是麻醉品的界線

你也會看到「乾燥植株 THC 1.0%」這個數字。這個數字屬於工業大麻(กัญชง)的定義,來自泰國早期的工業大麻法規,當時工業大麻仍屬第五類麻醉品。該規定要求乾燥葉片與花朵的 THC 不得超過乾重的 1.0%。這個數字用來判斷植株算工業大麻還是高 THC 大麻,並不是用來判斷植株是否為麻醉品。

自2022年起,植株各部位已不在第五類清單上。高 THC 的大麻花改由管控草藥規定來管理。工業大麻與高 THC 大麻一文詳細說明了工業大麻的界線。

簡單來說,0.2% 適用於萃取物,決定是不是麻醉品。1.0% 則來自工業大麻的定義,適用於乾燥植株材料,用來區分工業大麻與大麻。

樣品如何檢測

實驗室會以樣品重量的百分比(% w/w)來測量 THC。大多數實驗室使用液相層析法(HPLC),這種方法會分別測出 THC 和 THCA。THCA 是新鮮植株自然產生的酸性形式,加熱後會轉變為 THC。

許多實驗室也會列出「總 THC」,計算方式是 THC + 0.877 × THCA。對未經加熱的生萃取物來說,這個數字特別重要,因為它們的 THC 可能很低,THCA 卻很高。根據已公開的法規摘要,規定寫的是「THC 重量」,並要求每個生產批次都要做 THC 檢測。但摘要沒有說明指的是單純 THC 還是總 THC,也沒有指定檢測方法。請向核發執照的機關確認他們接受哪一個數值和哪一種方法。

乾燥植株的檢測結果以乾重為準,所以實驗室會扣除水分。泰國雨季時,大麻花可能從空氣中吸收水分。請詢問實驗室,報告是以乾重計算,還是以「收樣時狀態」計算。

每個檢測結果都有測量不確定度,例如 0.19% ± 0.03%。剛好低於 0.2% 的結果,重新檢測時可能會超過 0.2%。請選擇通過 ISO/IEC 17025(檢測實驗室的國際標準)認證的實驗室,並詢問核發執照的機關接受哪些實驗室。報告本身怎麼看,請參考如何閱讀大麻檢測報告(COA)。

你可以這樣做: 每個萃取物批次都要保存一份檢測報告,上面要有 THC、THCA、總 THC 以及不確定度。如果範圍的上限達到 0.2%,在主管機關確認之前,請把該批次當作第五類麻醉品處理。

為什麼這條界線很重要

依1999年《泰國傳統醫藥知識保護與促進法》第78條,罰則最高為 1 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 20,000 泰銖罰金。這條罰則適用於未經許可販售、出口、加工或研究管控草藥,不適用於萃取物。第五類相關的違法行為則依《麻醉品法典》處理,罰則另外規定。

依舊規定核發的萃取物執照,有效期限只到2026年12月31日。《大麻管制法》草案目前還不是正式法律。內閣已於2026年9月22日通過草案,並送交眾議院審議。2026年4月的兩項條例,包括大麻花執照的四項條件,說明請見泰國佛曆2569年兩項部級條例。

本週就能做的事

  1. 把每項產品標示為大麻花、植株材料或萃取物。這樣就能知道適用管控草藥規定還是麻醉品法。
  2. 每個萃取物批次都要取得檢測報告,報告要列出 THC、THCA、總 THC 和不確定度。這能讓你知道該批次落在 0.2% 的哪一邊。
  3. 詢問實驗室,他們的檢測方法是否符合核發執照機關的要求。格式不對的檢測結果,在查核時可能不被接受。
  4. 如果你的公司有外國股東,又經手萃取物,請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委託泰國律師,依《外國人經商法》檢查你的股東名冊。結果會告訴你,你能不能保住執照。
  5. 銷售大麻花時,確認每一筆銷售都有對應的 PT 33 處方。這是稽查人員最先檢查的項目。

本文僅為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請以《皇家公報》(Royal Gazette,泰國公布法律的官方刊物)上的泰文原文為準。

如果你的 THC 檢測結果曾被質疑,或你曾向主管機關詢問某項產品是否算萃取物,歡迎在本主題下方分享他們給你的答覆。也歡迎直接提問。

參考資料

  • 《泰國傳統醫藥知識保護與促進法》佛曆2542年(1999年)
  • 《麻醉品法典》佛曆2564年(2021年)
  • 泰國公共衛生部《管控草藥(大麻)公告》佛曆2568年(2025年)
  • 《大麻或工業大麻萃取物(第五類麻醉品)部級條例》佛曆2569年(2026年)
  • 《管控草藥部級條例(第2號)》佛曆2569年(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