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菜中的大麻烹饪

早在曼谷有人开设大麻药房之前,泰国菜里就已经有大麻叶了;而且,大麻用于食品的法律地位与大麻花的法律地位截然不同。把“泰国的大麻”当作单一话题来报道的文章,往往把这两点都忽略了。

本帖介绍这一烹饪传统、厨房中叶与花之间的关键区别,以及法律在商业餐饮经营中实际允许的内容。本帖假定您已阅读主题1316(大麻食品与脱羧),不再重复其中关于剂量和安全的内容——因为正如您将看到的,其中大部分内容并不适用于传统用法。

叶与花是不同的食材,在法律上和化学上皆是如此

从这里开始,因为其他一切都由此而来。

大麻叶是一种蔬菜。 新鲜叶片中的大麻素绝大多数以酸性形式存在——是THCA而非THC。THCA不具有致醉性。要将其转化,需要脱羧:持续加热,通常描述为在约110–120°C下维持一段时间,而关键在于热量必须作用到该化合物上。

这正是一件令游客困惑之事的药理学解释:泰国厨师几代人以来一直在食物中使用大麻叶,却没有让食客陷入醉态。有两个因素共同起作用:

  1. 用量很少。 扇叶和糖叶所含的大麻素远少于花。常见报道的数值约为1%或更低,但因植株而异。因此,按香草用量使用的叶片,本身所含的大麻素就很少。
  2. 约100°C的水基烹饪方法几乎不能活化和提取多少大麻素。 一片叶子丢进小火慢炖的汤锅里煮二十分钟,并不能高效地脱羧:水在100°C沸腾,并使食物保持在这一温度。THC也不溶于水,因此即使有一部分发生了转化,在没有油脂的汤中也很难转移到汤里。

含量低,再加上活化和提取效果都很差的烹饪方法,这就是叶片可以作为香草使用的原因。

大麻花在各方面都恰恰相反。 它的大麻素含量高得多,而其标准烹饪制法——在持续加热下浸泡于油或黄油中——恰恰是专门为脱羧和提取到油脂中而设计的。那是一种药物制剂,应当以药物制剂对待。

即使THC被吞下,其作用方式也与吸食大麻截然不同。口服生物利用度约为4–12%(在经典的饼干研究中平均约为6%,在某些油剂配方中更高)。效果通常在进食后30–90分钟开始出现(Grotenhermen,Clinical Pharmacokinetics,2003)。正是这种延迟导致人们过量食用大麻食品:他们等得不耐烦,就再吃一些。

传统用法

大麻叶在泰国烹饪中作为一种芳香香草出现,在概念上与圣罗勒、泰国青柠叶或南姜处于同一位置,而且常被描述为还有嫩肉作用。我们没有找到检验这一嫩肉说法的来源。这种叶子最常与北部和东北部相关联,尤其是与汤面相关联,船面常被描述为经典例子。

传统烹饪中对它的功能性说法,关乎的是风味层次和鲜味,而非作用效果。大麻叶是否提供可测量的鲜味化合物,我们找不到相关研究来源,因此不会妄下断言。没有争议的是:这一传统将它视为一种调味料。

按照描述的烹饪做法:

  • 新鲜嫩叶,撕碎或切碎,在烹饪接近尾声时加入,与任何软质香草一样
  • 每道菜一到两片叶子是官方指导用量,少于民间流传的某些数字。卫生司(卫生部)于2022年建议餐饮经营者:汤、咖喱、炒菜和饮品每道菜使用1片鲜叶,油炸菜肴使用1–2片鲜叶。它还建议消费者每天食用含大麻叶的菜肴或饮品不超过2份。这是香草的用量,而不是主料的用量。
  • 有时油炸后作装饰,或焯水后用于沙拉
  • 在汤品中,加入正在小火慢炖的高汤

其风味被描述为青涩、略带苦味,更接近一种带苦味的绿叶菜,而非任何芳香的东西。它的味道并不浓烈,也不是一道菜的重点。

法律实际允许什么

这是大多数资料出错的部分,通常是因为把食品规则与花的规则混为一谈。

根据泰国食品法规框架,该框架由卫生部依据《食品法》发布的公告管辖:

允许作为食品原料的:

  • 大麻的各部位,花序和种子除外
  • 工业大麻的各部位,花序除外
  • 工业大麻籽、火麻仁油、工业大麻籽蛋白
  • CBD提取物

要求其来源于国内种植的植株。

禁止的:

  • 任何食品中使用大麻和工业大麻的花序。 这是一项绝对的禁止令,也是最重要的一项。
  • 任何食品中使用大麻籽和大麻籽油——注意与工业大麻的不对称,工业大麻的种子是允许的
  • 在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幼儿辅助食品以及能量饮料中使用大麻或工业大麻

预包装食品的限量。 产品标准为卫生部第427号公告(佛历2564年,2021年)《含有大麻或工业大麻部位的食品》,经第438号公告(佛历2565年,2022年)修订。据2022年规定生效时的报道,预包装食品每包THC不得超过1.6 mg,CBD不得超过1.41 mg。调味品则改用百分比限量:按重量计THC不超过0.0032%,CBD不超过0.0028%。THC和CBD含量必须在标签上注明。

餐厅与警示信息。 两项2022年的法规适用于餐饮场所:

  • 卫生司关于在餐饮场所使用大麻叶的公告(第2号,佛历2565年)。它规定了上文引用的叶片指导用量。
  • 卫生部关于餐饮场所销售的熟食/即食食品的公告(第2号,佛历2565年),于2022年8月下旬在《皇家公报》上发布。

二者共同要求餐饮场所:

