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下篇。上篇:Thailand's Cannabis Rules, 2022 to 2026: From the Narcotics List to Controlled Herb (Part 1 of 2)
2022年6月,泰国将大麻植物移出了麻醉品清单。THC(四氢大麻酚,大麻中主要的致醉成分)含量超过0.2%的提取物仍受管制。同时,大麻依据泰国佛历2542年(1999年)的传统医药法被列为“管控草药”。泰国始终没有通过大麻专门法。因此,部长只需发布一份新公告就能改变规则。2025年6月,他们就是这样做的。本篇介绍从2025年6月至今发生了哪些变化。
泰国法律采用佛历(B.E.)纪年。佛历年份减去543就是公历年份。例如,佛历2568年即2025年。
译者注:本文只涉及泰国法律。如果你在越南、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或东南亚其他地方,请查看亚洲及全球主要市场大麻法律——2026年更新,了解你所在国家的规定。
资料来源介绍
- Tilleke & Gibbins、Herrera & Partners 和 Silk Legal:总部位于泰国曼谷的律师事务所,均发布了2025年6月新规的英文摘要。Tilleke & Gibbins 在东南亚其他地方也设有办事处。
- FOSR Law(Formichella & Sritawat):曼谷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介绍过这些规则的执行和收紧情况。
- 维基百科:网络百科全书,用于提供背景资料。
- Hfocus(hfocus.org):泰国一家报道卫生体系的新闻网站,报道了法案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 Thai PBS:泰国公共广播机构。
- 一个未具名的解读网站:一个介绍泰国大麻规则的英文网站,内容更新至2026年7月。原文没有写出它的名称。凡是只有它提供的数字,本文都标注为“未经证实”。
- 《政府公报》(ราชกิจจานุเบกษา):泰国政府的官方刊物,任何规则必须先在这里刊登才能生效。2025年6月公告的泰文原文是直接从《政府公报》上查阅的。
1. 2025年6月:大麻花改为凭处方销售
一份公告,三个英文名称
三家律师事务所给这份公告起了三个不同的英文名称:
- “Notification on Controlled Herbs (Cannabis) 2025”(Tilleke & Gibbins)
- “Ministerial Announcement on Controlled Herbal Medicine (Cannabis), B.E. 2568”(Herrera & Partners)
- 没有给出正式名称(Silk Legal,只说它是依据1999年传统医药法发布的)
三家都把它称为公告,而不是议会通过的法律(Act)。它的泰文标题是 ประกาศกระทรวงสาธารณสุข เรื่อง สมุนไพรควบคุม (กัญชา) พ.ศ. 2568。它没有官方英文名称。本文称之为“2025年6月公告”。
关键日期(以《政府公报》为准)
- **签署:**2025年6月23日,由卫生部部长签署。
- **公布:**2025年6月25日,刊登于《政府公报》第142卷特刊第229 ง(Ngor)部分。
- **生效:**2025年6月26日。公告第1条规定,公告自公布次日起施行。
这是三个不同的时间点。只给出一个日期的摘要,彼此说法不一,原因就在这里。Silk Legal 写的是6月24日,Tilleke & Gibbins 则把6月26日称为“发布日期”。这两家来源各自把其中两个时间点弄混了。Herrera & Partners 有一节的标题是“处方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本文用到的其他来源都没有提到这个日期,因此应视为未经证实。
怎么做:在执照档案、合同和员工培训材料中,以2025年6月26日作为该公告的生效日期。如果某份文件写明处方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请注明只有 Herrera & Partners 给出了这个日期。
处方:格式、形式以及谁有权开具
据 Tilleke & Gibbins 介绍,只有买方“依规出示由七类认可执业人员之一开具的大麻处方”,销售才算合法。Tilleke & Gibbins 表示,医生应使用官方的 PT 33 表格,以纸质形式开具处方。公告本身没有提到远程问诊。但据报道,政策制定者认为通过聊天软件、社交媒体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处方不合规。开具处方的西医医生应在诊所或医院执业。
Tilleke & Gibbins 把这份表格称为 PT 33(ภ.ท.33),Silk Legal 称之为“Phor.Thor.33”。Herrera & Partners 则称它是“DTAM 发布的官方模板”。DTAM 指泰国传统与替代医学厅(กรมการแพทย์แผนไทยและการแพทย์ทางเลือก)。
