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卡痛系列文章中最難誠實下筆的一篇,因為證據同時指向兩個方向,而幾乎每個撰寫卡痛相關內容的人都只挑一個方向,然後就此打住。
一方說卡痛會致人於死。另一方說每一起通報的死亡案例都涉及其他藥物。這兩種說法都有同一份資料集支持。 本文將逐一說明這份資料集實際顯示了什麼、無法顯示什麼,以及哪些風險已確立到足以據以採取行動。
本文不提供任何劑量建議,文中任何內容也不應被解讀為鼓勵使用卡痛。卡痛在東南亞各國的法律地位不盡相同。泰國依據《卡痛法》(佛曆 2565 年)加以規範,但在馬來西亞仍受《1952 年毒物法》管制,在緬甸則依《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禁止。詳情請參閱卡痛法規文章。本文不鼓勵在任何禁止卡痛的地方使用卡痛。
病例報告文獻實際包含的內容
目前最嚴謹的分析是 2025 年刊登於 Frontiers in Pharmacology 的一篇綜述,評估了所有將急性不良反應歸因於卡痛的已發表病例報告。這些數字值得精確陳述:
- 共 95 例,取自 59 篇已發表論文
- 55 例經毒物學檢驗確認含帽柱木鹼——35 例死亡,20 例存活
- 40 例完全沒有毒物學確認,儘管作者將相關效應歸因於卡痛
最後一點很重要。已發表的「卡痛病例」中,近半數僅依據患者或家屬提供的病史,並無分析檢驗確認卡痛確實涉入其中。
在死亡案例中,35 例中有 32 例(91%)涉及其他物質。 存活者中則僅 20 例中有 7 例(35%)。此差異在統計上相當穩健(p = 0.0002)。死亡組中最常見的併用物質為苯二氮平類藥物、SSRI 及鴉片類藥物。
在 35 例死亡中,6 例歸因於單純帽柱木鹼中毒,15 例歸因於混合藥物中毒。其餘 14 例的分類則相當分散:
- 3 例為自然死亡(死因不明)
- 2 例為可能的卡痛或藥物中毒,未能確定
- 2 例為藥物中毒,卡痛可能為促成因素
- 2 例為藥物中毒,卡痛非促成因素
- 1 例為卡痛中毒,可能伴隨藥物–藥物相互作用
- 4 例為其他特定死因:吸入、心跳停止、氣喘發作及嚴重冠狀動脈粥狀硬化
肺部表現(水腫、充血、肋膜積液)見於 74.3% 的死亡案例。
存活者中,最主要的表現為癲癇發作:該綜述表格中為 20 例中的 12 例(其內文則為 11 例)。6 例癲癇發作個案未有其他物質的毒物學證據。然而,大部分癲癇發作資料來自單一病例系列,而該系列並未列出其檢測了哪些化合物。檢測也未涵蓋抗組織胺,但有兩名篩檢陰性的患者自述曾將卡痛與苯海拉明併用。
作者的結論,照其原文引述:「現有文獻不足以支持單獨使用卡痛會增加嚴重急性不良健康影響風險的說法」,以及「大多數不良反應伴隨多重用藥發生,而非僅由卡痛引起」。
該如何解讀。 這並不是一張健康證明。它表示,在大多數有人死亡的案例中,已發表的病例系列無法將卡痛的作用與同時存在的其他藥物作用區分開來。這是證據的侷限,而非安全性的發現。6 例歸因於單純帽柱木鹼的死亡並不是零。而存活患者中的癲癇發作(其中部分未檢出其他物質),考量到上述篩檢缺口,是值得進一步研究的訊號。
肝損傷:證據最充分的風險
這是「卡痛確實造成、且可歸因於卡痛之傷害」論點最有力的部分,卻長期遭到忽視、少有討論。
NIH 的 LiverTox 資料庫給予卡痛可能性評分 B,意即為臨床上明顯肝損傷的很可能原因。這是實質性的分類,而非理論上的擔憂。
臨床表現:
- 型態: 通常為膽汁鬱積型或混合型,且可能相當嚴重——已有血清膽紅素升高至 20 mg/dL 以上的紀錄
- 潛伏期: 通常在開始規律使用粉末或錠劑後 1 至 8 週發病。美國藥物性肝損傷網絡的一項病例系列報告中位數約為 22 天(範圍 15–49)。