  • 表明其使用了大麻或工业大麻
  • 列出含有大麻或工业大麻的菜品
  • 张贴安全建议:20岁以下人士、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以及任何过敏者不应食用这些菜品;出现症状时应停止食用;如感到困倦,请勿驾驶或操作机械

因此,法律框架清晰明了,并且与化学原理相吻合: 汤里的大麻叶是允许的食品原料。布朗尼里的大麻花根本不是食品——它是管控草药的制剂。

而2025年的变化让这件事变得更难,而不是更容易。 泰国卫生部《管控草药(大麻)公告》佛历2568年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根据该公告,ช่อดอกกัญชา,即花,属于管控草药:

  • 只能凭获授权执业者开具的ภ.ท. 33(PT 33)表格处方调配。
  • 每张处方所涵盖的用量不超过30天,且只能使用一次(不可续配)。
  • 销售或出口的花必须来自通过GACP认证的种植场所。

销售花需要取得许可。2026年,两项佛历2569年的部级条例进一步收紧了该许可制度:一项针对大麻/工业大麻提取物(2026年4月26日生效),另一项为*《管控草药部级条例(第2号)》*(2026年4月30日生效)。后者的详细内容见bai209。两者均未改变PT 33处方规则。

餐厅不能合法地在菜品中加入受管控的大麻花。叶子是另一个问题,答案也不同,而且更为宽松。

广告。 佛历2568年公告禁止为受管控的大麻花做广告,并禁止网上销售。食品广告现在还受泰国FDA于2026年7月发布的*《食品广告标准公告》佛历2569年*管辖,其中包括针对含大麻或工业大麻食品的具体标准。这适用于推广大麻叶菜品的餐厅,bai248对此有详细介绍。关于更广泛的广告和销售规则,请参见主题1293(广告与销售规则)。界线究竟划在哪里,应当咨询律师,而不是根据论坛帖子自行推断。

给家庭厨师的实用指导

本节适用于泰国。在禁止大麻的国家,持有大麻叶同样是违法的。

将叶子作为香草使用:

  • 使用新鲜嫩叶。老叶更韧、更苦。
  • 与任何软质香草一样,晚些加入。长时间煮沸会使其发灰、口感变差。
  • 每道菜一片叶子(油炸菜肴一到两片)是官方指导用量。从烹饪角度看没有理由超过这一用量,超过了味道反而会更差。
  • 要清洗。它们原本长在户外的植株上。
  • 告知您招待的每一个人,这道菜含有大麻叶。
  • 请注意“无作用”规则的一个例外:油脂。 如果您做的是长时间小火慢炖的浓郁椰浆咖喱,条件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向提取方向偏移。按香草用量使用叶片,这不会产生强烈的作用,但“无作用”是针对少量叶片在水中煮沸这种情况的说法,并非自然法则。

花不是厨房食材。 在泰国,大麻花是管控草药,只能凭PT 33处方用于医疗用途,且花序不得用于食品。关于口服大麻产品的作用方式(脱羧、起效延迟、剂量),请参见主题1316(大麻食品与脱羧)。在禁止大麻的国家,包括越南和其他东南亚国家,制作大麻花食品是违法的。

给经营餐饮业务的人

六件事,按顺序:

  1. 用叶,不用花。 食品中禁止使用花序,没有例外。

  2. 国内来源。 食品法规框架要求使用国内种植的原料。

  3. 按照2022年的要求,在供应含大麻食品的场所张贴警示信息。

  4. 不得用于儿童食品,也不得用于能量饮料。

  5. 不得使用大麻籽或大麻籽油——对工业大麻籽的许可并不延伸至大麻籽。

  6. 在制定菜单之前,查阅现行条文。 泰国的大麻法规框架已多次变动,而且每次变动都更加严格:

    • 管控草药公告(2025年6月)
    • 两项部级条例(2026年4月)
    • 新的食品广告标准(2026年7月)

    《大麻管控法》仍只是草案:内阁于2026年9月22日批准该草案并提交众议院。撰写本帖时准确的规定,在您阅读时可能已不再准确。这是需要咨询泰国律师的事项,而不是论坛能解决的。

我们无法核实的内容

  • 上述THC/CBD每包限量来自对2022年修订的新闻报道。我们没有对照《皇家公报》中第427号和第438号公告的原文进行核对。我们也无法确认2025年以来是否有任何规定对其作出了更改。
  • 我们无法确认供应大麻叶菜品的餐厅,除普通餐饮经营许可和2022年餐饮场所规定之外,是否还需要专门登记。
  • 我们没有找到关于大麻素从叶片转移到泰式汤品中的分析研究,而正是这样的研究才能从定量而非机理上解答“它真的是惰性的吗”这一问题。

如果有会员拥有载有这些限量的《皇家公报》第427号/第438号公告原文,请发帖分享。


来源:

  • Tilleke & Gibbins,“Cannabis and Hemp Business Guide — Thailand”,2025年版:食品中允许和禁止使用的植物部位;卫生部第424号公告。
  • 卫生部第427号公告(佛历2564年),经第438号公告(佛历2565年)修订:限量据NutraIngredients于2022年11月7日的报道。
  • 卫生司关于在餐饮场所使用大麻叶的公告(第2号)佛历2565年:叶片指导用量据PPTV、MGR Online和Thairath于2022年6月的报道。
  • 卫生部关于餐饮场所即食食品的公告(第2号)佛历2565年:据The Standard于2022年8月的报道。
  • 泰国卫生部《管控草药(大麻)公告》佛历2568年。
  • JusLaws,“《管控草药部级条例(第2号)》佛历2569年”。
  • 泰国FDA,《食品广告标准公告》佛历2569年。
  • Grotenhermen F.,“Pharmacokinetics and pharmacodynamics of cannabinoids”,Clinical Pharmacokinetics 42:327–360(2003)。