有权开具处方的七类执业人员是:
- 西医医生
- 泰医医生
- 应用泰医医生
- 民间医者
- 中医师
- 药剂师
- 牙医
维基百科的简要介绍漏掉了民间医者和应用泰医医生。
用量和期限
Tilleke & Gibbins 和 Herrera & Partners 都说,一张处方最多覆盖30天。Tilleke & Gibbins 还补充说,每张处方只能使用一次,不能续配。开处方的人可以写明品种或产品类型、剂量和用药期限。
那个未具名的解读网站还提到每月30克的上限。没有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提到重量限制,因此这个数字应视为未经证实。
大麻花必须来自通过认证的农场
据 Tilleke & Gibbins 介绍,用于销售或出口的大麻花,必须来自通过良好农业与采集规范(GACP) 认证的场地。GACP 是一套规范药用植物种植、采收和处理方式的标准。
Tilleke & Gibbins 给出的具体要求如下:
- 证书有效期为一至三年。
- 场地每年接受一次监督检查。
- 检查员会检查土壤、水、农药、卫生状况,以及采收后如何处理作物。
- 农场必须保存“从种子到销售”的全程记录,也就是每个批次从种子或克隆苗到最终售出的完整书面记录。
Silk Legal 把同一要求称为“Good Agricultural and Harvesting Practices (GAP)”(良好农业与采收规范)。Herrera & Partners 没有写出具体的认证名称。Tilleke & Gibbins 的措辞与欧洲药品管理局一份指南中的术语一致。欧洲药品管理局是欧盟的药品监管机构,那份指南针对的是用来制造草药药品的植物原料。目前还不清楚,泰国的认证到底就是这套欧盟标准,还是泰国自己的版本。
译者注:如果你打算合法销售大麻花,即使还没提出申请,也应开始按照审核员会查看的方式做记录。先拿一个小批次试做。为这个批次记下:种子或克隆苗的来源,每一种投入品的使用日期和用量,采收重量,干燥和储存条件,以及买方。这样你能在正式审核之前,自己先找出记录中的漏洞。农药尤其要注意。只使用在泰国农业厅(กรมวิชาการเกษตร)登记的产品,并严格按标签说明使用。详见泰国GACP标准下可合法喷施哪些产品。
记录、检查与处罚
据 Tilleke & Gibbins 介绍,大麻药房必须把每张处方保存至少一年。DTAM 或警方要求时,药房必须出示处方。未核实买方身份,可能导致执照被暂停。开处方的人必须保留诊断依据,以便核对处方。
各来源给出的处罚不同:
- **Tilleke & Gibbins:**不合规的大麻药房最高可处一年监禁或最高20,000泰铢罚款。
- **Herrera & Partners:**最高一年监禁、最高20,000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Herrera & Partners 还提到,虚假申报可能被控伪造文书,最高可处三年监禁、最高60,000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 **未具名的解读网站:**把相同的数字用于违反传统医药法、无照销售的情况。
- **Silk Legal:**没有给出处罚数字。
译者注:1999年传统医药法第78条规定的处罚为最高一年监禁、最高20,000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这与 Herrera & Partners 的说法一致。
2. 2025年6月公告没有改变的事
- **没有把大麻重新列入麻醉品清单。**Silk Legal 表示,大麻“尚未被重新列入麻醉品清单”。Tilleke & Gibbins 描述的是通过处方进行管控,而不是禁止。维基百科称,娱乐用途“在技术上仍属非刑事化”。
- **没有覆盖整株植物。**据 Herrera & Partners 介绍,公告只管控花。叶、茎等其他部位仍属于一般草药。
- **没有调整0.2%这条线。**维基百科“大麻合法性”词条称,含量超过0.2%的产品“在2025年之前是合法的”,“现在需要处方”。
- **没有制定大麻专门法。**它只是一份公告。和2022年一样,泰国至今仍没有大麻专门法。
- **没有取消现有执照。**FOSR Law 表示,这些执照暂时仍然有效。但续期成了“合规瓶颈”,因为零售型店铺“可能不符合诊所资格”。
维基百科记载,时任卫生部部长颂萨·贴素廷(Somsak Thepsuthin)“承诺推动进一步限制”,并可能把大麻“重新归类”为麻醉品。承诺本身不会改变法律,只有新的法规文件才会。
3. 2026年初:两部部级条例
2026年初,又有两部新的法规文件生效。它们独立于2025年6月公告。两部都是部级条例(กฎกระทรวง),而不是公告(ประกาศ)。部级条例是另一种法规文件,法律效力也不同。详细说明请见泰国佛历2569年两部部级条例。