- 劑量: 尚未確立閾值。已報告病例從每週單次劑量到一週 60 錠不等
- 結果: 患者「停用後通常會康復」。膽汁鬱積可能持續較久。曾嘗試使用皮質類固醇及 N-乙醯半胱胺酸,但未證實有益
實務意涵:規律使用卡痛者若出現黃疸、尿色深、大便顏色變淺或不明原因搔癢,這不是可以靜待過去的巧合。 這是應該停用並就醫的理由,也應告知醫師自己有使用卡痛。患者常常略而不提,因為他們把卡痛當成草本植物,而非藥物。
依賴與戒斷
這一點如今已無太大爭議。
Current Addiction Reports 關於 7-OH 的綜述與 StatPearls 的臨床綜述皆記錄了類鴉片戒斷、耐受性及卡痛使用障礙,並有住院病例報告。其戒斷症候群類似鴉片類戒斷,考量到卡痛化學文章中所述的受體藥理學,這並不令人意外。
有一項值得了解的治療意涵。多個病例系列支持以丁基原啡因為基礎的治療處理卡痛戒斷。依此推論,它可能也有助於 7-OH 使用障礙,包括長效釋放劑型。如果有人試圖停用卻發現自己做不到,這是一種可治療的疾病,且有既定的治療方式。這不是道德上的失敗,也不是應該獨自處理的事。
藥物相互作用——具體有哪些
卡痛的相互作用概況並非籠統的空泛說法。已有多種機制獲得記錄,且每一種都有具體後果。
CYP2D6 與 CYP3A4 抑制。 這是記錄最廣泛的機制。在實驗室研究中,帽柱木鹼會抑制 CYP2D6 與 CYP3A(包括 CYP3A4)。這些酵素負責清除很大比例的處方藥。2023 年刊登於 Drug Metabolism and Disposition 的一篇綜述結論指出,卡痛可透過這些酵素引發藥物動力學相互作用,因此與其併用的藥物可能達到高於預期的濃度。模型預測 CYP3A 受質的風險高於 CYP2D6 受質,而臨床相互作用研究仍然有限。
UGT 抑制。 帽柱木鹼會抑制 UDP-葡萄糖醛酸基轉移酶。因此,經 UGT 清除的藥物可能累積至超過治療範圍的濃度。臨床文獻舉出丁基原啡因與愷他命為例。這是個尷尬的事實,因為丁基原啡因同時也是卡痛戒斷的治療藥物。這是應由知悉其卡痛使用情況的臨床醫師負責開立處方的理由,而不是迴避治療的理由。
中樞神經抑制劑疊加。 死亡案例的模式一點也不隱晦。苯二氮平類藥物、鴉片類藥物與 SSRI 是反覆出現的三類藥物。無論卡痛本身的獨立風險為何,卡痛與其中任何一類併用的風險都明顯更高。
酒精與混合飲品。 酒精又為其中加入另一種抑制劑。在泰國南部,近來將卡痛與其他物質混合調製的飲品(「4x100」)已被發現與傷害相關。
改變了的風險:濃縮 7-OH 產品
以上所述皆與葉片及葉片製品有關。近來市場上出現了一種不同的產品,它與葉片並非同一回事。
如卡痛化學文章所述,新鮮葉片含有極少或不含 7-羥基帽柱木鹼(7-OH)。添加分離 7-OH 的強化產品,所提供的濃度是植物本身無法產生的。
鑑識與法規概況:
- 法醫科學研究與教育中心報告指出,在 2024 年底,7-OH「已成為以『卡痛』或『7OHM』名義行銷販售之藥物產品中的主要成分」
- 2026 年 Current Addiction Reports 綜述所引用的一項研究,發現標示不實為卡痛的產品中 7-OH 含量偏高
- 2025 年,FDA 對行銷濃縮 7-OH 產品的七家公司發出警告信。HHS/FDA 於 2025 年 7 月 29 日正式建議將其列為附表一管制。
- 截至 2026 年 10 月的美國現況: DEA 尚未針對 7-OH 本身發布臨時列管命令。2026 年 7 月發布的意向通知之後並未接著發布命令。2026 年 10 月 9 日,美國司法部宣布 DEA 將依 HHS 更新後的濃度與比例閾值發布新通知。三種相關化合物已於 2026 年 8 月 26 日暫時列入附表一:mitragynine pseudoindoxyl、MGM-15 及 MGM-16。