**《大麻或工业大麻提取物部级条例》佛历2569年。**该条例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于《政府公报》,2026年4月26日生效。它规定了生产THC含量按重量计超过0.2%的大麻或工业大麻提取物所需的执照。只有以下三类申请人可以持有这种执照:
- 泰国法人(已注册的公司及其他法律实体),且依据《外国人经商法》佛历2542年不属于“外国人”
- 政府机关和机构
- 泰国红十字会
外国人持股达到一半或以上的公司,依据该法属于“外国人”,因此不符合资格。
**《管控草药部级条例(第2号)》佛历2569年。**该条例于2026年4月30日生效。它在2025年6月公告的要求之外,进一步收紧了大麻花的执照条件。
这两部条例都已生效。它们都不是《大麻管制法》草案(原《大麻与工业大麻法》草案)。该草案至今仍未通过。
译者注:有些来自越南及本地区其他地方的投资者和合伙人持有泰国公司的股份。如果你的公司有外国股东,并计划生产THC含量超过0.2%的提取物,请先请泰国律师核查公司是否属于《外国人经商法》所说的“外国人”。这一步要在购买设备或签订租约之前完成。
4. 时间线
| 日期 | 法规或事件 | 来源 |
|---|---|---|
| 佛历2477年(维基百科记为1935年;按常规换算为1934年) | 《大麻法》将大麻列为非法 | 维基百科 |
| 佛历2522年(1979年) | 《麻醉品法》再次将大麻列为非法 | 维基百科 |
| 2018年 | 凭处方使用医用大麻获准 | 维基百科 |
| 2021年12月 | 《麻醉品法典》佛历2564年生效,取代1979年的法律 | Nishimura & Asahi(律师事务所) |
| 2022年2月8—9日 | 第5类麻醉品清单公告签发,随后公布 | Nishimura & Asahi |
| 2022年6月8日 | 众议院以373票对7票原则通过《大麻与工业大麻法》草案 | Thai PBS |
| 约2022年6月9日 | 移出麻醉品清单生效(公布后120天) | Nishimura & Asahi |
| 2022年6月14—15日 | 关于烟雾和气味的滋扰公告 | Nishimura & Asahi |
| 2022年6月16日 | 依据1999年传统医药法发布的管控草药公告 | Nishimura & Asahi |
| 2022—2024年 | 规则由部级法规文件确定,没有大麻专门法 | FOSR Law |
| 2025年6月23日 | 2025年6月公告签署 | Herrera & Partners;Silk Legal |
| 2025年6月25日 | 刊登于《政府公报》第142卷特刊第229 ง部分 | 《政府公报》 |
| 2025年6月26日 | 公布次日生效(第1条) | 《政府公报》 |
| 2025年7月1日 | 据一家律师事务所称,处方要求开始实施(未获其他来源证实) | Herrera & Partners |
| 2025年9月 | 泰国政治人物阿努廷·参威拉恭(Anutin Charnvirakul)出任总理 | 维基百科 |
| 2025年12月 | 据报道,进一步收紧措施获批 | FOSR Law |
| 2026年3月26日 | 《大麻或工业大麻提取物部级条例》佛历2569年公布 | 《政府公报》 |
| 2026年4月26日 | 《大麻或工业大麻提取物部级条例》佛历2569年生效 | 《政府公报》 |
| 2026年4月30日 | 《管控草药部级条例(第2号)》佛历2569年生效 | 《政府公报》 |
| 2026年4月22日至7月1日 | 《大麻管制法》草案(原《大麻与工业大麻法》草案)分两个阶段公开征求意见(4月22日至5月21日、6月2日至7月1日),之后还有一轮简短的补充征询 | Hfocus |
| 2026年9月22日 | 内阁批准草案并提交众议院,尚未成为法律 | Thai PBS |
5. 2026年的现状
| 问题 | 答案 | 状态 |
|---|---|---|
| 大麻是否重新成为麻醉品? | 否 | 已确定 |
| 大麻花是否只能凭处方销售? | 是 | 已确定 |
| 是否有大麻专门法生效? | 否 | 已确定 |
| 大麻花销售受什么约束? | 一份部级公告 | 已确定 |
| 2025年公告何时生效? | 2025年6月26日 | 以《政府公报》为准,已确定 |
| 它的正式名称是什么? | ประกาศกระทรวงสาธารณสุข เรื่อง สมุนไพรควบคุม (กัญชา) พ.ศ. 2568 | 泰文名称已确定;没有官方英文名称 |
| 持有量是否有重量上限? | 只有一个来源这样说 | 未经证实 |
| 佛历2569年的两部部级条例 | 分别规定提取物和大麻花的执照;已生效 | 已证实 |
| 《大麻管制法》草案(原《大麻与工业大麻法》草案) | 2026年9月22日获内阁批准,等待众议院审议 | 已起草,尚未成为法律 |
| 重新列为麻醉品 | 只是一项承诺 | 已宣布,尚未成为法律 |
FOSR Law 还补充说,从2025年12月起,规则正朝着医疗诊所模式转变。店铺需通过销售终端系统上报销售情况,以便追溯产品。店内使用仅限于有人监督的患者。产品配方也受到管控。FOSR Law 没有写明这些变化依据的是哪份法规文件。因此,这一段只是转述 FOSR Law 的报道,不能当作法律条文引用。