- 7-OH 被描述為 μ 型鴉片受體部分致效劑,「可能與其他完全鴉片類致效劑相當」
還有一個在臨床上很重要的細節:標準免疫分析藥物篩檢無法可靠地檢出 7-OH。 呈現鴉片類中毒症候群特徵的患者,在常規檢驗套組中可能篩檢為陰性。若你日後在這種情況下身處急診室,請把「卡痛」這個詞大聲說出來——檢驗結果不會替你說。
哪些人不應使用卡痛
根據臨床綜述及泰國法定限制:
泰國的法定禁令——《卡痛法》(佛曆 2565 年)禁止販售給:
- 未滿 18 歲者
- 孕婦
- 哺乳中的婦女
泰國對含卡痛食品的規定(包括標示),請參閱卡痛法規文章。
臨床禁忌或高風險族群:
- 既有肝臟疾病——肝毒性訊號是證據最確立的傷害
- 心臟、腎臟、肺部或神經系統疾病
- 正在服用苯二氮平類藥物、鴉片類藥物、SSRI,或經 CYP2D6、CYP3A4 或 UGT 清除之藥物者
- 有多重物質使用史者
- 懷孕——已有新生兒戒斷症候群的紀錄,這比此領域中大多數討論的內容都具體得多
仍屬未知的部分
坦白說明這些缺口:
- 目前僅有少數人體對照研究,且大多針對藥物動力學與實驗性疼痛,沒有任何一項確立了治療效果。其中一例是 2020 年馬來西亞的一項雙盲、安慰劑對照冷壓試驗研究。
- 幾乎所有其他人體資料皆屬觀察性、回溯性或以病例報告為基礎
- 人體的劑量–反應關係尚未確立
- 泰國與馬來西亞已有針對長期使用者的橫斷面研究,但尚無前瞻性長期世代研究
- 次要生物鹼的相對貢獻仍屬未知
長期研究的缺口值得多加著墨。泰國有跨越多個世代的卡痛使用族群、使研究得以進行的法律架構,以及有能力執行這些研究的大學。在這裡進行的前瞻性世代研究,將是全球最具價值的卡痛研究之一。
誠實的總結
卡痛葉並不是最嚴厲批評者所描述的致命物質,病例報告文獻確實不支持這種說法。但它也不是商家所描述的無害草本。它會造成肝損傷,且因果關係評級為很可能。它會產生依賴性及類鴉片戒斷症候群。它透過 CYP2D6、CYP3A4 與 UGT 產生真實而具體的藥物相互作用。而存活患者中的癲癇發作報告,是值得進一步研究的訊號。
目前流通的濃縮 7-OH 產品,與葉片是不同且更危險的東西,將兩者混為一談正是公共討論中最大的混淆來源——兩個方向皆然。
如果你正在使用卡痛並發現自己無法停用,這是一種公認的臨床疾病,且有既定的治療方式。請與醫師談談,並告訴他們你一直在使用什麼。
資料來源:
- 〈卡痛的急性不良健康影響:病例報告評估〉,Frontiers in Pharmacology,2025
- 〈卡痛〉,LiverTox:藥物性肝損傷臨床與研究資訊,NIH
- 美國藥物性肝損傷網絡卡痛病例系列(Navarro 等),The Liver Meeting,2019
- 〈卡痛〉,StatPearls,NCBI Bookshelf
- Tanna 等,〈轉譯卡痛–藥物相互作用:從臨床到實驗室再回到臨床〉,Drug Metabolism and Disposition,2023
- Vicknasingam 等,〈卡痛與疼痛耐受度:一項隨機、安慰劑對照、雙盲研究〉,Yale Journal of Biology and Medicine,2020
- 〈7-羥基帽柱木鹼(7-OH):一種源自卡痛、強效且未受管制之鴉片類部分致效劑的臨床意涵〉,Current Addiction Reports,2026
- 〈7-羥基帽柱木鹼新藥專論〉,NPS Discovery / CFSRE,2025
- 美國司法部,〈司法部宣布 7-OH 及相關鴉片類物質緊急列管行動之更新……〉,2026 年 10 月 9 日
- 泰國《卡痛法》(佛曆 256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