6. 对各类读者意味着什么
患者
**变化:**你需要七类执业人员之一开具的纸质处方。一张处方最多覆盖30天,不能续配。
**需核查:**给你开处方的人是否在诊所或医院执业?你的处方是否仍在有效期内?
**怎么做:**每次去大麻药房之前,确认你的 PT 33 是纸质的,而且没有过期。核对处方上写的品种或产品、剂量和期限。
家庭种植者
**变化:**从2022年起,种植以登记植株为基础。本文用到的来源中,没有任何一个说2025年禁止了家庭种植。
**需核查:**你的登记是否有记录可查?你所在的府是否另外增加了条件?
**怎么做:**把登记文件打印一份,和种植记录放在一起。向你所在府的公共卫生办公室(สำนักงานสาธารณสุขจังหวัด)或当地政府询问,本府是否另外增加了条件。没有执照不要出售大麻花。销售既需要执照,也需要买方持有 PT 33 处方。
农场
**变化:**现在你必须先取得 GACP 认证,并保存从种子到销售的全程记录,才能销售或出口大麻花。
**需核查:**你的认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你的审核记录是否完整?
**怎么做:**每隔几个月按检查员的清单自己做一次模拟审核:土壤、水、农药、卫生、采收后处理,以及从种子到销售的记录。检查仓库里的每一种农药是否都已在农业厅登记,是否都按标签使用。这样你可以在年度监督检查之前,自己先找出并补上漏洞。
商店与大麻药房
**变化:**你必须核查处方,保存一年,并在被要求时出示。禁止做广告。
**需核查:**执照到期续期时,你的店面和员工能否达到诊所标准?
**怎么做:**记下你的续期日期。列出你的店与诊所相比还缺什么,例如驻店的处方开具人员或问诊室。向泰国传统与替代医学厅(DTAM)询问续期时会检查哪些项目;根据2026年的条例,大麻花执照由该部门审批。更多细节请见在泰国经营大麻药房:如何避免被吊销执照和空白处方问题。
游客
**变化:**大麻花只能凭泰国的 PT 33 处方销售。在公共场所吸食属于滋扰行为,会受到处罚。禁止携带大麻出境。
**需核查:**你依据的是否还是2022年那些已经不再适用的信息?
**怎么做:**出发前阅读游客必看:赴泰游客大麻规则须知。离开泰国时,行李中不要带任何大麻产品。
7. 告诉我们你所在地的实际情况
这些规则写在公告里,各地的执行方式并不相同。社区里有来自许多府的患者、种植者和店主,每个人遇到的可能是同一条规则的不同执行版本。请在本帖下方回复,告诉我们:
- 柜台是怎样核查处方的;
- GACP 审核员要求提供哪些材料;
- 你所在的府是否对在公共场所使用大麻另外增加了条件;
- 执照续期时,是按诊所标准审核,还是按原来的零售标准审核。
《政府公报》原文提供了2025年6月公告的标题、日期和上位法依据,以上内容已一一记录。但《政府公报》无法告诉我们这条规则在你所在的柜台是怎样执行的。这部分只有你能告诉大家。
参考资料
- 《政府公报》(ราชกิจจานุเบกษา),第142卷特刊第229 ง部分,2025年6月25日:泰国卫生部《管控草药(大麻)公告》佛历2568年。
- Tilleke & Gibbins,2025年6月管控草药公告摘要。
- Herrera & Partners,2025年6月管控草药公告摘要。
- Silk Legal,泰国大麻规则摘要。
- FOSR Law,泰国大麻规则及2025年12月收紧措施摘要。
- 维基百科,“泰国大麻”及“大麻合法性”词条。
- Nishimura & Asahi,关于泰国大麻规则的法律简报(2022年)。
- Hfocus,关于《大麻管制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报道(2026年)。
- Thai PBS,关于内阁批准《大麻管制法》草案的报道(2026年9月22日)。
- 未具名的泰国大麻规则英文解读网站(内容更新至2026年7月)。
本文是 Asiannabis Community 大麻法律与安全教育系列文章之一。本文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相关规则已多次变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先核实最新规定。本文内容仅供在大麻合法的司法管辖区内用于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